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 作者:管仲
第 122 章
〔二七〕元材案:使用若河海,即《輕重甲篇》用若挹於河海之意,言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蓋極言其獲利之大也。
〔二所舉齊東齊西相被之例,即可知之,故曰舉國而十則有百也。
〔三三〕豬飼彥博云:踡,屈也。何如璋云:踡當作倦,外內不倦,是能通其變也。張佩綸說同。郭沫若云:豬飼說得之。外內不踡,即對內對外均無虧損,不當破字。元材案:《玉篇》:踡,跼不伸也。此言善為國者,最重要之措施,即在能以號令之徐疾,對物價實行操縱,使其一高一下,不得常固。然後賤則買之,貴即賣之,為所欲為,若取之左右逢其源,對內對外皆可舒展自如,永無束手束腳之患矣。此王霸之君之所以必求之於萬物之終始,四時之高下,與號令之徐疾,而不求於人也。《國蓄篇》云:故不求於萬民而籍於號令也。義與此同。
〔三四〕王念孫云:身上當有終字。上文終身無咎,即其證。陳奐云:終始二字互倒。守物之始,終身不竭,四字為句。元材案:篇首本言王數之守終始,此處以守物之終始作結,正合首尾相應章法。當以王說為是。此言源泉、鬼神亦各有竭盡歇止之時,惟能守物之終始,則可以生生不已,與天地同其久長。與《山至數篇》所謂財終則有始,與四時廢起。聖人理之以徐疾,守之以決塞,奪之以輕重,行之以仁義,故與天壤同數者,凡皆極力誇張所謂輕重之筴所獲利益之無窮無盡,非其他尋常事物所可比儗而已。
〔三五〕元材案:源,根源。究,究竟。源究即《易.繫辭》原始要終之意,《疏》:言《易》之為書原窮其事之初始。《乾初九》潛龍勿用,是原始也。又要會其事之終末。若《上九》亢龍有悔,是要終也。原始要終,即求之終始之義矣。
管子輕重十七──輕重戊
元材案:本篇亦係雜記體,與《揆度》及《輕重甲》、《乙》、《丁》等篇相同。惟本篇言古史傳說不僅與《揆度》及《國准》所言大異,而且與《管子.封禪篇》及其他古籍所言亦不一致。《封禪篇》言伏羲、神農、炎帝、黃帝,而不及燧人。《風俗通義》引《
禮含文嘉》列燧人於神農之前,《尚書大傳》則列燧人於伏羲之前。《禮疏》引《六藝論》及《易緯.鄭注》亦均以燧人在伏羲之前。《
白虎通》言三皇則有兩說。一說:三皇者何也?謂伏羲、神農、燧人也。又一說:或曰伏羲、神農、祝融也。本篇所言三皇,與《白虎通》第一說正合。此當是西漢經師晚出之說,故本篇著者與《
白虎通》皆得採用之也。
提要:全文共分七段。第一段論三皇五帝各有其輕重之策,當今則應以弱強繼絕為務。第三段論歸其三不歸,與《丁篇》重複,當是一事兩傳,不一定有抄襲關係。其餘二、四、五、六、七等五段,則皆是運用所謂輕重之筴以征服鄰國之陰謀之具體舉例。
桓公問於管子曰:輕重安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