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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沉沉,胡采颐终于找到了冯御年。
此时的冯御年等人只好在河畔处安营扎寨。
这儿的蚊子凶得很,燃烧了十斤艾草都没能赶走蚊子。
“大人!”胡采颐喜笑颜开。
冯大人真是一个好县令,为了办案竟然在野外安营扎寨,这样身体力行的父母官不多见了。
“大人,我听说本地人都有一个驱蚊香囊,您可以问胡姑娘要些。”
“你们为何不用?”
“都是大老爷们,谁用那……”他们忘记了,冯御年也是一名男子。
“大人,我不是那个意思……”
“本官知道,本官是个文官,做不得武生做的事情。”
他们真没有这个意思。
冯大人怎么那么轴呢。
“大人,您真是一个好官!”
胡采颐上来就拍马屁,还不忘竖起了大拇指夸赞。
“本官资历尚浅,好不好,得让百姓评说才好。”冯御年摆正态度,说话间不自觉挺起了身板,目光注视远山青黛。
“大人大人,听说又有案件了……不对,大人,在你这能报失踪案件吗?我有一朋友的未婚夫郎失踪了。”
一想到春意接下来以泪洗面,她便觉着自己有责任替春意寻到钟公子,再好好教训一顿。
冯御年嘴角抽动,如今衙门人手不足,怕是不能……不,男人不能说不能。
“师爷,这事记录下来。隆冬,你带一个人去寻胡姑娘说的那位钟公子。”
隆冬一万个不乐意:“可是大人,我还要保护好你。”
“这样吧,你同胡姑娘比试一二,赢了的话就留下来。”
隆冬摩拳擦掌,眼神里充满了不屑。
开玩笑,胡采颐这小身板怕是挨不了他一拳。
隆冬抡起拳头,对着胡采颐的面门砸了过去。
谁知胡采颐蹲下半个身子,一把抱住了隆冬的熊腰,将隆冬从她头上翻了过去。
隆冬被重重摔在了草地上,脑海倏然一片混沌。
方才发生了什么?
“大人,我赢了!”女子爽朗笑道。
这就赢了?周围的官差还没有反应过来。
赢得未免也太轻松了吧。
“隆冬,愿赌服输,你看看,人家胡姑娘都比你有气度。”
不光是隆冬,就连胡采颐都处在震惊的状态里。
原来赢就是气度呀!
冯大人不愧是文化人,认的词也比她多。
隆冬自知吃了哑巴亏,随便带了个人在身边。
“那个谁,你说说你哪个好友?”
“柳春意,春水镇上你一问就知道了,谢谢臭脸大哥!”
“你……”隆冬看了一眼冯御年,生生忍下了这口气。
隆冬离开后,冯御年道:“隆冬之前是个先锋,被你压了一头,心中难免有些不服气,别往心里头去。”
“大人,我心明着呢,臭脸大哥之所以那么待我,是因为我是个女子,他觉得女子不该当捕头。”
原来,她是知道的啊!
“可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该不该,若是一味重男轻女,那要女子在这世间做什么?行夫妻之礼,青楼女子也可以行。夫为妻纲,那是皇帝的理,不是我胡采颐的理。”
冯御年头一次听见这般离经叛道的话,这番话似乎解开了他内心的某种枷锁。
万家烛灭,春意闲来无事穿上喜服漫步在自家庭院之中,对着皎皎明月诉说自己的期许。此时,于金娘已经沉沉昏睡了过去。
“老天爷,求你快些让钟奇出现在我身边吧,我不能没有他!”
“柳姑娘……”
“你们……”后面二字尚未吐露,春意便觉脑袋昏沉。
次日,柳家人才发觉春意不见了。
第十二章河畔绣鞋篇(三)
隐藏在欲望之下的慌张,中有多少情有可原?
隆冬去春意家时正好碰见于金娘带人,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于金娘见隆冬来了,忙说:“官爷,我女儿不见了,帮忙找一找。”
隆冬哪里会找什么人,叫他打仗倒是能说得过去,让他找人属实是为难了。
碍于身份,隆冬只好道:“别着急,你女儿叫什么名字?”
“春意,我女儿叫柳春意。”天下的母亲大抵面对这般情况,就是母老虎也会柔软下来。
这世上竟然有那么巧合的事情,刚巧胡采颐也有一个……
隆冬似乎想到了什么,这二人该不会是同一个人吧。
这下好了,人家的未婚夫婿没有找到,现在人也丢了。
想到昨晚胡采颐那一摔,可谓是干净利落,丝毫不留情面,若是让胡采颐知道了此事,他这腰还能保得住吗?
隆冬抖了抖身子,那女子力大如牛,还不是一个好糊弄的主。
“放心,能为百姓分忧,是我们的福气。”隆冬明显有点底气不足。
“真是太感谢了!”
于金娘说明了情况之后,隆冬依旧摸不着头脑,这人好好的,怎么就在自家不见了呢?莫不是有什么邪祟作怪?
若真是邪祟,还得花银子去请大师过来做法才稳妥。
河畔上鞋匠莫名惊恐而死,柜子中又收藏了七双绣鞋,这其中到底有什么联系?
“大人,鞋匠收藏的这些绣鞋,像是女子喜鞋。”
女子出嫁,多穿红色的喜鞋。
“可知来处?”
胡采颐想了一下,她哪里懂得出处。
为了当上捕头,她装模作样拿起绣鞋端详了好一会儿。
红色的绣鞋秀样精致,上面的牡丹栩栩如生。
她虽不知道这鞋从哪里来,倒也知道春水镇中能做到如此精致的刺绣手法,只有隔壁镇上的ᴶˢᴳ郑婆婆能够做到。
“东河镇有一位郑婆婆,她刺绣功夫了得,问问她或许会有一些蛛丝马迹。”
胡采颐对新兴县的了解有时候甚至超过了他这个县令。
她所求不过是一个捕头之位,算不上什么大事。
“胡采颐,本官正式任命你为新兴县的临时捕头,不知你可愿?”
一抹欣喜匀在胡采颐的眉梢之上。
她喜道:“愿意,自然是愿意的!”
今日她是临时捕头,待到来日她就是正式捕头了!
“现在,本官命你去询问郑婆婆绣鞋之事……”
冯御年话到一半,雷二楞拿着一双湿漉漉的绣鞋走了过来。
“大人,这是在河底发现的绣鞋。”
又是一双绣花鞋!
这一双绣鞋同柜子里的七双绣鞋完全一致。
“大人,那属下先告辞了。”
冯御年点首应下。
胡采颐一溜烟就跑了,这可是一个立功的好机会!
东河镇离碧水村倒是不远,三炷香的脚程足够抵达。
郑婆婆待在的布庄子里,素日里来人少,来往之人大多是进货的商人。
胡采颐双手叉腰,抬眸看了一眼牌匾,上面写着:自梳庄。
自梳山庄几乎没有男人来往,就连她们做生意都是同女子来往,少有男子的身影。
冯御年让她来这里,想来也是有原因的。
大门紧闭,换作是其他人恨不能鸡鸣三更开门营业,瓦肆所赚银两不多。自取消宵禁制度以来,春水楼整日都处在营业状态。
这自梳山庄倒是稀奇。
不过也能理解它的稀奇,自梳女向来喜欢自力更生,不依男人过活,这类群体也有自给自足的能力。
胡采颐撸起袖子,扯开嗓子准备大喊一声。
就在这时,大门开了。
出来的是两个灰白色工服的女子,一名女子拿着竹篮子,一名女子正摆放好门栓。
两名女子见到胡采颐,表现出一丝热情。
“妹妹该不是我们庄子里的人,何又在这里?”
“两位姐姐好,我来这里寻郑婆婆。”胡采颐说明了来意。
她们倒是听说过胡采颐,听说此人穷得恶水难容,她那个父亲更是一无是处,靠着好友度日。
这些事已经在春水镇传遍了,这不传到了他们东河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