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澜会抽烟,但却不爱抽,也没有烟瘾。但是现在在这里,他需要烟为他将现实与理想之间撕开一条细微的缝隙,让他在缝隙中短暂失神。有时抽得急了,一晚上就能抽完一包万宝路。
他的眼神太过赤裸,太过大胆,毫不遮掩,明晃晃的,饱含欲望可又十足寂寞,像在滂沱雨夜中独行的车,无尽黑夜里,潇潇雨幕中只有一束孤独的白光。
像是要把他曾经不敢做的事情,都在这时找补回来似的。
他只看了十几分钟,对方就注意到他了,毕竟像金澜这样漂亮的青年还是十分显眼的。于是Ken也开始回看他,从脚到头打量他。
鞋子的款式略显普通,上面是一小截白藕似的脚踝,修身的黑色西装裤,细窄的腰,纯白衬衫领口微敞,露出一段锁骨。一抹火星夹在骨感十足的两指间,白烟聚起又散开,后面是正在吞吐气息的唇。
Ken端了杯酒走过来,在金澜面前站定:May I sit here?
金澜笑笑,掐了烟,一句话也不说,捞起外套就起身走了。
别人都是喝酒需要配菜,他是抽烟时,需要就着一个侧影来佐味。
烟里没有酒精,可抽到最后人居然有几分醉意,但在侧影转过身来时如梦初醒。到底不是一个人,正脸看着不像,一开口就更不像了。
从那之后金澜再未参加过任何派对,他宁愿在假日开着租来的车去乡下兜风。僻静的公路上半天等不来一辆车,两旁是荒芜的草,而他坐在车内,看着一轮太阳缓缓下沉,然后在座椅上闭上眼,试图将血红的落日溶在眼里。
第三次是给房东太太的孙女Carol补习中文。金澜所租的公寓位于城郊,房东是上个世纪移民过来的中国人,老了之后不能落叶归根,于是对他们这些留学生一向热情,试图从相似的轮廓和乡音上找寻故土的慰藉,甚至对自家孙女的汉语教学也颇为上心。只是年纪大了,自己看报纸尚需要举个放大镜,要教Carol一笔一划地写字实在过于困难,于是几次登门,希望金澜方便的话能在周末拨上一个小时,来看着Carol学汉字。
报酬实在丰厚,更何况也不费事。Carol在旁边费劲地描字,金澜就对着电脑写实验报告。
嘿,金,毕竟是八九岁的小孩,坐久了也厌烦,于是有一搭没一搭地找金澜说话:我可以吃个甜点吗?它都要冷了。祖父母和父母都是华裔,从小在这样的家族氛围内长大,Carol的中文口语还是很不错的。
可以啊。金澜说。
Carol的手立刻伸向桌上那盘舒芙蕾,双腿开心地在椅子上晃荡。
那我来看看你写得怎么样了。金澜停下工作,手伸向Carol面前的笔记本。
No!Carol手里还拿着勺子,失了先机,没能护住本子,立刻悲鸣一声。
金澜翻了两页,忍不住笑出声:太阳的太,你忘了里面还有一个点啊。你写的这个字是大。
它们很像!
差多了。重写吧。
Carol气呼呼地撇下勺子,重新拿笔,给每个忘了点的大阳补上那个点。
写好了!
不行,你这样是不会记住的。拿人钱财,忠人之事,金澜露出了严肃的一面。
哦,Im sick of it! Carol试图贿赂他:你也吃一点吧?
不了。
为什么?你喜欢其他的吗?Cheesecake?
金澜对着她笑了一笑:因为我不爱吃甜食。
真的吗?为什么?我的朋友们都爱吃啊,你是从小就不爱吃吗? Carol托着下巴想到一个自己新学的一个词:难道你有糖尿病?我妈妈说有糖尿病的人不能吃甜的,所以她从来不让爷爷吃。
你想知道?
Carol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满脸都写着我要听故事我不要写字。
那你先改错。要认真写。
又过了二十分钟,Carol重新奉上认真改好的作业,然后期待地看着金澜。
这么郑重其事地,金澜倒觉得,其实这事根本没什么了。
或许谈不上从小都不爱吃,金澜走到窗边,望着远处那片海:我的父母很早就分开了,所以我从小是我妈带大的。那时候她在一家蛋糕店工作,工作很辛苦,不能带我出去玩,也不能给我买零食玩具,我唯一经常吃的零食就是她下班后带回来的、当天没有卖完的蛋糕。
天天吃,于是终于吃烦了,可是不能不吃,我不想让她伤心。
后来习惯了,还带到学校里当早饭吃,然后慢慢地,其他同学都以为我真的特别爱吃甜点了。
然后从小到大,和同学和朋友一起吃饭,他们都很照顾我,总是特地跟我说,这个菜是甜的,特地给你点的。
其实以前我也会按照自己的心意点菜,但是大家都很惊讶的样子。后来我想,算了,那就吃甜的吧。为了不让别人伤心,也为了不让别人惊讶。
Carol点点头,她好像听懂了,又好像没有:那你一开始说清楚,不就好了吗?
金澜笑眯眯地看着她:是啊,一开始说清楚就好了。
太多的事情,都错在一开始张不开口。
Carol想了什么:你为什么对我就能说实话呢?她嘟起了嘴:你难道不怕我伤心吗?
因为你可爱。好啦,不要不开心了,我可是把我的秘密告诉你了。
真的吗?受到莫名的信任,Carol于是立刻开心起来:你没有跟别人讲过这件事吗?
金澜想了想,说:其实还是有的。我对我喜欢的那个人讲过。
Who?他在哪里?他长得好看吗?
金澜对她招招手,示意她过来。Carol跳下椅子,蹦蹦跳跳地过来。
金澜指向窗外海平线上的那轮太阳。
纤薄的海雾像点滴积累的情绪,它们积聚在一起,时常遮蔽视线,最终凝成靛蓝海面上一片不透明的白,仿佛未坦诚的心绪。金澜觉得,如果把自己的心具象化,那应该就像那片海雾。浓雾下沉,雾中一切都变得影影绰绰,只有一个模糊的灰白剪影。
但是太阳出来之后一切都变得不同,雾气上升,周遭的景致逐渐明朗,海面重归平静,至多在海风飘荡时略有起伏,像一匹柔顺的缎子,令人想要亲抚。
太阳?刚改完错字,Carol对这个词印象深刻,她一脸不悦:你骗我,人怎么可能住在太阳上。
金澜摇摇头:不是太阳,是太阳升起的地方,是东方。
海风卷起他柔软的头发,顺着面颊掠走了他未说出口的思念。但愿海风慈悲,能跨越陆地,跨越海域,将一句我好想你送致遥远的东方。
十几个小时的时差,金澜那边还在中午时,洛纬秋正溺在深夜的梦里。
他梦见蓝天白云,梦见金澜站在海边,嘴巴一张一合,好像在说什么,但距离太远,听不真切。洛纬秋向前跑了一段,两个人近了些,可还是听不清。最后他不得不走了好久,走得好累,才走到金澜身边。
梦里的金澜示意他低头,他附耳过去,心想这次总算可以听清了,却不曾想在低头的一瞬间,金澜忽然抬头在他脸上轻啄一口。
一个比蚊子叮都要轻的吻,生生将洛纬秋吓醒了。
他在黑暗中,从床上坐起来,重头审视这个梦。
这离广义上的噩梦绝对有十万八千里,梦里没有怪兽,没有丧尸,没有无法结束的考试,没有算不出的题。
蓝天白云不可怕,大海不可怕。难道可怕的是金澜吗?也不对。梦里的他表情温柔,眉目间甚至带着忧伤。
到底是为什么?
前两天学校举办校园戏剧节,洛纬秋原本对这类活动毫无兴趣,但那天还是鬼使神差地走进礼堂,看了一出戏。
是学校戏剧社新编的《梁祝》。这次的改编力求新意,主打欢乐,因此改掉了原本那个珠沉玉损的结局,给了梁山伯与祝英台二人一个美满的结局。
故事的最后,反派退场,佳偶自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