管子對曰:自理國虙戲〔二〕以來,未有不以輕重而能成其王者也。
公曰:何謂?
管子對曰:虙戲作〔三〕,造六?〔四〕以迎陰陽,作九九之數〔五〕以合天道,而天下化之。神農作,樹五穀淇山之陽〔六〕,九州之民乃知穀食,而天下化之。黃帝作〔七〕,鑽燧生火,以熟葷臊〔》:有角曰胘,無角曰肚。一曰胃之厚肉為胘。《字鏡》:胘,肚也。《萬象名義》:胘,胃厚。胘胃之病,即胃疾耳。元材案:?當作
玆。玆?二字書傳雜出而實不同。《說文.艸部》云:?,草木多益也。從艸,絲省聲。《玄部》云:玆,黑也。從二玄。《春秋傳》曰:何故使吾水玆。朱駿聲《通訓定聲》以?隸頤部,以玆隸坤部,則二字並不得假借。此字乃訓黑之玆,非訓草木多益之?。許引《春秋傳》,見《左襄八年傳》,陸釋本亦誤作?,孔義本並加水旁作滋。然杜解云:滋,濁也。《玉篇?玄部》云:玆,濁也,黑也。明傳文本作玆,許引必不誤。《管子?禁藏篇》云:所以去?毒也。?亦玆之誤。玆訓黑,又訓濁,則與毒義相類,故玆毒二字連文。尹注謂滋長之毒,則誤以玆為茲矣。然則所謂玆●之病,乃指食物中毒而言甚明。以上各說皆失之。
〔一0〕元材案:《揆度篇》及《國准篇》均言黃帝之王謹逃其爪牙,又《國准篇》言有虞之王枯澤童山,與此以童山竭澤屬之黃帝者不同。
〔一一〕元材案:《揆度篇》以燒山林,破增藪,焚沛澤,逐禽獸,實以益人為黃帝事,《國准篇》則以燒增藪,焚沛澤,不益民之利為夏后事,與此處以燒曾藪,斬群害以為民利為有虞事者亦皆不同。曾藪即增藪,解已見《揆度篇》。
〔一二〕元材案:社,土地神主也。《白虎通》云: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閭,里門,解已見《輕重丁篇》。
〔一三〕吳汝綸云:始民知禮也,始民當互倒。
〔一四〕元材案:當是其時,其猶之也。
〔一五〕吳汝綸云:民無慍惡不服,慍當為蘊。元材案:慍,怨恨。惡,凶惡。不必改字。
〔一六〕元材案:外即《孟子?滕文公篇》禹八年於外之外。鑿,開也。?,鄒漢勛《讀書偶識》云:同巟。《說文》巟,水廣也。
〔一七〕豬飼彥博云:韘當作渫,通也。何如璋云:
第 12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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