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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写文日常祝珉(5)(1 / 2)

她好虚伪,装作关心自己的样子,但在做完这一切之后就迫不及待地扔掉他回家,飞快离开的步伐似乎是在嫌弃他耽误了她宝贵的时间。

习惯了伪装自己的校园女神和从不掩饰自己对世界厌恶的私生子从这一刻开始有了交集,也就有了故事的开头。

祝禾不仅调换了现在的青春文学当中普遍的男学霸、女学渣的设定,还抛弃了主角真善美定律,写了一个虚伪的女主和一个厌世的男主。

这样写的确标新立异,让她的主角直接在众多青春文学主角里形象深刻了起来,但祝禾的目的并非是要剑走偏锋提高过稿率,毕竟真这样设定的话那她就别想过稿了。

搞媒体的,祝禾在意识形态这块可以说拿捏得死死的。

她没有忘记这类故事另外一个关键词成长。

试想有什么我们让彼此都成长成为更好的人之后却只能遗憾分手更让人意难平的呢?

后世有句话十分著名:我花了年时间让你学会爱人,于是你爱上了别人。

这话虽然说的很矫情,但感情当中多少带点矫情,写成故事不矫情就行。

虚伪的校园女神最后学会了真诚待人,于是独来独往的她在学校里有了真心来往的朋友;厌世的野孩子学会了发现世界的美好,更重要的是学会了发现自己的美好,于是不再自暴自弃,而是尝试着为自己、为自己在意的人努力一次。

可是虚伪的女神和厌世的野孩子走在了一起,怀揣着赤诚之心的叶鱼和热爱生活拥抱世界的辜欢却无奈分别。

他们都没有变坏,只是变好了的她们不再爱对方了。

故事最后,或许遗憾的只有另一个世界的旁观者。

祝禾写完主线,心里也变得空落落的了。

第6章 过稿

摄像师和留学生的故事被祝禾定名为《塔顶有白鸽》,学霸学渣的故事被命名为《与月亮解约》之后就双双被祝禾投递出去了。

两篇都是杂志短篇,篇幅不过八千字,祝禾的手速很快,把脑海里构思好的情节变成文字,最多也就花上三天而已。

不过,祝禾看着自己只花了两个小时就打出来的稿子,陷入了沉默。

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这手速应该远超她对自己的认知了。

祝禾知道自己手速快,搞文字工作的没有手速不快的,更别说她是做新闻工作的,为了抢新闻,有的时候在活动现场她就要出稿子的。

可是手速再快,快到了时速八千多,是不是也违背了人类生理常识?

别人不清楚,但祝禾知道她上辈子年轻的时候时速最快达到过一个小时六千多甚至七千多,如今这八千多快九千的速度绝对不是她的。

或许,这是她重生的金手指?

虽然好像是个没有什么作用的金手指,但如果自己这辈子决定了要走小说创作这条道路的话,那这金手指还是挺有用的。

就是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升级,让她可以感受一番时速上万的快感。

稿子投出去后,实话说,祝禾自己内心也挺忐忑的。

上辈子她虽也从事文字工作,但新闻写作跟其他类型的文学创作到底还是有点区别。

新闻稿的文字最讲究的就是真实,哪怕后来祝禾被调入了新媒体板块做主编,手下的稿子为适应互联网的风格稍显夸张,但这种夸张也跟小说创作直接凭空来的情节不太一样。

新媒体稿件的夸张是为了吸引人眼球,而小说创作的虚幻是为了让读者对你笔下主角的故事、你笔下的主角感兴趣。

祝禾在这方面只有从前写的几篇伤春悲秋自怨自艾女主的经验,对她而言那也是十几年前的事儿了。

所以哪怕曾经是负责整一个板块的主编祝禾,回到刚成年的这年给小说杂志投稿,也还是会紧张。

人紧张了的话该干嘛?该找一件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祝禾现在的生活没有什么大波澜,每天几乎就是两点一线,也没有什么可以用来转移注意力的事情。

所以她默默地打开了自己记录小说主线和各种灵感的本子。

本子是从叶雯那里随便找来的一本笔记本,最朴实无华两块钱一本的那种,如今被祝禾写了大半了,属实是承受了太多。

祝禾准备今天让它再承受多一些。

《一川烟雨如旧》

皎皎出生在瓦儿,这是江城穷人聚集之地,她父亲是个拉车的。

家里穷,母亲一场大病更是让穷得揭不开锅的家庭雪上加霜。皎皎没法再留在家里干看着了,于是她走了门路,到了红姐手下卖花。

她看着脸嫩,出生贫穷却爱干净,整个人被拾掇得整齐得体,看着赏心悦目了,顾客就更愿意买她的花。

红姐手下几十个小女孩,就她的花卖的最快。

这天,皎皎被红姐派去了码头处卖花。

她就是在这儿遇到先生的。

皎皎不知先生是做什么的,但在那个年头,能穿得起西装的人家,都是有钱的大老爷,不过皎皎记得红姐的嘱咐,遇到这样的人,要喊先生。

空中飘着些许小雨,皎皎没在意,走到了撑着伞的男人面前,问。

先生,要来束花吗?

沈开言回国第一天,买了一束花。

他看了眼卖花女,虽然一眼看过去算是得体,但身上依然有藏不住的贫穷。

祝禾连忙记下来。

这个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是藏不住的,一是爱慕,二是贫穷。

这句在后世烂大街的话,现在还未曾流行。祝禾太知道一句金句可能对自己的文章产生的作用了,所以在思路想到这句话的时候,就顺手给记了下来。

皎皎身上的贫穷藏不住,她眼里对沈开言的惊艳也藏不住。那是她见过最好看、最温和的男人,哪怕她只是一个在社会底层挣扎的卖花女,也还是忍不住对这般风光霁月的男子动了心。

她知道不对,但她藏不住,也忍不住。

后面她辗转得知了沈开言的住处,次次都要到那边去卖花,终于在一个雨天跟沈开言搭上了话。

搭话只是开始,沈开言的确是个很不错的人,在得知卖花女没有读过书后,还细心教起了皎皎认字。

故事要是这么进展,美则美矣,但怎么看都还缺点味道。

祝禾知道,在最美的地方摧毁它,才是一个故事必须掌握的精髓。

所以战乱爆发,沈开言革命者身份被暴露,事情发生得突然,他只能临时躲到皎皎家。

这是沈开言意识到他对皎皎情愫的阶段,但也是皎皎美梦清醒的开始。

于沈开言而言,皎皎只是他报国志向里一个随手帮助了的卖花女,或许他也曾经为皎皎眼里的青涩懵懂而心中怅然过,但无数怅然堆积起来的儿女情长在家国情仇面前都显得如此微不足道。

沈开言离开了皎皎,也离开了江城。

皎皎还是那个卖花女,不过她因为识字了,总能得到客人们的欢迎,甚至还做了洋人的生意。

江城码头依然有来往的人群,皎皎有时会去那边看看。

那天烟雨朦胧,她似乎回到了第一次见到先生那天。

她在江城码头遇到过一位先生,从他手中获得了枚大洋,递出去一支带着露珠的娇艳玫瑰。

战乱打开了江城的门,先生拾起了大洋,离开了江城,将姓名埋葬在时代的汪洋中。

谁也曾爱过玫瑰姝色,谁也不曾记得卖花的姑娘。

祝禾这次写的是一个比较俗套的民国故事,主要矛盾点在两个地方,一个是皎皎跟沈开言之间身份的差距,一个是皎皎跟沈开言之间思想的差距。

沈开言或许喜欢过天真善良的皎皎,但两个人的差距太远,喜欢便是无法开口的时光印记,只留存在记忆里,却无法动在心里。

至少,在沈开言的世界里,这点喜欢轻如尘埃。

但对皎皎而言,对沈开言的喜欢,可能就已经耗尽了这个在乱世中随时可能飘摇尽折的姑娘最大的勇气。

民国文基本上就是这个调调,祝禾本人也没有做什么创新,整体构思完后,她需要思考的就一个点。

怎么把两人相识后的甜写出来。

悲剧文学难写之处并非是从头贯彻到尾的悲剧气息,而是悲剧当中应有的温暖。

祝禾想自己的确是有点天赋的。

她看着自己匆匆写下的几个剧情片段,已经开始嗑起了卖花女和先生的cp了。

呜呜呜,be文学果然最好嗑,命中注定的悲剧结局让人意难平又回味无穷。

等到这篇民国文都被祝禾写完了之后,她前面投递的两篇文也有回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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