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士微猛地跳起来,震惊道:什么什么?姑姑姑父?
李心玉挺着大肚子站起身,伸手虚扶起李思,快起快起。刚才听士微说起,我便有些怀疑是你,没想到你真的一声不响地跑到这儿来了。
说着,她转过头,微笑着看着呆滞状的裴士微:士微,快叫表哥。
裴士微:表哥?
裴漠补充道:也是当今的皇帝。
裴士微:皇帝?
李心玉道:我曾是辅国大长公主,如今皇上的亲姑姑。
裴士微:大长公主?!
等等!裴士微伸出一只手,满脸世界崩塌的绝望,崩溃道,娘,你不是说我爹曾是长安的屠户,你曾是富贵人家的奶妈,而我表哥则是长安城搬砖的苦役么?
芝兰玉树的紫衣少年踱进门来,朝裴士微微微一笑:正确来说,士微,你是萧国公府的世子。
第74章 番外 星罗
深山之中,炊烟袅袅,鸡鸣狗吠,十里稻花飘香。
潺潺的溪水旁,李毓秀一身淡青色的衣裳,姿色出尘,正牵着一匹枣红大马在溪边饮水。
初夏的微风拂过,草丛深处忽的传来了窸窣的声响,似有什么东西靠近。李毓秀警觉,猛地转过一张湿漉漉的脸来,沉静的目光紧锁住声响传来的方向,手中的剑已出鞘半寸。
又是一阵窸窣的声响,草丛被拨开,一名年轻的黑衣男子抱着个小孩,从草丛深处阔步走来。
男子约莫二十来岁,身量纤细高挑,容貌有着不输于女人的艳丽,正是星罗。
李毓秀松了一口气,望着他怀中那个穿着开裆裤、挂着鼻涕泡,脸上还有两坨质朴的红晕的小孩,问道:你又将谁家的孩子抱过来了?
方才换米的时候路过村庄,看见这小孩一个人在村口玩耍,就将他带过来给你看看。星罗丝毫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何不妥,还兴致勃勃地问道,阿秀,你不是说想要儿孙满堂么?虽然我不能让你生孩子,但只要你想,多少孩子我都能给你弄来。
李毓秀微微蹙眉,这样不好,快将这孩子还回去,否则他父母该着急了。
闻言,星罗瘪了瘪嘴,打量一眼怀里懵懵懂懂的孩子,丑是丑了点。
这与美丑无关,将他送回去。
还是说,阿秀你不喜欢男孩?若是要女孩也可以的,方才我还看见村里有个三岁大的女童,生得可水灵啦!
不可以,星罗。李毓秀声音依旧清淡,但面色沉稳了不少,带着几分告诫道,不是我们的东西,就不可以去偷抢。
好罢。星罗有些失落,抱着男孩又返回村口的方向,还不忘叮嘱道,那阿秀,你在原地等我,我去去就回。
李毓秀望着星罗的背影,轻叹一声。
这是他们相识的第十个年头,亦是他们逃亡的第四年。
四年的心惊胆战,杯弓蛇影,那桩惊动长安的血案随着武安侯郭忠的死而渐渐尘封,至今已少人再提起,可这并不代表她的罪孽便得到了消除。
都说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她不知道自己何时会落入恢恢法网。她唯一知道的是,即便是下地狱,星罗也会跟着一起。
她的手终于染上了鲜血,堕落成和星罗一样的罪人,可她从未后悔过。
入夜,星罗和李毓秀投宿在镇上一间简单的客栈中。
借着昏黄的油灯,李毓秀一颗一颗数着钱袋中的铜板,眉头紧紧蹙起,平淡道:明日要去找活干了。
李毓秀是个出身高贵的郡主,一不会女红,二不会织布,星罗除了杀人外更是什么也不会,流浪江湖的这些年,两人一度捉襟见肘。好在偶尔给县官们捉一捉身手高强的犯人,或是给富贵人家押送货物,勉强尚能度日。
如今月余没有干活,钱已经不多了。
也好,好久没活动筋骨了,手痒得很。
星罗在灯下盘腿坐着,用棉布擦净臂上缠绕的软剑,抬眼笑道,方才在镇口的告示栏上看见贴了官榜,重金悬赏一名高手带队剿匪,明早我出去一趟,揭榜上山。
李毓秀道:我同你一起。
星罗却是摇头,不必了,阿秀,你上次的伤还未好透呢。
李毓秀坚持道,山匪那么多,你一个人应付不过来。
此事明天再议,睡觉吧。说着,星罗屈指一弹,油灯熄灭,四周陷入了一片漆黑的静谧。
李毓秀不再坚持,脱了外袍上床,只是怀中还抱着长剑,这是她四年逃亡养成的习惯,以便随时面对危机。
片刻,月光从窗户洒入,在地上、案几上铺了薄薄的一层霜。
星罗并未回自己的房间,仍站在黑暗中,一双眼睛闪着亮光,良久才小声地问道:阿秀,我可以和你一起睡吗?
李毓秀睁开眼。
见她不语,星罗又着急道:我知道你受了伤,我不碰你,就睡在你旁边保护你。
他哪里还有杀人时的狠厉,像是一只软绵绵的奶猫,小心翼翼地乞求:阿秀?
李毓秀并未多想,身子朝里挪了挪,依旧是没有波澜的简短语句:上来。
星罗像是得到了巨大的恩惠,欢呼一声,三下五除二脱去外袍,爬上了李毓秀的床。
没过片刻,他略微兴奋的声音再次响起:阿秀,我可以抱着你睡吗?
我不喜欢被人抱着。李毓秀闭着眼说道。
星罗的眼睛黯了黯,随即又道:那,你抱着我也可以。
李毓秀拿他没辙,干脆闭目假寐。
星罗仍在喋喋不休,你知道吗,阿秀,我很早就喜欢你了。那时的你对我而言就像是天上的月亮,那么清秀美丽,又那么遥远。我常常在想,牵着你的手是什么感觉?抱着你的身子是什么感觉?亲吻你又是什么感觉?
黑暗中,李毓秀轻轻吐纳,嘴角泛起一个并不明显的弧度,笑意转瞬即逝。
她伸出一只手,轻轻拥住星罗,平静道:睡觉,乖。
李毓秀很冷淡,也很迟钝,她从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但她知道,星罗对她而言是独一无二的。
十三岁那年的中秋之夜,欲界仙都彻夜灯火齐明,那是李毓秀第一次去朝凤楼观赏金丝雀,中途喝醉了酒,醒来时已是半夜,匆匆忙忙地往驿站赶。
就在那时,她在欲界仙都门口的角落里,捡着了一身是血的星罗。
那时的星罗不叫星罗,他还没有名字。
他穿着一身凌乱的、血红的衣裳,面上敷着细腻的白粉,唇上点着丹朱,细长的眼尾染了一抹艳丽的桃红,乌发如云,杂糅了这个年纪最青涩的美丽和属于风尘的艳丽。
李毓秀以为他是个遭人凌、辱的少女,心下一软,便将昏迷的星罗捡回了家,治好了他的大部分内伤,唯有身下那处最严重的伤,他死都不让人碰,谁碰他便发了疯似的要杀那人。
大夫说:这孩子被强行去势了,心里的伤痕要大过身体,所以才讳疾忌医。
听了这番话,李毓秀才隐隐觉察出不对劲。
那姑娘依旧裹着那身血污的红衣裳,睁着一双怨毒的眼打量着她,牙齿咯咯发抖,神情戒备。李毓秀的视线落在他平坦的胸膛上,顿时明白过来了。
原来她捡回来的并不是个姑娘,而是个过于好看的少年。
而现在,这个可怜的少年失去了男人应该有的东西,也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少年了。
你不用怕,我是来帮你的。李毓秀朝他走了两步,说道,你流了很多血,再不救治,就没命了。
让我死少年声音暗哑,艰难地吐出这几个字,每个字都带着彻骨的仇恨。
死,是天底下最简单的事。你的死,除了白白便宜了那些伤害过你的仇人们以外,没有任何意义。
说着,李毓秀解下腰间的佩剑,丢到那少年面前,平静地说:现在我们要给你治伤了,若你接受不了,可以选择用此剑自裁,亦或者,杀了救治你的恩人。
就这样,她毫无芥蒂地握住了少年的手,示意大夫清理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