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小说网 > 女生频道 > 管子 > 第 103 章

第 103 章(1 / 2)

管子 作者:管仲

第 103 章

人君鑄錢立幣,民庶之通施也。《鹽鐵論.錯幣篇》亦有交幣通施及王者內不禁刀幣以通民施之言,蓋亦漢人常用語。立施以守五穀,即《國蓄篇》執其通施以御其司命之意,乃本書作者之中心主張,若改為立杝以守五●,則下文此以無用之壤,臧民之羸不可通矣!

〔一一〕安井衡云:臧、藏同。羸當為贏。何如璋云:化無用為有用,而可藏民餘穀也。羸宜作贏,謂豐歲民食有餘也。郭沫若云:臧羸二字均不應破字。臧者善之也。善之也者繕也。故臧民之羸即補民之不足。臧字,明抄本作減,誤。元材案:安井及何氏說是也。所謂無用之壤承上文彼菹萊之壤,非五穀之所生,麋鹿牛羊之地而言。臧民之贏,則承賦生殺老,立施以守五穀而言。與《山至數篇》所謂狼牡以至於馮會之口,龍夏以北至於海莊,禽獸牛羊之地也,……此出諸禮義,籍於無用之地,同是主張畜牧事業應由封建國家自行經營。文義甚明,似不必另有解釋。

〔一二〕元材案:以上所言,即著者對於所謂兼用五家而勿盡之具體說明。如五家燒山林,破增藪,焚沛澤,而著者則主張立祈祥以固山澤。五家逃械器又不利其器,而著者則主張

立械器以使萬物。五家不益民利,而著者則主張天下皆利而謹操重筴,主張益利摶流。五家諸侯無牛馬之牢,而著者則主張成菹丘,立駢牢,以為民饒,主張以無用之壤藏民之贏。此等措施從表面上觀之,似其法皆與五家相反。然察其內容,則完全是一脈相承。所不同者,只是五家從消極方面禁止人民自由經營各種生利事業,以免為富商蓄賈所乘。而著者則從積極方面,在採取天下皆利益利及以為民饒的措施之同時,又採取謹守重筴摶流及立施以守五穀臧民之贏等措施。如此,則可以收到民財足則君賦斂焉不窮之效果。《山至數篇》所謂重之相因,時之化舉,無不為國筴者,此之謂矣。

桓公曰:五代之王以〔一〕盡天下數矣。來世之王者可得而聞乎?

管子對曰:好譏而不亂,亟變而不變〔二〕。時至則為,過則去〔三〕。王數不可豫致〔四〕。此五家之國准也。

〔一〕安井衡云:以,已也。

〔二〕安井衡云:譏,察也。郭沫若云:亟變而不變,殊為不詞。下變字當為孌字之誤。《說文》:孌,慕也。字亦作戀。亟變而不孌者,謂當變即變,不稍留戀。即《正世篇》所云不慕古,不留今,與時變,與俗化。元材案:下變字不誤。上變字指依據客觀事物之發展變化而決定之具體政策而言,下變字則指原則而言。具體政策可以隨時依據客觀事物之發展變化而變化,但原則則必須堅持,不能任意改動。《管子.心術下篇》云:聖人之道,……與時變而不化,應物而不移。《內業篇》云:是故聖人與時變而不化,從物而不移。所謂

不化不移,即此處不變之義也。《心術下篇》又云:慕選者所以等事也,極變者所以應物也。慕選而不亂,極變而不煩。慕選與好譏同義,皆善於調查研究之意。極與亟通,屢也。不煩即不煩瑣,猶今言不搞煩瑣哲學。《史記.自序》載司馬談《論六家要指》云:道家……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指約易操,事少功多,即不煩之義矣。郭說似可商。

〔三〕張佩綸云:《乘馬篇》:時之處事精矣,不可藏而舍也。故曰:今日不為,明日亡貨。昔之日已往而不來矣。即時至則為,過則去之意。元材案:《乘馬篇》此段文字,主要在說明

時不再來,即《論語.陽貨篇》所謂日月逝矣,歲不我與之意。此處所言時至則為,過則去,則指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之具體政策,適合於時代需要者則為之,不適合於時代需要者則去之。《管子.心術上篇》云:君子之處也若無知,言至虛也。其應物也若偶之,言時適也。若影之象形,響之應聲也。故物至則應,過則舍矣。舍矣者,言復所於虛也。又《漢書.嚴安傳》安云:臣聞鄒子曰:政教文質者,所以云救也。當時則用,過則舍之。可見此亦漢人論政時常用術語。與《乘馬篇》所論意不相屬。張說失之。

〔四〕元材案:王數猶言帝王之政策。不可豫致謂不能事先作出決定。

管子輕重十三──輕重甲

元材案:《漢書.宣紀》地節四年九月詔曰:令甲死者不可生,刑者不可息。文穎曰:蕭何承秦法所作為律令律經是也。天子詔所增損不在律上者為令。令甲者前帝第一令也。如淳曰:

令有先後,故有令甲、令乙、令丙。師古曰:如說是也。甲乙者若今之第一第二篇耳。又《東方朔傳》:推甲乙之帳。《貢禹傳》:去甲乙之帳。《蕭望之傳》故《金布.令甲》曰,師古曰: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庫、金錢、布帛之事,因以名篇。令甲者,其篇甲乙之次。《西域傳》:興造甲乙之帳。師古曰:其數非一,以甲乙次第名之也。又《西京雜記》:家世有劉子駿《漢書》百卷,首尾無題名,但以甲乙丙丁記其卷數。後好事者以意次第之,始甲之癸為十帙,帙十卷,合為百卷。然則以十干紀數,乃漢人所常用者。本書以甲乙為篇名,用意蓋與此同。

提要:全文共分十七段,每段說明一個問題,段與段間並無有機聯系,與《揆度篇》體例一致。自此以下除《己篇》外,其餘各篇皆仿此。

桓公曰:輕重有數〔一〕乎?

管子對曰:輕重無數。物發而應之,聞聲而乘之〔二〕。故為國不能來天下之財,致天下之民,則國不可成。

桓公曰:何謂來天下之財?

最新小说: 【gb】穿进无下限R18游戏 收养日记 标记法则(NP 高H 1v5) 末日游戏场 末世重生:炮灰逆袭养大佬 变心 危险名媛该如何演绎【高h 强取豪夺 1v1】 诱他深入 我在师徒虐文里当绿茶 东宫火葬场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