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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那句脍炙人口的,东华门外唱名者,方为好男儿!
而屁股决定脑袋,出身社会基层的文官们,对于民间疾苦自然深有体会。
所以他们天然的,就反对皇帝去开疆拓土。
打赢了,功劳和土地是皇帝以及武臣集团的,而打输了,死的却是他们潜在的佃农……
于是,汉唐之时的武风就荡然无存了。
刘盈看了一会鲜卑乌桓人送来的礼品,将之分门别类后转身而出。
在城外的军营中,还有很多他极为看重的东西。
马。
准确的说,是乌桓和鲜卑人所喂养的,生长在森林和草甸子上的驽马。
这些,就是燕国冷血马的始祖。
要将燕赵之地开辟为大粮仓,那些需要用重型马拖拽的铁质铧式犁,就是一件必不可少的工具。
而鲜卑乌桓人的驽马,体形高大,四肢粗壮,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后世里的夏尔马,以及匈牙利马,就是其中的代表。
它们虽然跑的不快,但是可以拖拽着几吨的重物大步快走。
刘盈与之交换的,则是从胡骑那里买到的草原马。
东胡人之所以打不过匈奴人,就是因为匈奴人的草原马,是一种热血马,跑得快性子烈,比东胡人温吞吞的冷血马更加适合骑兵作战。
至于对于识大体的鲜卑王和乌桓王,刘盈自然也毫不含糊。
在来之前,他就准备了好几大车上等的丝绸。
这些,是他回馈给对方的礼物。
中国乃礼仪之邦,讲究的就是一个礼尚往来。
而且刘盈这样做,其实是为了培养对方的消费习惯。
丝绸这种东西,听起来各种高大上。
但其实在这个年代里,因为养蚕育种技术,以及纺纱技术都不过关,所以纺织出的丝绸,摸起来很光滑,但却不结实。
普通百姓即便是消费的起,但却也不会选择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
他们更喜欢的,还是麻布或是葛布等物美价廉的布匹。
至于棉布,刘盈在半年前就让人给南方的赵佗写信,探求通商的可能。
虽然非洲棉远在埃及,但亚洲棉,其实已经通过东南亚传到了岭南之地。
只是和当年的红薯玉米一样,这时候的棉花,也是一种园林景观……
其实最好的选择,还是生长在美洲的大陆棉。
不过,这完全是有生之年系列了。
单不说他找不找到大陆棉的种子,即便是找到了,还需要面对一个严峻的问题。
那就是直到欧洲人登陆美洲之前,无论是大陆棉还是玉米土豆等东西,还都是一种很原始的品种。
早期的玉米,属于是一棵藤上七个瓜系列。
一人多高的植株上,生长着大大小小很多个穗,而最大的,也不过手指大小罢了……
而西红柿,之所以被称之为狼桃,则是因为它在早期的时候,不仅长相狰狞,而且味道感人。
所以与其临渊羡鱼,不如归家结网。
将能拿到的物种,驯化成自己想要的模样,才是王道。
毕竟,早期的粟米水稻,长得也跟狗尾巴草差不多……
城外军营之中,前来换马,以及观看换马的乌桓鲜卑人和刘盈都很满意。
前者在得到了更加优质的战马后,就足以抗衡匈奴人的小股袭扰了。
而刘盈,则对尽快翻耕土地,抢种一季小麦更加有信心了。
赵地和当初的韩国阳翟一样,在战乱过后,有着大量抛荒的土地。
这些土地,只需要简单的除草施肥,亩产至少能达到平日里的一半以上!
此时大军屯驻在赵地,迟迟不对齐国发动进攻的原因,就在于粮草不济。
毕竟,士兵平日里消耗的粮食,和行军打仗时消耗的粮食,不可同日而语。
至于鲜卑乌桓人在得到战马之后,南下劫掠的问题,刘盈则毫不担心。
燕赵之地修筑有坚固的长城,足以让从前鼎盛时期的东胡人打消南下的想法。
而且最重要的是,森林和草甸子上的产出足够丰富,鲜卑人和乌桓人对于打劫他人的欲望不是很强。
这些地方,在后世里,可是有着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的美名!
虽然冬天冷了一些,而因为积温和降雨的原因,再加上低下的生产力,他们无法大面积耕种,但仅靠捕鱼狩猎,还是足够养活自己,并且和别人兑换生活物资的。
说白了,就是能吃饱的东胡人战斗欲望,比不过经常饿肚子的匈奴人。
这也是他们一听说会盟通商,就带着大包小包的从老家跑来的原因。
不过刘盈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到了另外一种渴望。
对烈酒的渴望。
越是苦寒之地的人,其实对于烈酒的消费就越大。
但是今天,他们注定要失望了。
受限于关中的粮食产量,以及在楚汉全面战争时期,刘盈用来制作高度蒸馏酒的粮食配额自然受限。
不过,等到种在汉中的甘蔗丰收了之后,就可以满足他们对于烈酒的需求了。
嗯,反正他们要的是能麻痹自己的酒精,至于酒水的配料,究竟是粮食还是甘蔗,亦或是土豆或面包,都是没差的。
朗姆酒,也是酒!
在双方都对对方产生了很大好感,以及在自家首领都被酒精考验的郦食其接连放倒之后,刘盈和乌桓鲜卑人的会盟,也就开始了。
城外的高台上,如同提线木偶般被礼官指挥的双方,在走完了所有流程后,正式缔结盟约。
而烈酒换马匹的生意,也就此达成共识。
第117章 吕泽:你不要过来啊!
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干南斗斜。
荥阳城头上,刘邦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慢慢向城下走去。
自从议和失败之后,楚军攻势越发猛烈,各部轮番出动,从早到晚没有一刻停歇。
项羽摆明了,就是看穿了刘邦的部署,于是决定孤注一掷。
刘邦此时的方针,其实类似于田忌赛马。
上等马自然是韩信统领的汉军精锐,这些人此刻正在经略燕赵之地,只等养精蓄锐后就南下攻齐。
中等马则是正在成皋修养的英布,他已经派人去九江国,招募旧部,随时准备着杀回去。
至于下等马,自然是刘邦本人带领的荥阳军团。
正如同孙膑所言,以君之下驷与彼上驷,取君上驷与彼中驷,取君中驷与彼下驷。
如今,自诩为下驷的刘邦,几乎已经和上驷的项羽打了个平手,那么汉国的上驷和中驷,必然血虐楚国的中驷和下驷。
所以,项羽的破局之道,唯有猛攻荥阳。
只要能破城之后杀死刘邦,则天下定矣!
为此,他不惜任何代价!
夜色渐深,刘邦回到自己房间,却并没有倒头就睡,而是让人打了一桶凉水,准备洗脚。
这并非是他爱干净,不洗脚不上床,主要是因为他天生一双臭脚,在靴子里捂了一天之后,就连他自己都有些受不了……
就在他扣着脚上老茧爽到不行的时候,门外魏无知走入,小声说道:“辕固来了,大王见是不见?”
刘邦歪着头想了一下,他对于辕固这个人似乎有些印象,好像是叔孙通的一个故旧,也是个讨人厌的儒生。
于是他本能的想要让魏无知告诉对方,自己已经睡下了,改天再来吧。
但转念一想,反正自己才刚刚开始洗脚,距离上床睡觉还有些时间,正好听对方鬼扯几句,用来催眠。
而且,等自己想睡的时候,再让那个儒生帮他把洗脚水倒了!
一举两得!
心中大喜的刘邦看着魏无知点点头:“让他进来吧。”
俄顷,辕固走入,月白的儒衫纤尘不染,头顶的儒冠更是笔直,任谁看了,都得夸一句翩翩君子。
只是刘邦微不可见的撇撇嘴,他往日里,完全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