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 作者:管仲
第 96 章
〔一二〕安井衡云:陵讀為稜。稜石,石之有稜角者,蓋謂方解石之屬。尹桐陽云:陵石謂有稜之石。凡火成石均有角度,如花崗石、長石等是也。此種石多產錫鉛銅等礦。《北山經》維龍之山陽有金,陰有鐵,多壘石,壘即陵耳。《十三州志》當利縣東有陵石城,蓋以所產石而名縣。《寰宇記》謂即陽石,誤矣。鉛,青金也。錫,鈏也。銅有赤銅白銅青銅之別。赤銅,《神異經》謂之丹陽銅,今稱紅銅。其用最廣。《中山經》崑吾之山,其上多赤銅。《西山經》:京山陽多赤銅。
〔一三〕尹桐陽云:赭,赤土也。今稱土珠。鐵礦未與空氣相會,為深藍色。其表面鐵礦與空中之養氣相配者則為赭色,故曰上有赭者下有鐵。《中山經》:求山、求水中有美赭,陽多金,陰多鐵。《北山經》:少陽之山下多赤銀,水中多美赭。注引此作
山上有赭者其下有鐵。
〔一四〕元材案:榮猶今言礦苗。
〔一五〕元材案:封,積土為牆以為疆界也。謹,嚴也,謂鄭重其事。《北堂書鈔》一百四十四引作遙,非是。壇,又見《輕重乙篇》,用土所築之臺。古有大事,多設壇,如朝會、盟誓、封拜大將皆用之。此所以為壇而祭之者,蓋欲神奇其事,使人民過此者不敢任意侵犯之也。《輕重丁篇》云:故智者役使鬼神而愚者信之,義與此同。
〔一六〕元材案:乘者下行,行者趨,即《呂氏春秋.慎大篇》表商容之閭,士過者趨,車過者下之意,猶清人之所謂文武官員至此下馬矣。
〔一七〕安井衡云:折讀為硩。硩音徹,挑摘也。《說文》:硩,上擿山巖空青珊瑚墮之。尹桐陽說同。元材案:折即《墨子.耕柱篇》昔者夏后開使蜚廉折金於山而陶鑄之於昆吾之折,開也。取者採也。與折取之遠者,錢文霈云:言山不封禁,則聽民折取。今封禁其山,則內守國財,與聽民折取相去遠矣。得其義矣。
〔一作蚩尤受盧山之兵而作五兵,盧上無葛字,盧山在今江西,正吳王屬地,《漢書.吳王濞傳》所謂吳有豫章郡銅山者也。又《鹽鐵論.禁耕篇》云:夫權利之處,必在深山窮澤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異時鹽鐵未籠,布衣有朐邴,君有吳王。專山澤之利,薄賦其民,賑贍窮小,以成私威。私威積而逆節之心作。夫不早絕其原而憂其末,若決呂梁,沛然其所傷必多矣。太公曰:一家害百家,百家害諸侯,諸侯害天下,王法禁之。今放民於權利,罷鹽鐵以資暴強,遂其貪心,眾邪群聚,私門成黨,則強禦日以不制,而并兼之徒,姦形成也。與此亦可互參。
桓公問於管子曰:請問天財所出,地利所在〔一〕。
管子對曰:山上有赭者其下有鐵,上有鉛者其下有銀〔二〕。一曰〔三〕:上有鉛者其下有鉒銀〔四〕,上有丹沙者其下有鉒金,上有慈石者其下有銅金。此山之見榮者也。苟山之見榮者,謹封而為禁。有動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斷,右足入,右足斷〔五〕。然則其與犯之遠矣〔六〕。此天財地利之所在也。
桓公問於管子曰〔七〕:以天財地利立功成名於天下者誰子也〔皆以天財地利並稱,均指自然資源而言。與《孟子.公孫丑篇》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之地利專以山川之險為言者不同。
〔二〕尹桐陽云:鉛礦均含有銀質,故鉛礦可名為銀礦。今常寧縣北鄉水口山鉛礦其一例也。
〔三〕宋翔鳳云:一曰以下十一字皆校者語,而誤作正文。則校語入正文者多矣。故《管子》難讀也。元材案:一曰云者,乃又一種說法之意,故並述之以作參考。《管子.法法篇》兩用
一曰。尹注云:管子稱古言,故曰一曰。劉績云:按此乃集書者再述異聞。其說是也。此法《韓非子》及《呂氏春秋》多用之。《史記.秦始皇本紀》及《酈食其傳》亦有此例。當是古人行文之通用體裁。猶《大匡篇》或曰下尹注之言集書者更聞異說,故言或曰矣。
〔四〕俞樾云:按《玉篇.金部》鉒,送死人具也。然則
鉒銀鉒金,殊不可通。疑鈺字之誤。《五音集韻》曰:
鈺,堅金也。元材案:鉒銀鉒金,當是當時礦學專門術語。似不必以意改動。
〔五〕元材案: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斷云云與《史記.平準書》孔僅東郭咸陽所謂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釱(音第,鐵鉗)左趾,沒入其器物,意義相同。
〔六〕元材案:犯即上文有犯令者之犯。與犯之遠矣,上文作與折取之遠矣,折取即犯之之具體表現也。許維遹釋犯為發掘者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