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1 / 2)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11 章

他向往的生活是烤鸡店大师傅那样的吗。但这烦嚣城中,众人都在求微末的生,且合力屏弃更微末的生。

听得那声音远去,夏红果跌坐在沙发里,脚下是沈欢的鞋,洁白如新。沈欢只在自认为的重大场合才穿它,生怕磨坏,一进屋就换上拖鞋。鞋子是天美意的,她曾经和他在故乡古老的庙宇跪下,面对神佛许愿,愿天美意,赐予长久。可她夏红果又能做什么呢,她颓然地看着他电脑的屏保,小三号行楷,自上而下,周而复始,写的是:四方男儿事,不敢怨飘零。他叫她,小鬼,小鬼夏红果在这个秋天的早晨,把脸埋在掌心里,哭了。

怎么会是他呢,怎能是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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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她小鬼,像长征时的老首长叫他手下浓眉大眼一口白牙的小兵,爽朗乐呵又疼爱的。她的心里就住进了一只小鬼,和沈欢一同端着水盆到洗漱间时,它就钻到湿淋淋的拖鞋里,走一步,吱哇一声;打排球时,它就窜到最高的树梢,风一来,它坐在树罅的阳光里,居高临下地望着她,眼睛眨巴眨巴,她恼怒地将排球砸过去,小鬼就狡黠一笑隐匿了,可地上的光斑还在一眨一眨。

沈欢诧异地瞧着她,亲亲热热地拉着她的手到看台坐下,背包里有杂志,纯净水和饼干:“喂,你怎么不开心了?来,吃鬼脸嘟嘟。”

又是那只小鬼。夏红果把头靠在沈欢肩上,听她唱陕西民歌。在男生们那里,沈欢是冰颜雪貌的女孩,不喜与人亲近,但是她唱如此炽热的歌:“你要死来,你早早的死,前晌你死来,后晌我蓝花花走。”

真决然然而真动人的情话。

像何永镇这么一个自由舒达的风沙男生,为沈欢羁留在都市,执意想给她水草丰美的生活,给她以全心全意的爱与温柔。她当然爱他,她理应爱他,从十四岁起,她的世界就只有他,那样久,几乎半生光阴。夏红果觉得羡慕,陕西,宛如盲婚哑嫁的远方,手提上那个羊肉,怀里揣上糕,拼着性命往哥哥家里跑,见到我的情哥哥,有说不完的话,咱们两个死活呀长在一搭。火辣辣的爱情直抒胸臆,旁若无人。

沈欢并不知道何永镇已心生杂念,在拥挤的地铁里,他手拉吊环,想起短发女生在清晨带着露珠的那个笑容,嘴角情不自禁地浮出一丝笑。再见面,彼此就都有一点难堪,心里有鬼,生怕被周遭的人看穿。沈欢翻着菜单,在白灼虾和椒盐虾中举棋不定,此地哀鸿遍野,她吉人天相,浑然不觉隔着一张桌子,有人胸腔暗涌丛生。

夏红果将那张钱币攥出了水,仍未能给何永镇过目。有什么可说的呢,说前世有缘,说这是命运与自己隐秘的玄谈,牵引她走向他?他是好友的男朋友,她与他的任何亲密,都是逾越。

沈欢甚至美,而且好,夏红果的心中跑起了火车,轰轰隆,轰隆隆,一路驶向烈日暴晒的西北,朝着那天空,吼一嗓子秦腔猎猎。她推说胃里难受,起身离去,沈欢不明所以,打发何永镇去送送她。

外面是三月响情的蓝天,柳树正青,桃花正红,适合踏青,也适合在好风好水的午后,和心爱的人情意缠绵。夏红果站在公交站牌下,不远处的音像店传来披头士撕心裂肺的声音,反复在唱:“爱,爱我吧。”她穿着淡绿色的小毛衣,远远望去,像一团将散去的雾,何永镇突兀地向前跨一大步,沙哑地呼唤她:“小鬼。”

夏红果转头去看他,他的眉头紧蹙,他不快乐。但在沈欢的描绘中,他分明是恣意少年,有江湖气,走在朗朗的日照中……是这严酷人生,改变了他吗?她伸出手,将食指放在他的眉心,轻轻地比了比:“眉间放一字宽。”

你听这大风如水,而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啊,何永镇。回校后夏红果神色如常地上课下课,照样当她的二传手,在排球场里呆到暮色四合。有天到小卖部买冷饮,刚掏出钱,旁边的男孩子绽开笑脸,对老板嚷着一起算一起算。

他所在的球队赢得了篮球赛,他是力挽狂澜的功臣,一干队友都很开心,起着哄:“嘿,是你妞啊?”

夏红果闻声去看他,佻达放肆的少年,笑起来时左边脸有个小酒窝,身上的队服还没有换,号码是永恒的23号。他竟喊得出来她的名字:“我知道你,排球手夏红果,我是杨飞。”

杨飞其实是有女朋友的,德语系的女孩,找人打上门来,将夏红果堵在楼道,逼她道歉。沈欢维护好友,动了怒:“迁怒他人算什么东西?回去教训他才是。”夏红果笑笑,俯身朝楼下看,杨飞正等在梧桐树下,而天色暗哑下来,她拨开对方的手:“那个好看的男孩子是我的,别人想都不要想,知道吗?”

她也不知为何,敢和别人争,却偏偏怯于争取何永镇。也许,太过在意的事物,反而害怕唐突了吧,她没有把握,也没有力量。只有在杨飞跟前,才底气十足:“诛女友,清君侧,否则别来见我。”

她是不怕的,得到了,失去了,统统不在乎,因为不在乎,也就理直气壮,肆无忌惮。暑假到来时,她就成了杨飞的女朋友,正儿八经,清清爽爽地谈着小恋爱。杨飞是本地人,有时她会到他家吃饭,她很少见到他的父母,少了几分拘束。他家有位厨子做得一手好菜,她很喜欢吃。杨飞说起,这厨子跟了祖母好多年了,一家老小都挺喜欢他。

杨飞的祖母早年留过洋,是个洋派的老太太,某一日夏红果和杨飞在客厅里打电动游戏,老太太走过来,送给她一支玉簪,说她头发长长了,天气热时挽起来会很好看。挽发在夏红果看来,是沈欢那样脖颈优美的人才有的专利,她把玉簪带回寝室给沈欢看,下铺的室友惊呼:“色泽真是正,怕是不便宜呢!”

夏红果不信,祖母随手给的物事,轻描淡写地说句戴着好玩,又能值几个钱?室友却坚持说肯定价格不菲,她父亲早年做过玉器生意,她多少知道些。都是少年心性,谁也无法说服谁,一时兴起,当真跑去鉴定,结果夏红果傻了眼,它竟然是明代古董。她慌了神,忙不迭去找杨飞,要退还这支簪。

其后她才得知,杨飞有着显赫的家世,父亲是个汽车爱好者,光是悍马和陆虎都收藏了好几款,母亲常年不在家,全球游历。而祖母执意说白玉无瑕,配她这么天真无邪的女孩子最好不过。

天真?夏红果把玩着玉簪,前人说过,上好的玉像白月亮穿过乌云,可她的心已是宋明山水,沧桑凋敝无可诉说。她想起最初相见的夜里,那少年散淡地提起,沈欢厌弃缺水,偏僻且闭塞的家乡,他就报考了这都市,起初的日子很艰难,一边读书一边打工,给一家内刊做记者采访名流,拿微薄酬劳。终日穿梭于摩天大楼,常被人施以不屑的眼神,只消指一指墙壁上的标识:谢绝推销,就羞窘退出,衬衫汗得湿透。得了钱买白色裙子给他的女孩,也供给自己惨淡的生活。

那时沈欢还在念高中,每每写了信来,是他夜深人静时惟一的慰藉,他就觉得哪怕背井离乡,在举目无亲的城市,做从前鄙夷的工作,赚微不足道的钱,也可以有意义。他在灯下给她回信,在没有暖气的阴冷冬天,不小心被信纸划到,冻得透明红肿的手背流出血来,他竭力地藏,却不懂怎样才能藏得住困顿和无望。他只能快慰地想,还好,这个样子,她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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