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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罢,隆冬身后一阵发凉。

难不成真是冯大人变成厉鬼寻他来了?

“隆冬,本官遣你去抄的事如何了?”

冯御年风轻云淡笑着。

隆冬僵硬回过头,这样的冯大人比阎罗王还要可怕吧。

隆冬哂笑一声:“嗐,我就说冯大人吉人自有天相,你们几个怎么回事?”

隆冬赶紧甩锅。

“俸钱减半。”

捕头俸银不过二钱,素日吃酒都紧着,捡了半能否三天吃肉都难说。

“可有异议?”

再有异议,这个月的俸银怕是都得扣没了。

“属下绝无异议!”

见识过冯御年的“丧心病狂”,他就算有异议也不能说出来。

“属下这就去查死者的身份。”

村民们听见“死者”二字纷纷退离一丈远。

“这怎么又死人了?”

“就是,咱们这地方不是张家就是那自梳山庄,前阵子还有那专偷人作品的一阳文学,这这这,怎么就又死人了?”

村民们吓得赶紧丢弃了锄头,对着山叩拜起来。

“山神大人啊,我们都是一些小老百姓,您要是想降罪,可千万别降罪在我们身上啊!”

“是啊,山神大人,我不就是前些日子吃了地主家的一只鸡,平时可没有做过什么坏事。”

……

冯御年身后的鱼小骨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嘴中叼着一根草,轻屑看着这些老百姓。

“都什么时候了,还相信怪力乱神。”

冯御年……

“本官相信山神大人不会降罪于你们。”

冯御年此话一出,别说是鱼小骨,就是隆冬都惊住了。

冯大人什么时候相信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了?

百姓信神并无过错,人身居水深火热之中,神明的赐福于他们而言是生存下去的希望。

“百姓敬神,常怀敬畏也是一件好事。”

鱼小骨盯了冯御年好一会儿,或许这人是个好官。

“隆冬,你可有见过胡……捕头?”

隆冬心下大喜,定是那胡采颐犯事逃跑了,等回到县衙,他定要好好诉说胡采颐的不是。

说起不是,他又说不上来哪里不是,总之归于不是,他这心里才好过一些。

“属下不曾见过,大人是需要属下将那胡采颐抓回来吗?”

冯御年用晦暗不明的目光扫过隆冬,隆冬说话如此不分轻重,他这个主子也有责任。

“隆冬,本官近日颇喜《金刚经》,你身为本官任命的总捕头,又是本官的侍从,这份差事非你莫属。”

隆冬???

冯大人这是什么意思?

“为表对神佛敬意,你还需写下十遍,顺便净化戾气。”

隆冬一度怀疑冯大人这是在开玩笑,可那语气却十分真挚。

“属下领命。”

都说伴君如伴虎,他倒觉得如今的冯大人比皇帝难伺候多了。

过了片刻,胡采颐见山脚人影攒动,为首那人绿服翩翩,仿若涤尘。

方才同金削雪决裂的哀伤顿时少了一半,她可是捕头啊!等她哪日成为金牌捕头,可不比金面郎差,再者言,她可是胡采颐,越挫越勇才该是她。

“大人!”胡采颐擦掉泪珠,朝着冯御年招了招手。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失去了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她凭什么要为那个薄情男掉珠子,不值当!

清铃的声音淌过山风,冯御年回首之际,恰好看见一支冷箭对准了胡采颐,倏而放大了瞳孔。

此时的胡采颐还未察觉到异常,飞快跑过来,只想将尸骸交给冯御年。

冷箭尚未发弓,持箭人便被人夺了性命。

她不知,他可知。

那人的手法像极了擒获张家人口案凶手的金面郎。

听闻金面郎容貌甚伟,形貌昳丽,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这样的人竟然救了胡采颐,看来胡采颐身上倒是有不少秘密。

胡采颐将尸骸交给了冯御年。

“大人,我将尸骸带回来了。”

“不错。”

得到了冯大人的肯定,相是于肯定了她的能力,离她金牌捕头的梦又近了一步。

冯御年开始审视自己对胡采颐的看法:若我是一时兴起,对她青睐有加,那么这一份青睐又能够保持多久?世事无常,纵她对我情深义重,可我终归是要回汴京,如此想来,当与她保持距离,断了她的妄念,长痛不如短痛,本官该一视同仁才是。

“尸骸?天啊!”

老百姓吓得扔下手中的锄头,撒腿就跑。

“太可怕了,竟然还有骸骨!”

“咱们老百姓真是太不容易了!”

胡采颐没想到自己的一番话竟然吓走了老百姓,尸骸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人死后,除去肉体,剩下的可不就是尸骸,人人都会变成尸骸,惧怕尸骸岂不是连自己也要惧怕了?”

胡采颐说得在理,可十七岁的她总归是太年轻,哪知这世上除了尸骸还有更为可怕的东西。

“你是不怕,总有人怕呀。”

“我想恩人应该——”

没错,他鱼小骨不怕白骨森森,真的不怕!

胡采颐描绘了一下尸骸:“除去血淋淋的血石啊,硬邦邦的,还有筋血连动……”

鱼小骨下意识退了一步,她绝对是个白切黑,芝麻汤圆都不能比她黑!

“别,别说了。”

鱼小骨吓得运起轻功,慌不择路的他成功走错了方向,又折了回来,还不忘给胡采颐一个大大的白眼,似乎在说:没良心的丫头!

时季甚灼,不消半日,昨夜的暴雨已经蒸发得无影无踪,大街上的人几乎人人一把竹叶扇子,只有富贵人家用的起龚扇。

🔒第三十一章骨上窗(七)

岭南何处不果香,吐蕃的西瓜犹喜岭南,一藤三四瓜也是常有的事。

摊贩们常会摆放上几片切好的吐蕃西瓜,叫人看看成色如何,若是血红通透,汁水饱满多为上贡品。

冯御年回县衙之时,路上顺便买了几个西瓜。

酷暑炎热,配上水窖里刚出来的西瓜可解一时暑气。

还没等师爷拿出刀来切西瓜,西瓜已经被掰成了七八瓣。

“你们这副模样是没见过吐蕃瓜吗?”师爷看他们一个个如狼似虎的样子,别不是衙门短了他们的吃食。

冯御年这才注意到胡采颐手背上的擦伤,不过,擦伤的位置已经被上了药。

他的脑海里闪过了一丝疑惑,金面刀郎为何要救胡采颐,那样在江湖上久持冷面的人,也会对一个小姑娘另眼相待?

师爷见他们如此糟蹋西瓜,一气之下将剩下的两个西瓜分成了一百零八片,每片一口没。

“师爷,有这个必要吗?”

二楞十分不理解。

“做人呐,还是要讲究一些礼节。”

师爷兀然想到了什么,将册子递给了冯御年。

“大人,这是今日来报案的人数,有找找您调解家中纠纷的,也有土地纠纷的,还有一个是找人的,对了,找人那高汉郎是外地人。”

外地人,县内少有外地人的求助。

作为东道主,理应先尽一尽地主之谊。

“但这高个郎找的人比较难找,属下在此多年也未曾听说过这名字,按理是该这高个郎的事在前,但较于时效,属下建议先处理前两件。”

师爷说的不无道理,眼下他们手头上有一案件,若是高个郎之事在前不免耽搁掉他们诸多时间。

“一刻钟后升堂。”

吃完瓜的众人赶紧将桌台搬走,一刻钟,这也太仓促了。

一个个手忙脚乱,待到升了堂,中有几人帽子都带歪了,师爷清咳了两声,捕头们这才正了正帽子。

堂下是一对夫妻,女子容貌颇正,头缠蓝色布巾,她拿手指着自己的丈夫,指缝中沾了一些胭脂水粉。

“铁锅头,你说说,我们成婚数十载,我陪你吃过糠头,喝过沟水,现在你有几个钱了,你给我找楼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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