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 作者:管仲
第 105 章
〔三〕元材案:分,若干分也。謂實行高杠柴池之令一年以後,而政府對於皮幹筋角之征歛果能減少若干分,人民之負擔亦因之減少若干分也。
〔四〕洪頤楫云:服讀為負。見《考工記.車人注》。簟當依宋本作簞,盛食之器。言夫妻負簞而往者,不以百里為難。今本作簟,誤。王引之云:簟字義不可通,蓋輦字之訛。夫妻服輦者,言杠池平之時,民間夫妻服輦而行,不用牛馬,亦不假多人挽之也。《海王篇》行服連軺輦者,服連即服輦也。字亦作摙。《淮南.人間訓》負輦載粟而至,今本脫載字,說見《淮南》。《御覽.治道部》不如倚市門(《史記.貨殖傳》)。下至十七世紀時,威廉.配第亦有製造業的收益比農業多得多,而商業的收益又比製造業多得多之語(
《政治算術》,商務印書館一九六0年初版第十九頁),與此處所言可謂巧合。然此種巧合,尚只限於形式,至其所代表之階級實質,則大有不同。威廉.配第處在封建生產方式崩潰,資本主義生產的第一階段,故其所謂工商業者是指新興之資產階級而言。商鞅、桑弘羊、司馬遷及本書著者雖同處於封建地主經濟前期或中期,而其間又有區別。司馬遷代表自由主義經濟學派,故主張此種贏利最大之工商業,應由當世千里之中所以富者的賢人自由經營,而商鞅、桑弘羊及本書著者則皆屬於干涉主義經濟學派之代表人物,故其對於此種贏利最大之工商業,主張應完全收歸封建國家實行管制或壟斷。此為本書經濟思想核心之一,故特詳論之。
桓公曰:弓弩多匡●〔一〕者,而重籍於民,奉繕工〔二〕,而使弓弩多匡●者,其故何也?
管子對曰:鵝鶩之舍近,鶤雞鵠●之通遠〔三〕。鵠鶤之所在,君請式璧而聘之〔四〕。
桓公曰:諾。
行事期年,而上無闕者,前無趨人〔五〕。三月解●〔六〕,弓弩無匡●者。
召管子而問曰:此何故也?
管子對曰:鵠鶤之所在,君式璧而聘之。菹澤之民聞之,越平而射遠〔七〕,非十鈞之弩不能中鶤雞鵠●。彼十鈞之弩,不得●擏不能自正〔也。且下文云:三月解●,弓弩無匡●者。既言期年,何得又言三月?十一字之為衍文顯見。郭沫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