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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筝摇摇头,又自顾爬上了床,趴在枕头上,问沈诩:“饿不饿,你吃过东西了吗?”
“简筝。”
“怎么了?”简筝又想去勾他的手,但沈诩离得有点远,勾不到,他嘟囔着:“过来一点。”
沈诩没听,在安静的病房里,偶尔门外有护士的说话声,别的时候就只有他们两个清浅的呼吸声音。
“我会、会离开北州。”
沈诩的声音在病房显得很突兀,简筝手指僵硬在半空,随即立马从床上起来,“你要去哪里?你又要去哪里?我、我还没跟你道歉,你还在生气对吗?”
越说越着急,甚至语无伦次,“对不起,我以后真的不会再见方千帆了,我不骗你,今天是他自己凑过来的,我不知道,我也不懂他干嘛这样,我再也不会见他了。”
“我不喜欢他……”
简筝想说“我最喜欢你”,但他发现喉咙口酸胀到无法忍受,他害怕沈诩不信他的话,因为他似乎在沈诩那里没什么信用可言。
“不是。”沈诩的视线透过镜片落在简筝苍白漂亮的脸上,“跟他没、没关系。”
其实从以前到现在,他要的不过是简筝能够多看他一眼,也总觉得能陪在简筝身边就已经很好了。
喜欢这种事本来就是你情我愿,他喜欢简筝,所以选择陪着他,后来觉得累了,就选择离开。
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的行事准则。
但有时候单纯的一套规则放在感情里并不适用,他对简筝的感情持续了太久,所以在他想不通的时候偶尔会选择逃避。
“那是因为什么?”简筝的上下睫毛湿漉漉地黏在一起,他更加看不清沈诩的脸,不知疲倦地揉搓眼睛,想让自己看上去没有太过狼狈。
简筝求他:“我也去,跟你一起,可以吗?”
眼泪砸在雪白的床单上,晕开一片深色的印记,“不打扰你的,别讨厌我,沈诩,你别不要我。”
沈诩惯性的沉默让他害怕,眼泪却被伸来的手掌拭去,他焦急地抓过那只手,两条腿蜷着向前爬,用脸蹭着沈诩的手心,那里并不柔软,甚至算得上粗糙,有着工作起的茧子。
“简筝。”沈诩的喉结滚动,话语里都让简筝感到绝望。
“这是早、早就、就定好的。”
方千帆跟他说的那些话于他而言,解清了他跟简筝的误会,但是跟简筝结婚一年的相处,那种冷漠跟厌恶,并不是因为这几句话就消散的。
时间越久,他想得越多,他做不到像以前的沈诩那样,毫无保留地爱着简筝。
方千帆有句话说得对,习惯是会变的,而他也确实需要一段时间来理清他跟简筝之间的关系。
“明珠,下个月要结婚。”简筝摸着他的手指,眼睛通红,他问:“你会去吗?一起去吧。”
“抱歉。”
简筝松开了他,像在赌气,把自己塞进了被子里,“你不要讨厌我,我才讨厌你,你要走,你干嘛还亲我,是你主动的,沈诩,你现在又说要走,你走吧,你就是耍我玩。”
简筝在被子里哭,声音抖得不成样子,不死心,又把被子掀开,露出一张被泪水淹湿的脸,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还喜欢我吗?”
简筝甚至在那刻开始祈求上帝。
求求你喜欢我吧。
我会改。
我会变好的。
沈诩是他最喜欢的人了,求求别让他走。
床上的被子鼓起一团,因为简筝的哭泣而起伏,沈诩的手虚虚握成拳,还是没有去哄简筝。
心底属于简筝的那棵树早就刻着名字,它会继续生长,又会是枯萎,沈诩也不知道。
他只是变得不再纯粹。
也不想再因为简筝而改变自己早就定好的选择。
所以他不对简筝说喜欢,但也不想说不喜欢,违背自己的心很难,他很不擅长。
第23章 .第0天
沈诩说的离开北州,不是简单地离开这座城市去往另一个简筝熟悉又或是不熟悉的地方,从齐明珠那里得知,沈诩是要出国。
“他去参加北州大的校庆,是为了让教授给他写一封推荐信。”
齐明珠面露难色,“他之前的导师很满意他,放弃过一次的机会能捡起来也不错。”
简筝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僵硬地坐在齐明珠家客厅的沙发上,身子绷得很紧,仿佛下一秒就会折断。
齐明珠说:“这是好事啊,简筝。”
“好事?”简筝的嘴里重复着,舌头抵在上颚,睫毛铺在乌青的眼底,“是好事。”
他应该高兴才对。
原来从相逢开始,沈诩就注定是要再次离开的,从国内几百公里的距离变成横跨大洋几千公里,沈诩离他越来越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