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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姊放下白瓷小碗,道:“听阿姊的话,你就当他是普通的上司便可,这于公于私,对你都好。”
“阿姊,你说话怪怪的……”
吴之筱放下手中的书,道:“我和他的交情真的也就那样,不咸不淡的,怎么可能生出别的感情来?”
阿姊暗自叹气,摇摇头,摆出一副姐姐的样子来,道:“阿姊说的话,你听还是不听?”
“好好好,我听。”
吴之筱只当阿姊是担心自己和赵泠共事久了,会日久生情。
日久生情也得先“日”啊!
她是那种饥不择食的人,随随便便日别人的人吗?
就算有朝一日把持不住,真的睡了他,那也只是对他生出情/欲来。
算不上什么情意。
赵知州的官邸。
“啊嚏!”
赵泠披着一身外披,坐在书房里间,冷风进来,灌了他一袖凉意,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默默怀疑到底是谁在觊觎他的肉/体。
想到此处,他轻轻一哂。
书房里的灯还没有灭,听到里面的人冷不丁打了一个喷嚏,侍立于廊下的仆从走到窗前,看向书房内,只看到赵知州灯下挺直的身影。
仆从问道:“赵知州,可需小的们备下洗漱的热水暖一暖身子?”
“不急。”
赵泠淡淡道,转身从书柜暗格里取出一小本日常扎记册子,厚厚一本,封面泛黄,一翻开。
里面的纸张陈旧,被时光挫磨得越来越薄,纸面上一笔一划的墨迹洇透纸背,散发着淡淡的松烟墨味。
虽陈旧,但封面纸张光滑平顺,一看就是平时时常抚摸,纸张与指腹相磨,磨出来的平滑。
他修长的手指微颤,轻轻拂过里面的每一个字,半眯起深邃眼眸,拿起笔,翻开一页。
“贞和七年九月初七,她今日逃出国子监去见公主,故而晚归,回学寮时,她欲要躲着先生,恰逢先生与我在廊下相谈,我故意唤了她一声,她立马斜睨我一眼……后我与她皆被先生责罚,她罪责在逃学晚归,我罪责在对同窗不友……”
“她警告我,下次我要再敢如此唤她,让她难堪,她必定要我好看。”
“我下次还敢。”
他在最后一行字下画了一道浅浅的痕,淡淡的新墨渲染在薄薄的旧纸上,很快就浸入纸背。
再将扎记册子存入暗格内,上了锁,走到窗边冲着外面的仆人淡淡道:“烧水。”
仆人在窗外应声道:“是。”
第6章 6 .批注要认真做
要是没什么意外,吴之筱夜里多半是要起来喝一次水的。
今晚也没什么例外,觉得渴了便从床上起来,趿着软底鞋走到里间外的东稍间倒了一小碗水喝。
是真的口渴,不是饥渴难耐的渴。
所以,当她看到东稍间月窗外站着赵泠的身影时,朦胧的睡眼登时亮起来,被睡意罩着的脑袋也瞬间清醒大半。
猫着腰,蹑手蹑脚走近月窗前时,却只见窗下悬着孤灯一盏,随风飘摇,死人都不见一个。
吴之筱并不觉得是自己恍了眼,而是疑心赵泠在耍弄她。
赵泠这人身手很好,翻/墙越户、来去无声很正常,但这深更半夜的,无缘无故翻到她窗口来做什么?锻炼身体?赏花赏月?
从衣桁上抓了一件大氅,笼在身上,徒手越过窗栏,想要翻到外面去看看。
一只脚才翻过去,就听到隐隐有“咔咔”的声响,窗栏在她胯/下松动,吱吱呀呀地求饶,若她再使力,连人带窗都会摔下去,来个同归于尽,人窗俱损。
“喵喵喵”
微弱的猫叫从窗边传来——今天是不是忘记喂猫了?
这只小猫是吴之筱的猫。
它虽小,但野得很,成天不见猫影,到处乱窜不着家,吃饭也没个固定的时辰,吴之筱自己也忙,懒得管它,时常忘了给它喂饭。
吴之筱收回已越过窗外的脚,半蹲下来,一把捞起脚边的小猫,手摸了摸它身上的毛,毛亮且柔顺,看来它到外头没受什么欺负。
捏捏它小爪子,干干净净,没沾着什么脏东西,看来今天很乖,没钻人家鱼肆马槽。
看看眼睛,圆圆亮亮,真是一只和主人一样可爱的小猫咪。
吴之筱抱着它,又手痒地使劲挼了挼它小小的后脑勺,再给它拌了点鱼饭,看它吃了大半,她才往里间去,抱着良人枕,继续后半夜的安睡。
等人高的良人枕里蓄了让人入眠香草药,一丝丝一缕缕渗入鼻尖,让夜里不得眠的人,睡个好觉。
一觉睡到天亮。
幸好不是在盛都为官,若是在盛都,睡到这个时辰,是要出事的。
吴之筱一大早去了州衙,走进签押房内,刚抖落下身上的深青外披,就要坐下来时,州衙里的郑长史与孙司马两人就像年画里佛祖脚边偷油的硕鼠,肚圆脚细,贼眉鼠眼的,一前一后,捧着两大摞崭新的书卷,往她书案上哗啦啦堆来。
吴之筱坐下,往后一仰,瞥了一眼,懒懒地问:“这些都是什么鬼东西?”
郑长史道:“回通判,这些是我和孙司马一大早去知州府里搬来的,是新下发的成案录编与律令,一共二十六卷,崭新的,还有墨香在呢!”
吴之筱不响,脸色不佳。
孙司马道:“为了搬来这些,我们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呢!”
吴之筱翻了一个白眼:我是不是还得对你们说一句辛苦?
郑长史用小手指梳了梳他嘴上的两撇胡子,堆着贼兮兮的笑,说道:“今日知州出城办公去了,知州出门前说,得赶紧把这些律令书卷做出释义来,好择日向百姓宣讲……”
眼神示意一侧的孙司马,满面油光的孙司马立马接过他的话,挤出油腻腻地笑,说道:“给律令做释义这样的事,我与郑长史胸无点墨,脑袋又笨,根本无法胜任,也只有吴通判这样审思明辨之人能够做得来。”
拍个马屁都不响。
吴之筱歪靠在座椅上,斜睨了一眼案前两人。
农忙过后的深秋时节,大家都闲着没什么事,官府需要派人到各处宣讲圣人之言或律令训条,教化百姓,端正民风,省得闲得生出事来。
虽然也没少出事。
律令训条深奥难懂,百姓多是目不识丁,得提前做好释义并批注在一侧,尽量通俗易懂,到时候才好向百姓宣讲解释。
给律令做释义这种事,虽不难但却麻烦,若释义做得太差,狗屁不通又不够通俗易懂,百姓是要举起凳子当街骂人的,若做得好,也不会有什么奖赏。
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郑长史与孙司马自然不愿意做,再加上这两人真的是如孙司马自己说的那样,胸无点墨,蠢笨如鸡,挖空他们的脑袋,都未必能挖出点有用的东西来。
真不知道这两人怎么进的州衙,还当了长史和司马——听说是花钱买的。
钱是个好东西。
吴之筱的手支着额角,盯着两人堆到自己桌案上的两大摞书卷,伸手,拿起了一支常用的玉管羊毫笔,薄唇轻启。
“滚。”
郑长史与孙司马两人互相看了一眼,立马垂首退了下去,一走出了签押房,都油油地嘿嘿笑,交耳低声道:“那本书……你说吴通判看到了,会怎样?”
“这吴通判再怎么说也是女人,这下不得羞死?”
“你说,她脸红羞赧是什么样儿啊?我都没见过……”
“还不是小女子模样,诶呀呀诶呀呀的叫?就像那伎馆里那些粉头似的……”
签押房外,响起了快活的笑声。
签押房内,响起了噼剥的炭火声。
平时都是烧着赵泠桌案边那一盆炭的,今日赵泠不在,吴之筱烧的是自己的炭盆,炭火上还吊着一个铜壶,里面烧着泡茶用的热水。
冬日下发给官员的炭火是有定数的,她得省着点用。
她搓搓小手,随意翻开一本成案录编,这些是前几年的案例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