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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知有飘零(57)(1 / 2)

狗狗歪着头,一只毛茸茸的爪子托着下巴,像是不解。

金澜于是慢慢说,像倾诉似的:刚从医院回来,我一个师弟,跟人打架,结果住院了。

他们辅导员年轻,镇不住他,就来找我,看我能不能跟他谈一谈。

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无非就是踢球的时候跟人家发生了一点口角,但两个人火气都大,没控制住。我这次过去,他才告诉我,其实跟他打架的那人是他的情敌,他们正在追同一个姑娘。

我说,你很勇敢嘛,怎么成脑震荡了。

他鼻子一哼,很不屑地告诉我,对方也伤得不轻。我就笑了,我说你怎么还骄傲上了。

其实他心里是后悔的,我能看出来。

但我很想跟他说,我还挺羡慕他的。当然不是羡慕他会打人,哎,怎么说呢,我也想放肆一回啊。

之前我有一个喜欢的人,比我小几岁吧,我很喜欢他的。但我们不合适,最后还是分开了,我对他说希望他去过该过的生活,但我心里明白,是我太懦弱了。

我说我怕他跟我在一起会后悔,我承受不了他的后悔,我不想当罪人你看我这个人,总是在事情还没发生时就开始预想最坏的后果。可其实,如果我再勇敢一点,我就越过一切障碍去跟他说,其他看法通通不重要,我会保护你,我会给你幸福,我绝对绝对不让任何人伤害你,和我在一起你不会后悔的,跟我走吧。

第84章 俎上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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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着,金澜的手机响了一下,他拿起来看了一眼,得赶快回去了。

他站起身,身旁那个穿着狗狗玩偶服的年轻人还是歪着头看他。

他于是笑笑说:说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我得走了,你加油工作啊。

大狗狗点点头。

金澜忽然觉得他很可爱,于是伸手想摸一摸玩偶毛茸茸的头。但是这种玩偶服的型号比较高大,他伸出的手僵在了半空中够不到。

然而穿着玩偶服的人意识到了他想做什么,于是主动低头,让他摸了一摸,还在他的掌心内蹭了蹭。

金澜被逗笑了。他说:谢谢你。

他对生活一向毫无怨言,说随波逐流也好,说无欲无求也罢,这种平和的心境在旁人看来也许可遇不可求,是好事;然而长久以来,难免也剥夺了他感知快乐与欣喜的能力。人对生活的感知是一体两面的,能体味快乐,也能感受悲伤。是有悲伤映衬,才显得快乐珍贵。金澜把悲伤关在门外,不知不觉中,也很难快乐起来了。

但是今天他却发自内心地感受到了一瞬间的开心。

然而也只有一瞬罢了。实验室有一台仪器好像出了什么问题,主管老师正在大发雷霆,有同门给他发来消息,要他赶紧回去看看怎么处理。

那,我走了。金澜摆摆手,撑起了伞,转身走向雨幕了。潇潇的雨,目力可及之处都是一片灰色调,连那银杏叶子都低调了几分,像是身上的金色颜料被雨冲淡了似的。每次抬脚,细小的水溅到裤子上,留下一点深色的水迹。不过抬头看,粉气球还系在他的胳膊上,上面挂了一些雨滴,仍不罢不休地往上飘呢。

金澜走后,洛纬秋的心脏还在剧烈地跳。

就凭刚刚那几句话,他不信金澜真的对他毫无感情了。

可,他又能怎么样呢。

那晚回去之后,洛纬秋思前想后,最后拿定主意,拨出了一个电话。

打给他的表哥乔泳思。

他与乔泳思大概得有半辈子没联系了。对于他不在乎的人,洛纬秋往往很难记起,不见面的时候,简直就像从来没认识过似的,更别提主动联络。这次突然打电话,他也有些心虚,担心他这位表哥会不会早就换了号码,或许干脆认不出他了。

幸好没有,乔泳思很痛快地接了。电话那头的他很是惊奇:What a surprise!

洛纬秋轻咳一声,问他,他们院里那个金澜的近况。他在想,事情还能不能有回旋的空间。

尽管那天他亲眼看到了金澜和一个女人同住,但也许其中有什么误会也说不定呢?

金澜?哪个金澜?贵人多忘事,金澜除了在他刚到院里时帮他打过下手做过杂事,被他像牛马一样使唤过一阵,此后交集就不多了。每年院里都会来一些新人,也会有一些人离开,寡言少语的金澜实在没什么存在感。

就是那天,负责那个新生生理卫生知识讲座的金澜。

哦,金老师啊。乔泳思此刻不知在哪里喝酒,背景音乐嘈杂又聒噪,他声音不大,语调还漫不经心的,但说出来的话,一个字一个字,像泰山压顶:他很好啊!他快要结婚了。

什么?

乔泳思笑了一声,他的笑声一贯又轻又薄,然而此刻却像重锤被高高抡起,然后将一颗心击了个粉碎:他未婚妻上个月早产了,还好,母子平安。现在正打算补办婚礼,据说可能和孩子满月酒一起办呢,这算什么双喜临门?

是不是双喜不知道,可在他看不见之处,有血在静静流淌。

洛纬秋不知自己是怎么挂的电话。似乎反应过来时,耳畔就只能听到那嘟嘟嘟的忙音了。

他披上一件外套,冲进风雨之中了。

那天的雨不大,就只是连绵不绝,这雨丝不知被谁抻长了,总也不断,从天际挂下来,逶迤到人间,卷湿了人的衣裳裤脚。空气中的水意又如少女的长发,缠在腿上臂上,湿腻的,坠着身子,提腿都需要力气。洛纬秋拎着腿,走得慌不择路,水坑也踏上去,水珠不断被惊扰,跳出来,陈尸在一侧,又被无情的脚踩了过去。

他就这样深一脚浅一脚,找回了金澜那个家。

似乎在一个春天里,他也曾这样慌慌乱乱地去找过金澜。

然而就如同上次那样,金澜自然是不在家的,那扇灰蒙蒙的不甚干净的窗子没有一点亮光。一点都没有。洛纬秋心中的灯也灭了。

他借着一小块屋檐,几乎在那儿徘徊了一夜,没有人回来。人在徘徊,心中的话也在徘徊:他要结婚了,还有了孩子;因为他有了孩子,所以要结婚了;他不能不结婚,他毕竟有了孩子

那一晚的天空极为吝啬,月闭门不出,星渺无踪迹,一点点亮也没有。大片深重到发黑的蓝,像浓稠到化不开也搅不动的心事。洛纬秋知道,等这场雨下完,冬天也近在眼前了。日子总要一天渐一天地冷下去。

天蒙蒙亮时,他昏昏沉沉地回到快餐店给他暂时提供的住处,倒头就睡。迷迷糊糊间身上的温度起来了,没有人帮他擦身子哄他喝水。

没人哄的孩子是最坚强的,他勉强支起精神起来灌了几杯热水,从抽屉里翻出药,吃了,再蒙头睡了一天。期间旷了工,快餐店的经理来找他,发觉他生病了,又叫上另外两个员工,几个人将他搬去医院打上了吊瓶。

洛纬秋有几年没生过病了,这场发热来势汹汹,一击即中。快餐店老板体谅他平时干活勤勉不挑剔,人又踏实可靠,十分大度地给他批了假,让他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再回去上班。

这一病就是半个多月,反反复复地烧,不烧时就咳嗽,咳得猛烈,上下楼板都要一颤。难得脑子清醒点的时候,他就在想金澜,也想自己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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