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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教主打马游街,隔着热闹的人群,遥遥相望。
他记得穿越来大燕的时候,也是年节前后,努力回想当年是怎样的天气,是落雪深深、凄风冷雨,又或是如今日这样,月色恰好。
——却怎麽也想不起来。
能回想起的,反倒是除夕时与林慕共饮的一坛烈酒,是中秋时与他未曾看成的花灯。
而这些,又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记忆属实是奇妙的东西,以为不会忘记的,实则早已不甚清晰;以为不过是寻常的,实则刻下了烙印。
那时他一无所有,如今坐拥无数,他静静在风里伫立,发觉竟没有预想中的痛快。
“哪盏花灯好看?”轻快愉悦的女声带着俏皮。
“差不太多吧。”笑着的男声清亮又明朗。
“我觉得这盏小兔子的最好看!”少女的清脆嗓音一锤定音。
云安湖畔的岸边,依偎着一双男女,旁边还有个手忙脚乱放花灯的女娃。从顾放的视角望去,男女几乎是引颈低语。建邑里世家子弟的传闻向来流传得最广,那些真实的、杜撰的、半真半假的,成为茶楼小馆的谈资。顾放自然也听闻,杜晏晏在几年前便已定居建邑,傅世子携幼女与其同进同出,大有贤伉俪之势。
有人猜测那幼女是两人未婚生子,毕竟小姑娘长开后与傅世子像了五六分,尤其是一双圆圆的眼睛,那金刚石般熠熠生辉......傅世子在少年时期,怕也是如此风采。又有人反驳,那小姑娘怎麽瞧都已有十三四岁,傅世子如今也不过二十五六,哪来这般大的女儿?
消息灵通人士神秘兮兮卖了个关子,小姑娘是沈澜祁和傅以安的女儿,名唤沈簪花,常常跑来定安王府,久而久之小住成了长住,舅甥二人同吃同住,如同一家。
顾放与他们尚有些距离,本不想听二人的私房话,偏生在吵闹的背景里,那声音无孔不入的钻入耳朵,他却动弹不得。胸口的血液滚烫翻涌,直沖头脑,轰隆直响。
林慕换了一身衣裳,看着簇新,湛蓝有光华,宽袍大袖,袖口袍角都绣着金丝线和彩线,披着棕色大氅,露出一截瘦不露骨的手腕,还坠着丁零当啷的宝石手镯。
在上元佳节,这样的装扮不算奢靡,更遑论他还是世族。外出求偶的年轻男女,无一不把自己收拾的华丽妥帖,希冀与心仪对象一见钟情,定下一段良缘。
酒肆的掌柜招呼顾放要不要喝酒,他沉默了片刻,应了下来。
几碟小菜,吃到见底也没尝出味道,林慕和杜晏晏的交谈倒是一句不落,从早上的蹴鞠聊起,又讲到杜晏晏今日与簪花吃了些什麽,是否合乎胃口,沈簪花一个劲儿地问着烟花是不是由火药制成,而火药不就是制造热兵器的原始材料......诸如此类。
他竟无暇顾及沈簪花脱口而出的话语是多麽惊世骇俗,心中掠过无数个念头,最后却只剩一个最无关紧要的——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逢年过节还是爱穿新衣。”
破镜
林慕和顾放坐在酒肆喝酒的时候,心下五味杂陈。
起因是簪花眼尖,瞧见了个卖糖画的小贩,小贩舌灿莲花地一番描述,更让簪花心痒痒,吵着要买上一个。
她仔仔细细对比着,选了做好的小兔糖画,“你们看,像不像嫦娥的玉兔?”
林慕呼吸一滞,勉强道,“想象力很丰富。”
“因为其他兔子是平凡的兔子啊。”簪花振振有词,“只有嫦娥的兔子是仙兔,独一无二的。”
“长生很重要吗?”他心里没由头的起了火,“平凡的兔子想做什麽便做什麽,比广寒宫的兔子好多了。”
簪花愣了愣,咔嚓一声咬掉小兔糖画的半个头,“舅舅你这麽较真作甚?”
林慕压下翻涌的气血,自嘲地笑了笑,“不过是每个人有不同的想法而已,簪花,你说得对。”
他站起身,想透透气,结果就与酒肆外的顾放四目相对。
林慕:......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簪花的直觉很敏锐,本能的不喜顾放,若非要形容,大概是顾放和她便宜父亲沈澜祁,有着类似的气质,令人讨厌的气质。
杜晏晏并不知道两人发生过什麽,她纵然不够聪明,却也不是蠢人,这麽多年来也明白了他们王不见王的龃龉,于是识相地带着簪花先行离开。
只剩顾、林二人,一碗接着一碗地灌酒,林慕甚是煎熬,当然无人拦着他,不过这样掉头就走,显得他怕了顾放,念念不忘似的。他忿然夺过酒坛,一瞧泥封未除,便欲拍开,却被温暖干燥的手心覆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