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该拥有一段正常平淡的婚姻生活,但意外来的猝不及防......罗斯掐灭了烟头,目光落在窗外的远山,轻轻吐出一口气。他的好友颇为同情地看着罗斯,安慰道:放过自己,别想太多,生活还是要继续过下去的,再说,这场事故并没有导致夫人的离世,我认为这已是不幸之中的万幸。是呀。人活着,就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他们都是这样说的。可是......经历种种意外后,生活如同彻底脱轨的火车,开始不可遏制朝着失控的方向驶去......尤其是,他的夫人——不再流连忘返于精致的商店,挑选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衬衫,来搭配他新买的丝巾,也不会再用娇滴滴的声音询问他何时下班,是否需要为他准备饭菜,更不会再偷偷趁他不在家时,喷上最满意的味道的香水,溜去隔壁的戴维家。经历车祸后的莱恩重度失忆,表示自己记不来很多事情,不仅如此,连性格都大不同从前,变得拘谨木讷,甚至有些呆板。抱歉,老公。我还是不太习惯使用木筷,我可以直接用手抓着饭吃吗?抱歉,老公。那块海盐是我沐浴用的,你可以不要将它扔进锅里吗?老公,对不起,但是你衬衫上的这块污渍,我实在搓不掉。我太过笨手笨脚,你可以原谅我吗?罗斯回想起莱恩说这句话时的样子,肩膀耷拉,手足无措捏着那件和深色衣服混在一块洗得掉色皱巴的白色衬衫,小心翼翼道。作为他的丈夫,我一定会带领他走出这段阴影,开启我们新的美好生活。罗斯放下茶杯,起身看向好友:现在我得立马回家了。好友点点头,望着罗斯离开的背影,露出欣慰的笑容。年轻时,我曾爱慕那位英俊沉稳的警官,我爱他优秀的皮囊,爱他正直的性格和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可结了婚,我却开始慢慢讨厌他...曾经的优点都变成了生活中无法忍受的缺点,我讨厌他过于严肃死板,没有情调,讨厌他闻不出我新换的香水味,也讨厌他回到家只会对着书桌看一摞摞文件,后来,我甚至觉得那张脸上也永远没什么表情,跟死人一样,真是让人生厌。于是,我想逃离。我决定和戴维私奔。在一个杀夫案的事后现场,那是我第一次遇见罗斯,他穿着警服,径直走向倒在血泊中的男性尸体,向周围同事询问:现场是否有监控或者是目击者?他没有问我,因为没有人会注意到水缸里的一只透明水母。只有我,目击到刚才女主人亲手杀夫血淋淋的过程,前一秒,女主人还笑眯眯同丈夫讲话,后一秒突然发疯地质问他为什么三番五次将袜子丢进洗衣机,然后挥刀剁向自己的丈夫。太恐怖了。不过比起刚刚的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