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 作者:管仲
第 88 章
〔一五〕于鬯云:一當作二。故下文云以行五年,國穀之重什倍異日。必歲守二分則五年而什倍。若歲守一分,則五年止五倍,與下文不合矣。元材案:此說非是。分指穀量言,倍指穀價言,兩者不能混為一談。《事語篇》云:歲藏一,十年而十。《巨(筴)乘馬篇》云:國穀之分在上,國穀之重再什倍。然則歲守一分以行五年,當為五分。國穀之五分在上,故其重什倍異日,乃輕重之筴之必然結果矣。
〔一六〕元材案:此當作請立幣句,國銅以二年之粟顧之句,立黔落力句,重與天下調句。立幣即鑄造錢幣,解已見《
國蓄篇》。國銅,指國境以內所有之銅礦而言。顧即《漢書?食貨志》賈誼所謂法使天下公得顧租鑄銅錫為錢之顧,顏師古注云:
顧租謂顧庸之直,或租其本。黔落力三字不詞,疑有訛誤。此蓋謂國穀既多為政府所購藏,其價必漲。然後提出一部分所購藏之穀(二年所積,即上文歲守一分以行五年之五分之二)募人開採國銅,以為鑄造錢幣之用。而對於國內之物價,則必須使其與國際間之物價,保持一均衡而合理之比例關係,故曰重與天下調。重與天下調者,即所謂乘馬之准,與天下齊准者也,解已詳《乘馬數篇》。
〔一七〕元材案:彼重則見射,輕則見泄二語,解已見《乘馬數篇》。泄者失權也,王念孫云:泄上亦當有見字。
見泄見射,皆承上文而言。
〔一》曰:隘本作阨。是阨、隘義得相通,故曰阨者所以隘也。隘誤作益,於義難通。且《管子》隘則易益之言為贅設矣。元材案:阨、隘古字通,解已詳《國蓄篇》。此處當作艱窘講,《國策.齊策》若自在隘窘之中是也。益仍當作益。益者增益也,猶今言補助。亦即《山國軌篇》所謂山田以君寄幣振其不贍之意。桓公之意,蓋謂凶歲之時,正農村經濟艱窘之際,政府方補助而賑濟之之不暇,豈復能藏其五穀之若干分與豐歲同耶?俞說非。
〔二五〕元材案:隘則易益者,此益字與上益字不同。上益字對人民言,此益字則對政府言。謂正惟農村經濟艱窘之際,更易運用輕重之筴,造成獨占價格,故一可以變而為十,十可以變而為百。《輕重丁篇》所謂一可以為百者是也。以阨守豐者,謂以守阨歲者守豐歲。上者加也。去者減也。(見《山至數篇》尹注)蓋當凶歲之時,穀物缺乏,人民食用不足。不足則其價必貴,故其輕重之准,恒為數一上十。數一上十者,謂政府收購穀物之初,其價本僅為一,及廩藏既久,市場需要增加,必可坐長而至十倍。即《山國軌篇》所謂軌據,穀坐長十倍者也。當豐歲之時,則粒米狼戾,市糶無予,而狗彘食人食,其價必賤,故其輕重之筴,恒為數十去九。數十去九者,謂政府若於此時收購穀物,往往本值十倍者,只須一倍之錢即可得到。然則一轉手間,一可為十,十可為百,而政府常有九之餘矣。《山國軌篇》所謂穀一廩十,君常操九,本篇下文所謂物一也而十,是九為用者皆此意也。於數筴豐者,數即山權數之數,亦即《揆度》人君以數制之之數,即術數。筴即運籌、策畫。於數筴豐,猶言筴豐於數,謂守三權之道無他,在能運用輕重之筴,以守阨歲者守豐歲,使無為富商蓄賈所乘,則政府必有十倍百倍之利矣。如此者謂之國權。國權者,《戰國策.楚策》云:是以國權輕於鴻毛而積禍重於泰山。謂國君應將國權操在自己手中,否則不僅無益而且有害,故曰君以令為權。
桓公問於管子曰:請問國制。
管子對曰:國無制,地有量〔一〕。
桓公曰:何謂國無制,地有量?
管子對曰:高田十石,間田五石〔二〕,庸田〔三〕三石,其餘皆屬諸荒田。地量百畝,一夫之力也〔四〕。粟賈一,粟賈十,粟賈三十,粟賈百〔五〕。其在流筴者,百畝從中千畝之筴也。然則百乘從千乘也,千乘從萬乘也〔六〕。故地無量,國無筴〔七〕。
桓公曰:善。
今欲為大國,大國欲為天下,不通權筴,其無能者矣〔桓公曰今行權奈何,正承此不通權筴而發問者。故此文之上當脫管子對曰四字。惟欲為大國,即包括小國在內,不加小國二字亦可通。權筴即權數。通權筴,即明於行權之數。謂不明於行權之數,則不能化小為大也。此蓋承上文其在流筴者百畝從中千畝之筴也而言。《史記.貨殖傳》白圭云:其智不足與權變,雖欲學吾術,終不告之矣。不通權筴,與其智不足與權變意義全同。
〔九〕丁士涵云:案通於輕重之數下,脫不以輕畏重,通於多少之數十一字。上文云:通於廣狹之數,不以狹畏廣。是其句例。張佩綸云:輕重當作多少,與上句一例。輕重是書總名。淺人因下有輕重之筴,妄改之。郭沫若云:丁、張之說均非。輕重者價格貴賤之謂也。物雖少而有術以貴其價,則不畏多矣。原文不應增改。元材案:郭說是也。物多則輕,少則重。此即上文所謂通權筴之意。蓋言若能通於廣狹之數,則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而王天下(《孟子》語),管仲以區區之齊一匡天下,九合諸侯,故曰不以狹畏廣。若能通於輕重之筴,則豐固可益,阨亦易益,一可以為十,十可以為百,故曰不以少畏多也。國筴即國計。《荀子.富國篇》云:是知國計之極也。國筴之大,即國計之極之意。
桓公曰:善蓋天下,視海內長譽而無止〔一〕,為之有道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