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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白樾不再下手,修缮好衣冠冢,比林焉还先离开水云间。

胸口好疼,内里更疼,林焉疼了,习惯性想找白乐乐给他煮碗鸡汤,转身时突然愣住,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他这才想起:哦,白乐乐早就不在了。

“白乐乐,你兄长打我……”林焉沖着虚空自言自语,“他怎麽不打死我……”

管家备了一桌佳肴,林焉一道道吃着,味如嚼蜡,每一道餐盘里装的都像是血淋淋的心髒,桌布洁白如雪,偶尔细丝一样藕断丝连的血迹沾上去,活像挂在墙面上禅意满满的壁画,吃的是骨骼,吐出的是灵魂,佳肴美味,可林焉更想喝酸到掉牙的鸡汤。

好想白乐乐。

日思夜想,朝思暮想。

繁荣璀璨的昶安城,灯火阑珊的十里街,他想他原本也可以有人陪,走一走不信天注定的遂心桥,尝一尝新酿的梅子酒,坐楼阁看云卷云舒,早已降临过的雨,你敞开的柔软心髒。

如今只能看树叶被风吹动,水面蕩漾出一圈一圈细波,过往小船来了又走,等不到春日複明,尘埃蒙上眼睛,有点酸涩。

路过的人问林焉在等什麽,林焉也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麽。

或许等风静止,绿叶安居,湖水平静,船只上的人归家,等尘埃落地,他就可以回去。

最后等到绿叶飘零,湖水死寂,路过的船只越来越多,呼朋引伴,三两好友细说今日奇遇,妻儿在侧,和睦团圆…明明没风,尘埃像是落不下,刺得眼睛生疼,融进心髒的血肉里,很疼。

林焉是该喊疼的,时至今日他已不同往昔,不再是那个被当作蝼蚁可以随时丢了小命的孤儿,只要他有动静,身后的人会随时嘘寒问暖,大夫会请最好的,药是上乘的,没理由疼了还生生受着。

他生生受着。

最后在夕阳西下时,说了句:“白乐乐……回家。”

一如当初说“白乐乐,跟我回家呗”时一样小心翼翼,又期盼不止。

回家……

逶迤山是白乐乐的家,白乐乐该回逶迤山,盛天府是林焉的家,林焉该回盛天府。

不,不回盛天府。

不想回去。

明明以前最希望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夺回盛天府,现在他做到了,可没了想回去的沖动,林焉不知道为什麽,也不想去想为什麽,只是凭着本能向前走,哪里有路往哪儿迈,行尸走肉一样,眼神空洞。

路边的桃花开得正豔,花香不小心侵入口鼻,香气怡人,林焉不禁想起缠着白楚攸要学不相离的那个夜晚,白楚攸问他为什麽想学,他说因为不想分离。

险些脱口而出、但最终没能说出口的荒谬真话是:“不想和你分离。”

很奇怪,连林焉自己也不知道为什麽,突然就冒出那个念头,丧心病狂一样,荒诞不经,荒唐离奇。

他后来想了好久,以为是第一次与人一起活在阳光之下,所有阴暗都被埋藏,他有点喜欢每天都能有人跟他说说话、偶尔能保护他,閑了还能逗一逗那人打发时间的日子。

现在才想明白,喜欢那种日子是因为这种相处模式里的另外一个人是白楚攸。

是白楚攸。

阿楚……

想跟阿楚一直住在一起,想揉他总是低垂着的睫毛,想碰他不让人触碰的脸,总想逗他,总想欺负他,喜欢跟他说话,喜欢听他说话。

很想他。

林焉不知不觉走到闹市。

天灯很美,林焉买了一盏,挑的山林雪景,不知道白楚攸会不会喜欢。

他在天灯上一笔一划写下“白楚攸”三个字,又觉得写得不够好看,白楚攸长那麽好看,写他名字自然也要写得很好看才行,林焉涂了又改,怎麽写都不满意,到最后潦草收笔,惊觉应该把白楚攸叫来,叫他自己写。

他自己的名字,就应该他自己来写,人人都爱的天灯,他也应该来看一看。

林焉答应过他要带他一起放天灯。

林焉盯着天灯入了神,恍惚看见白乐乐就站在面前。

还是清浅的微笑,世人之人的眉眼都不及他好看,白乐乐被关在水云间少见世人,林焉是唯一将他的所有一一窥探的人。

“白乐乐……”林焉神情恍惚,把天灯递给他,告诉他说:“白乐乐,放天灯了。”这是说好要带你来结果没来的灯会,你说你有点想来,但最后没能来。

白乐乐,我有点后悔,当时应该带你来的。

林焉把写着白楚攸名字的那面露出给他看,“这盏上面写着你的名字,你喜欢吗?”

白楚攸点头,看着林焉很轻地笑。

他身后的头发好像比刚认识的时候长了一些,晚风一吹,发丝吹到身前,模模糊糊,又被风吹落。林焉惊奇地发现,白楚攸好像长大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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