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磅礴的力量从身体之中汹涌而出,瞬间就将身上紧锢起来的上衣震的寸寸而碎,四下飞溅!
一瞬间,四周的闲言碎语与笑声,戛然而止!
所有人都是瞬间石化,这是什么操作?
撑烂了衣服不是什么难事,可能够将衣服震到寸断四溅这等事情,一众人等那是听都没有听说过。
李云泽留给他们的是后背,肌肉群舒展起来,宛如鬼面的后背!
他打算好好练练气功,实在不行就去定做一套紧身衣……这个时代款式的紧身衣。
看着李云泽那宛如鬼脸般的后背肌肉群,季孙氏的双腿都在打摆子。
没等他说些什么,就见着李云泽扎下马步,舒展双臂环抱树身。
随即就是一声爆喝“起!”
枝繁叶茂足有十余米高度的石榴树,在沙沙声响之中居然真的从地里被拔了出来!
让人牙酸的树根断裂声响之中,百年石榴树被李云泽连根拔起,抗在了一边肩膀上。
他一转身,茂密的枝桠树叶扫过去,顿时扫倒了一大片的人。
“多谢公子相赠。”现在轮到李云泽笑了“这棵树,某就带走了。”
被枝桠扫在了地上的季孙氏,浑身打着摆子看着李云泽,已然是震撼到说不出话来。
他虽然没有学过数理化,不能数据化拔树的力量需要至少数十吨的力气,可最起码的常识还是有的,知晓这事儿就不是人能够办到的。
也就是说,眼前这个家伙他不是人?
李云泽来到门口的时候,门太小柳树出不去,或者说想要出去就得将枝桠都给折了。
这当然不行了。
李云泽干脆将石榴树放在地上,迈步来到了院墙旁边,一脚过去直接将院墙踹出一个大洞来。
跟着就是一脚两脚三四脚,五脚六脚七八脚,踹在墙上墙不见。
在院墙上踹开了一条出路,光着膀子的李云泽,扛起石榴树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等到李云泽远去了好一会之后,明显是受惊过度的季孙氏,这才从惊恐之中逐渐回过神来。
他猛然间想到,这颗石榴树可是保了他们季氏百年来子孙繁衍昌盛的,若是被抢走了,那以后没了儿子怎么办?
想到这儿,季孙氏立马不害怕了,腿也不抖了。
匆忙站起身来,跳着脚招呼门客甲士们与自己一同去追。
李云泽大摇大摆的扛着石榴树回到了新家,不过孟皮却是不在家中。
自己家的房门院墙当然不能拆了,他干脆来到墙边抬手就将石榴树给扔进了院子里。
石榴树的质地非常坚硬,虽然摔断了不少的枝桠树叶,可主体并未受损。
扛着石榴树来到庭院之中那处被挖开的树坑前,直接将高达三丈许的石榴树给竖起来,直接载进了土坑里。
将树栽进坑里,用不了多大的力气。
可想要将树从坑里拔出来,标准来说差不多是能够一次性挥舞十几根如意金箍棒的程度。
李云泽填土埋坑的时候,孟皮背着麻袋,怀中抱着釜回来了。
“仲尼,哪里来的大树?”
见着之前还是空空如也的庭院树坑,此时居然已经有了一颗大树立在那儿,跑回家取来了粟米与釜锅的孟皮大为惊讶。
“朋友送的。”忙着填土的李云泽,头额不抬的应了一句。
无论是在哪个年代里,能够送礼物的肯定都是朋友。
孟皮想不明白谁会送这种东西,不是应该从小种下树苗,然后数年数十年的慢慢成长的吗?
想不明白那就不去想,孟皮带着粮食与釜锅去了干干净净的厨房。
的确是干干净净的厨房,里面的东西被全都收走,只留下了一座空荡荡的灶台。
这年头能够用灶台的,那都得是大户人家,至少也得是个富户。
黔首庶民们,大都是在屋子里挖个火塘出来拉倒。
火塘上用木头支个三脚架,然后挂着个釜,吃饭烧水全都用这个,冬日里还能够取暖,可谓是一举多得。
将埋树坑的泥土踩踏实了,李云泽抬头看着高大的石榴树,心里琢磨着“一百岁的石榴树了,还能结石榴吗?”
辕门外传来的急促脚步声,以及马车车轮碾压地面的刺耳声响,打断了李云泽对于石榴的渴望。
不大会的功夫,急促的拍门声响起,跟着就是传来了季孙氏那气急败坏的怒吼。
“开门!还我树来~~~”
李云泽撇撇嘴,直接过滤了季孙氏的喊叫声,背着手绕着石榴树转悠“有朋自远方来,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咣咣!”
沉闷的重击声响过后,大门轰然倒地。
十几名甲士,抱着撞木冲了进来!
李云泽的目光,瞬间上火。
“有朋自远方来,虽远必诛!”
季孙氏带着甲士门客汹涌而入,气势汹汹的直奔李云泽而来。
此时听到动静的孟皮,拖着腿出来观望,他不明白这是出了什么事儿。
他只是回家一趟拿粮食而已,怎么官兵都打上门来了?
“无事。”
李云泽向着他摆摆手“伯皮勿惊,有朋自远方来,你先去做饭。”
孟皮只是腿脚不好,不是脑子不好。
这哪里是什么朋友,分明就是恶客呐。
只不过,他还是很听话的转身去了厨房,然后纠结自己家剩下的这些粟米,够不够这么多人吃的?
这边季孙氏气急败坏的来到李云泽面前喊着“把树交出来,这是吾家的树!”
这年头的人,还是很相信风水学的。
若是丢了这颗庇护家族百年子嗣繁衍的石榴树,从而导致家族以后人丁凋零,那季孙氏真的是死了都无颜面对列祖列宗。
没的说,一定要把树给要回去。
“亏你还说自己是君子。”李云泽神情不解的摊手“要不要脸?”
这话说的季孙氏也是有些脸红,毕竟之前是他亲口说只要能拔得出来那就能带走。
可……谁知道这个怪物居然真的把树给拔出来了!
“莫要说这些。”
季孙氏连连摇头“某送你三……五百金,五百金啊!把树还给某。”
听闻此言,李云泽又开始标志性的捏着响指,胸口与腹部的肌肉群,挤出来了一个德字。
“有朋自远方来,不宜乐乎。”
“意思是说,今天你来了,我踏马不高兴!”
第七百七十二章 朝闻道,夕死可矣
在这个时代来说,穿着青铜甲的甲士,被认为是战斗力的巅峰。
因为金属甲胄带来的防御力,足以无视普通兵器的伤害。
季孙氏自信心爆棚的根源,就源于自己带来了数十甲士作为护卫。
就算你是大力士又如何,面对结阵举戈的甲士,还不是得跪……
然后,季孙氏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
他眼睁睁的看着,看着那个行走的德字好似一阵旋风般席卷而过,将他带来的甲士都给放倒在了地上。
坚固到能够抵御刀枪的青铜甲,在李云泽的拳头面前,那是真的一拳砸出一个拳头印来。
更夸张的是,甲士们手中的兵器招呼在了李云泽的身上,居然破不了防。
就好似那一身的肌肉,真的就是钢浇铁铸一般。
季孙氏亲眼看着的,一名甲士从背后硬上,手中青铜剑斩在了孔丘的后背上,那感觉就像是砍在了大鼎上似的,就差冒火花了。
嗯,李云泽是故意让季孙氏见着自己强横身躯的。
唯有如此,才能让其在贵族聚会之中,与各国友人竹简来往之中有吹捧自己的谈资。
这年头有好东西,无论是学识还是勇武,都得拿出来让大家伙看看才行。
蒙头在家里搞学问的,通常都是蒙着蒙着就连人带学问都蒙没了。
得有名声!
左脚迈着道德,右脚踩着仁义的步伐来到了季孙氏的面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