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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初见时,她一身血迹, 手里提着三尺青锋, 旁人被她鬼罗剎的模样吓得魂不附体, 他却惊为天人,赞一句女郎的剑法好生玄妙。

又或者是相识多日的时候?

那时候的他们走过尸堆如山的尸骨皑皑, 看赤地千里, 稚儿的尸骨被秃鹫和野狗分尸, 他赶走秃鹫与野狗,以手中剑在干枯的大地上挖出一个小小的坑, 将稚儿的尸体埋葬在里面。

她漠然看着他的举动,声音麻木得不像话, “像这样的事情每天都会发生, 你埋得过来吗?”

“埋不过来。”

男人盖在最后一捧土,仰起头看着她的脸,“可是二娘,既然我们埋不过来, 那为什麽不能由我们来终结这一切?”

“二娘, 你还没有受够吗?”

“这个肮髒的王朝, 这个腐朽的国家, 早就该成为历史的垃圾, 被我们一脚踢开。”

或许是那日的夕阳太刺目, 红得像血一样的颜色一度让她的视线有些模糊。

又或许是那时的相豫章的声音太温柔,不拘小节的人突然间的柔情往往会让人産生莫名其妙的触动。

总之那日她在相豫章的注视下轻轻点头。

她在他的期盼下走到他面前, 轻轻牵起他的手, 与他手里的剑。

他们十指相扣, 各自执着一把剑,在落日的余晖下,在乱兵过境后的修罗场中确定了彼此的心意。

朋友们都笑她傻,明明略有家资,找个同样家财万贯的商贾不成问题,可却被一个游侠儿哄得下嫁,实在是太不聪明。

她甘之如饴。

她喜欢的,不就是相豫章身上的那股傻气与侠气吗?

世界昏暗不明,他便敢劈开苍天,重塑日月与河山。

一如他们并不认识的那一年,为着别人的一句话,他便敢将身家性命全抛下,去救一个他并不认识的她。

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

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生死同,一诺千金重。

而她也为着相豫章的一诺千金重,从揭竿而起的乱臣贼子,走到新朝的开国皇后。

是的,她不再是商户女,也不再是人人喊打的反贼,而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后娘娘。

皇后娘娘,一个无比陌生又无比熟悉的词彙。

她坐在铜镜前,看着镜中的自己,一袭火红色宫装,眉眼如画,头上珠翠环绕,金光闪闪,可眉宇间的神色,却让她自己都感到陌生。

她是什麽时候变成这样的?

是因为阿和的死与相豫章激烈争吵?还是因为楚王的死与相豫章撕破脸皮?

她已不大记得。

她唯一知道的是,等她意识到的时候,她已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相豫章也一样。

“娘娘,陛下让您去一趟御书房。”

一旁的侍女小心翼翼地说道。

姜贞回过神,声色淡淡,敛袖起身。

“走吧。”

姜贞平静道。

但到了御书房门口,她忽然停住了脚步,她擡头看着这熟悉而又陌生的宫殿,眼底只剩一片冰冷。

这里面明明住的是她一生最爱的人,可当她看到紫宸殿的牌匾时,心里却只能涌出无边的恶心。

——是的,她无比恶心着她的夫君。

恶心到若非时局太过动蕩,她甚至会一剑送他上西天。

“娘娘?”

侍女小声提醒。

思绪回归。

姜贞深吸一口气,擡脚走了进去。

龙椅上的男人虽已年近四十,但依旧风度翩翩,岁月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让他更加富有成熟男人的魅力。

这的确是个赏心悦目的皮囊,可惜她心中只剩厌恶。

“陛下寻我所为何事?”

姜贞收回视线,敛袖坐在自己的位置。

龙椅上的男人彼时也在看着她,两人的视线一触即分,谁也没有在彼此身上停留。

相看两厌,是他们之间最为真实的写照。

“我知道你恨我。”

相豫章冷冷出声,“但彼时江山不稳,你我还是暂时将恨意放在心里为好。”

姜贞没有接话。

曾经的无话不谈到现在将恨意挂在扣上,她对相豫章,已无任何话想说,只剩下不得不捏着鼻子合作的政治同盟。

“今日早朝,群臣请立太子。”

相豫章面上挂着浓浓的嘲讽,“请立你的姜奕为太子。”

姜贞眸光倏地一冷,锐利视线看向相豫章,“姜奕?”

“呵,他是你亲口承认的我们的长子,群臣请立长子为储君,合乎宗法规制,陛下又有何不可?”

“姜二娘,你以为我不知道姜奕是你跟楚王那个狗东西的孩子?”

相豫章如被激怒的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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