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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苏聿(2 / 2)

周鸣鞘把袖子放下来。皱巴的衣袖遮掩住手臂上惊心动魄的疤痕,他系紧扣子,又是一副冷淡的样子。但穆阳已知道他是野马。草原上飞驰而过,向孤烟去的那一种。

周鸣鞘说:也许。

他把手伸出来,向穆阳要烟。穆阳挑起眉,这人挑眉时不羁的神色都是张扬的。他将半根烟从嘴边取下,一头微微湿润。另一头则是火星点点。他让燃烧的这一头向下,贴着周鸣鞘的掌心。

热浪灼人。烟灰落在周鸣鞘手上,烫,但他无动于衷。

穆阳看着他,他知道那双眼睛里有捉弄的笑意。周鸣鞘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瞧着他。他的目光是笼盖四野的天穹,那样深厚、那样莫测,像看一个顽劣的孩子。

穆阳勾起嘴角。他第一次露出这种笑容,漂亮的笑,飞扬的笑,周鸣鞘眼中微微暗了片刻。

他还是乖乖将烟调转个来,递给他,别过头去。

周鸣鞘就贴在他方才吸吮过的地方,舌尖一舔。仿佛也品尝过穆阳的味道。

他吐出一口烟。

这里有吸粉的。晚上八/九点出来换气。那时查的严,不要出来乱跑。穆阳说。他正低头看着自己灰黑色的球鞋。那其实应当是一双白色的鞋。可惜主人总是在泥地里摸爬滚打,在黑暗中讨生存,所以它也被迫脏污得不能抬头。他踢开脚边的蚂蚁:别的,没什么。小巷子里遇见女人,别去。她们都是蛇,眼睛毒,嘴也快。

周鸣鞘当然知道他说的女人是做什么的。

你去过?他问。

穆阳不答。

周鸣鞘说:我和你们不一样。

他将烟还给穆阳。但此时已只剩一个烟屁股了。穆阳微微蹙起眉头看烟,眼神里像是很不舍似的,觉得周鸣鞘抽得怎么那样凶。于是将烟在地上踩灭:是吗?

周鸣鞘知道他把自己当同类。以为是在黑暗中舔舐伤口、喝血吃肉的小兽。是这座庞大城市,甚至这个庞大时代里不值一提的垃圾,连国家机器的螺丝钉也算不上。周鸣鞘答:有人爱我,我也会爱人。这点就不一样。

他那时真刻薄,一语就能戳破穆阳的痛处。

若有人疼惜,有人怜爱,谁会像他们一样,终日在街道上游走呢?

谁也看他们不顺眼。骑楼两侧的商铺对他们不开放,叮当驶过的有轨电车也没有他们的座位。学校里的老师甚至不愿意抬起眼皮看他们一眼,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们三三两两靠在电动车边抽烟时,细瘦的、年轻的学生妹会羞涩地看来一眼,然后爆发出叽叽喳喳的议论声。

这就是无用的、被浪费的、十七八岁的青春。

穆阳低声说:我也会爱人的。

他只是阐述一件事实。可后来周鸣鞘告诉他,他低声说话时,总是像小猫一样惹人怜爱。像小猫一样,委屈地软着耳朵撒娇一般。

周鸣鞘抬头看他。他又看见了穆阳的眼睛,是那么明亮的眼睛啊,真像太阳的火球,烫得人忍不住要接近。周鸣鞘从前是很讨厌夏天的。夏天那么热,一点风也没有,他心里躁。可是这一天,见到穆阳以后,忽然觉得,夏天是这么热烈的。

热烈,热烈,心里浓郁地流动着情感。这些热/潮冲昏了少年人的脑海,他想汗淋淋地和某个人拥在一起、贴在一起,用唇肉去沟通,用牙齿去撕咬,是在他耳边孜孜不倦地念叨肉麻的情话,从而将岭南热浪极致的粘稠、极致的烦躁都发泄在一个人身上。灵与肉身上。

周鸣鞘看他,穆阳也抬着眼。周鸣鞘还没来得及答话,穆阳已经歪了歪头看他,像见了动物园里新奇的熊猫,贴得极近地打量。

我看我们没有什么不一样。他说,都很可怜。

他也是牙尖嘴利的王八蛋。

于是穆阳捡起书包,准备回家去。他弯腰时毫无防备地将后背露给周鸣鞘看。那件短袖贴在他身上,短了,随着他的动作露出一截雪白的腰身。包括裤头的腰带。周鸣鞘垂眼看着,穆阳起身后说:总之地主之谊我已经尽过了。你要留在这里,记住,这片归老陈管,他是派出所的活包公,没事别烦他。

周鸣鞘终于开口:你叫什么?

穆阳回过头来:你是要和我做兄弟?

周鸣鞘说:见面惹我生气,还是会揍你的。

穆阳又眯起眼睛来看他。因为夕阳将周鸣鞘勾得太动人了,一层金红色的边,弥补了他说话时冷冷淡淡的神情。这叫穆阳想起曾在书上读过的长河落日。周鸣鞘就是闯进他生命里的一匹马,一条河,带着草原上风的味道。

穆阳说:那好吧。下次见面再打一架。

就这般相识了。

第3章 03

周鸣鞘得知他叫穆阳,觉得这名字起得真好。虽然穆阳后来告诉他,他家里没有文化人,不过是在他降生以前,父母请镇上的朋友起的。朋友也不懂,只说太阳气正。太阳是天地可鉴的,老天爷也会另眼相看。所以叫穆阳。

穆阳问过:你呢?

他说叫鸣鞘。一开始不肯提姓氏。穆阳说这样做人不太厚道。周鸣鞘才只能答:周,周正的周。

他不愿意自己姓周。他想姓沈。沈是母亲的姓,是他的血脉。

这沈不是江南的沈,是北荒的沈。那是民族的变迁,是时代的落寞。那些曾在额尔古纳河一带自由纵马的草原的儿女,那些曾与松林、白桦、驼鹿和野狼为伴的民族,清朝时进入丹东,被汉化,归汉姓,姓沈。从此忘却了篝火的热烈,忘了自己的根。

那是他母亲的民族,亦是他的。

他母亲年少时和一个浪子厮混。这个浪子后来成了他的父亲,却没有给她名号。父亲的家族很庞大,在京城,根深而叶茂,会步履维艰行走在酒桌之上的刀光剑影里,自然不会娶一个没有地位的女人。

可惜,周鸣鞘身上另外半管血脉到底是姓周的,于是十五岁那一年,来了一辆黑色轿车。黑色轿车的车门一关,他能看见母亲的脸,母亲却看不见他的。于是那瘦小而黢黑的女人远远站在大雪中,沉默望着儿子远去。从此未曾相见。

他最后一次和母亲说话,是在管理所。户口本上白纸黑字还写着沈字。他看着那个名字从此消失,他和母亲最后的关系也悄无声息地断了,他终于感到愤怒,将纸页撕得粉碎。

母亲给了他一巴掌。

他浑身微微颤着:从前再混账,在二道白河的山脚打野鸟,被裹着皮衣的老民警找上门来,母亲也没有动过手。那日却为了和他断绝关系而打他。

可是那女人那么平静。连生命中最后的寄托被从身边抢走也无动于衷。因为她是一个聪明人。

姓周,是你的运气。她说。我向来不喜欢你骑马因为骑马不够驯服。

多么复杂的一句话啊,很多年后,周鸣鞘才明白。

那是他在这个世界挣扎得遍体鳞伤后明白的一句话。

人生并非无常,一般来讲,投胎是唯一学问。姓沈,他一辈子也走不出北大荒,多半死在一个乏善可陈的冬天。像无数不曾存在过的人一样碌碌死去。老年时还会饱尝寒冷与饥饿,因为儿女向来没有良心。而姓周,他这一生,就是穷奢极欲、一事无成,也有人在身后点头奉承。

那是一个女人面对庞大的时代潮流,做出的自以为的最明确的选择。

周鸣鞘没有地方住。他只好躺在天桥底下。那时天桥下总是有碌碌的自行车。他们骑过时,连一眼都不会多分给他。因为港城是谋生存的地方,只是各有手段。那是港城的所有人好像都在做生意。在十三行的街巷中,人人都提着大包小包,是批发来的皮软和衣物,珠江边的货轮中,有走/私来的上好的水货。不过周鸣鞘不懂手表。

周鸣鞘得知这件事后,就去珠江边上谋生存。总是有活干的,从吃水极浅的货轮上搬运米袋,或是在路边的茶摊里替店主分舀绿豆冰汤。末了除了结工钱,还会得手一碗凉茶,他仰头一饮而尽,回到城中村去。他不是非要住在城中村,可每想到也许会在这个地方再见到穆阳,他愿意蜷缩在下水沟边上和老鼠同眠。

他很少和人说话。因为他听不懂粤语。他们的语速总是那样快,咿咿呀呀,嬉笑着打闹都像是在骂人。周鸣鞘学不太会。因此他总是只去一家熟悉的店铺吃饭。那里的盒饭最便宜。五块钱一份,一荤两素,饭也管饱。他吃完了,就去珠江边上打听消息,找他的母亲。自然是找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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