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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兰莺则是将竈台上的蒸屉放好。

怕不够卖,孙兰莺多蒸了一锅,还剩下约莫二十个蒸饼。客人来了后坐下, 李顺文已经回去了, 孙兰莺便上前招待。

上了两个蒸饼, 一碗绿豆饮子。

吃饭的时候,那个客人频频看向孙兰莺。

她正站在小柜台后拨弄算珠, 垂下的眼睫浓密如蝴蝶翅膀,颤颤巍巍,做事认真之下忘了外界,沉浸在其中,偶咬唇沉思,松开时漂亮的唇越发的殷红,比涂了口脂还要美。

来回往返于竈台和前厅,孙兰莺舍不得穿那些昂贵料子的衣服,便扯了细布做了两身朴素的衣裙。

京城比老家要热上许多,已经换了夏衣,单薄的衣料勾勒出女郎玲珑身材,虽身形纤细,可气质恬静花容月貌,声音温柔含娇细语。

如此貌美可人的小娘子,就算站着不说话也是春日里一道美景。

慕名而来的郎君看的入神,冷不防出现咚咚两声,吓的他差点丢魂。刚要恼怒说话,便见桌子前立了一位身量颀长的郎君。

浅麦肤色,眉眼英挺,薄唇抿着,绷直的角度显出他的不悦。

“蒸饼还有,客人可还要?”

“不了不了,够吃了。”

用面容冷峻已经无法形容了,该说兇神恶煞,吓的那位年轻郎君狼吞虎咽的吃了半块饼子,仰头用绿豆饮子顺下去,直接将钱留在桌面上,逃似的跑了。

“哎,郎君,你的蒸饼可以带走的。”孙兰莺追到门口,可哪里还有那位郎君的影子?

“浪费了。”

半块的肯定不能要了,另外整个的还未动过,孙兰莺就是普通百姓,且还是个一心挣钱的小百姓,当即收好,说她晚上回去吃了。

“我吃。”淩六郎接过,三两口吃完。

孙兰莺见他喜欢吃,还要去给他拿热乎的,被淩六郎制止,正好来人,她去招待客人,淩六郎则像是门神一样杵在角落里。

最后还剩了几个蒸饼,现在挣钱多,孙兰莺也没以前那般着急了,索性留着他们两个当夜宵垫垫肚子。

淩六郎拎着食盒和灯笼,另外一只手牵着她,两人慢慢往家走,低声叙话。

“什麽?那人竟然只是无辜的路人吗?”

说的就是那位青衣人,抓到之后审问得知,他身体不好,多年前在那家医馆治过病,后来火灾之后大夫一家都死了,青衣人觉得可惜,想着没人为他们扫墓,便每年的清明节来烧点纸钱。

人虽是淩六郎抓到的,但陈大人让裴禄去审,淩六郎只看了审问记录。裴禄叫人去核对了身份家世,没什麽问题,裴禄便将人给放回家了。

“好怪。”孙兰莺嘀咕,“要是真想祭拜,大可以打听坟在哪啊,哪有在人家后门烧纸钱的道理,况且这里已经是我的铺子了,难道他不会觉得冒犯吗?”

孙兰莺当真是被那堆灰烬吓的不轻。

当天晚上其实总被噩梦惊醒,若不是咬着牙控制自己,恐怕深更半夜就要去找淩六郎了。

这件事她一直没同他讲,因为知道六郎衙署的公事繁忙,免得给他徒增负担。

夜色笼罩,又在最让她安心的人身侧,便将心情吐露出来。

“那人确实身体孱弱的模样,身上也有股奇怪的味道,不像是药,但也可能是药,反正不大好闻。”

淩六郎一直没接话,孙兰莺便转了话题,说今日閑暇时候李顺文教她写字了,小孩年纪不大,写得一手好字呢。

淩六郎倏地停住脚步。

“六郎,怎麽了?”

“莺莺,你说的对,他确实奇怪。”

从孙兰莺说第一句话开始,淩六郎就觉得有个线头在他脑子里闪过,一时没抓住。

之后孙兰莺说,他若是真想祭拜,大可以去找大夫一家的坟墓。但他没有不说,竟然还年年来铺子这里祭拜。

这里乃是火灾发生地,死了三个人,寻常人恐怕躲避三分,但他却坚持来这。

为什麽?

能让一个人不惧怕鬼神,来到死者死亡地点祭拜,要麽是血脉至亲,要麽……和死者有着极为複杂的纠葛。

“他不对劲。”淩六郎无比肯定自己的感觉和猜想,立刻便要去那青衣人的家里。

“六郎你去,我自己回家。”

“不成,”天黑如墨,他不可能抛下孙兰莺不管。

还是孙兰莺四处看了看,说道:“我记得小郎就住附近,不如你送我去那,等忙完了再来接我。”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淩六郎知道李顺文是个可靠的人,于是让孙兰莺带路,他们直接去了李家。

敲门之后是李顺文开的门,孙兰莺三言两语说了来龙去脉,李顺文自然让她进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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