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田之事,則為相高下,視肥墝,序五種,省農功,謹蓄藏,以時順修,使農夫樸力而寡能。可見司徒和治田,不僅各為一官,而且職權也不一致。又《管子。大匡篇》也有寧戚為田及墾草入邑,……臣不如寧戚,請立為大司田的話。本書治田土一詞凡二見(《揆度》及《山國軌》),皆指農事而言,若如二氏言,則是合兩官為一官了。又許維遹改《輕重甲篇》的中軍為
申軍,張佩綸改《輕重丁篇》的太宰為宰夫,丁士涵改《
巨乘馬篇》兩衡字為橫,誤與此同。
四、對物名的改動。《國准篇》:立施以守五穀,施即通施,就是貨幣。立施就是鑄造貨幣,和本篇上文出山金立幣與《國蓄篇》鑄錢立幣意義相同。守五穀就是用貨幣收買五穀,也就是彼守國者守穀而已矣的意思。執其通施以御其司命乃本書作者在經濟政策中的中心思想。而這裏的立施以守五穀,就是說明在非五穀之所生的禽獸牛羊之地,封建國家要利用官營牧場所獲得的贏利作為資金,鑄造貨幣,以為收買五穀之用,正是落實
執其通施以御其司命這一中心思想的具體措施,因而可以達到以無用之壤藏民之贏的最終目的。但《集校》卻別出新解,改施為杝,改穀為●。把本書作者的中心經濟思想,看成是作一個木籠,來飼養小畜。把最終目的變為達到目的手段,這就未免令人有買櫝還珠之感了!
五、對制度名的改動。《集校》不僅改人名、地名、官名和物名,而且還對有關朝代特徵的制度名,也若無其事地順手加以改動。最突出的例子,就是王引之把《輕重己篇》的天子服黃而靜處,改為天子服赤絻赤而靜處。雖只一字之差,但卻關係到兩個不同朝代、不同意識形態的服色制度問題。《集校》本也感覺到這是王莽寶黃冢赤思想的反映,但卻完全不顧及全書中有不少反映王莽時代的特徵的同時存在(參看《論〈管子?輕重〉上──關於〈管子。輕重〉的著作年代》),而斷定說僅此一字孤證不足為據,因而對王引之的改動,表示同意,這就未免和王國維僅僅根據玉起於禺氏一句話,就認為《管子》書是漢文、景時代的作品(見《觀堂別集補遺?月氏未西徙大夏時故地考》),而對與禺氏之玉並列在一起的,還有直到漢武帝太初三年(前一0二)遣徐自為築五原塞外列城西北至盧朐(《漢書。武紀》及《匈奴傳》),才開始歸入漢代版圖的陰山之礝?和到王莽時才由漢西陵縣改名為江陽的江陽之珠,則熟視無睹,同樣是犯了不全面看問題的毛病!
復次,談談對特用術語的改動。
這裏也可以舉出幾個例。
一、《巨乘馬篇》有國穀之●,音晃,這裏指物價。一切什九的話。《集校》認為一切什九殊為不詞,疑是一均什斗之誤,均假為鈞,又以《小匡篇》尹注三十金曰鈞的三十金為三十錢,因而作出一鈞什斗就是穀每石值三十錢的結論,以期合於戰國時代李悝所說的石三十之數。這樣不憚煩地轉好幾個彎,來把自己早已景時作品的書中的穀價硬要使其與幾百年前的戰國時代李悝所說的穀價相埒,可謂費盡苦心!殊不知一切二字乃漢人常用語,《史記》、《漢書》、《鹽鐵論》等書及劉向《戰國策序》屢見。而什九則為本書中的特用術語。《
山國軌篇》:穀一廩十,君常操九。《山權數篇》:物一也而十,是九為用。這是說穀的原價本僅為一,由於通過輕重之策,為國家所壟斷,故坐長加十,除原價外,獲利九倍。故曰國穀之●,一切什九,也就是說所獲盈利,一切皆為百分之九十。本義自明,一經改動,不僅不好理解,而且連時代也弄顛倒了!
二、大准一詞,《國蓄篇》一見,《揆度篇》二見,也是本書特用術語。《揆度篇》自有專章,進行解釋。它說天下皆制我而無我焉,此謂大准。下文並舉例說明,意思是說封建國家的最高統治者,在天下大亂時,一切貧富予奪之權都操在鄰國手中,毫無自主能力。《山至數篇》所謂天子失其權也就是這個意思。但張佩綸卻一定要改大為失,未免多事!
第 7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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