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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陪你。”
淩六郎放下碗筷发出哒的轻响,“现在就走?”
孙兰莺眼睛发亮:“好啊,多谢郎君。”
另一边的佟四欸了一声:“小八,你举手干什麽?”
“夹菜啊,我夹菜。”
小八讪讪的伸长胳膊,夹了一筷子离他最远的小菜,一鼓作气全塞进嘴里,嘴巴里不苦,才觉得心里没那麽苦。
唉。
……
孙兰莺也没什麽要收拾的东西,就把自己做的一个小香囊揣好,又用油纸包了一份新做的糕点,都收在包裹里后挎在胳膊肘上,跟着淩六郎往山下去。
这是她第二次下山,依旧找不到路。若不是淩六郎在前面引着,估摸着两个时辰都出不去。
“骑马走。”
来到一处隐秘的林子里,竟然有几匹马。淩六郎牵过一匹通体黑色健硕的马儿过来,“你会吗?”
“长这麽大,只在来山寨的路上骑过,还是来福教我的。”
孙兰莺走过来,顺嘴说道:“对了,来福怎麽还不回来?”
“有要事交代他去办,”淩六郎不轻不重的道,“你骑我的马。”
他们都是骑马来的,属淩六郎的马健壮又温顺,他扶着她上马后先牵着绳走了一圈,告诉她骑马要领,随后才牵过另一匹马跟上。
或许是因为骑的是未婚夫的马,也或许是因为未婚夫时不时的看过来,孙兰莺觉得心口泛起甜意,连大腿的摩擦感都不让她觉得那麽难受了。
下午的时候他们下马歇息,孙兰莺準备的干粮,掰开一半,将大半给淩六郎,自己只留下一小块。
整日和同僚们混在一起,淩六郎从没和女郎一起吃过饭,因此不知道原来女郎吃东西时斯文极了,不像佟四那般狼吞虎咽,她每次只咬下一小口,咀嚼许久之后才咽下。
算起来,二人同桌一起吃饭多日,可还是觉得她一举一动惹人眼。
轻垂的眼眸,如蝴蝶翅膀似的睫毛轻颤,小巧如菱角一般的红唇微张,咬下一块干粮,随后闭上嘴巴,像是享受一般咀嚼。
淩六郎已经吃完了,她还在啃最后一块。
好一会才吃完,一擡头,他送来水囊。
“多谢。”
如果是淩六郎自己赶路,他大概会赶路到天黑才停下,但带着个娇娇女郎速度慢上不少。
下午时候淩六郎回头,瞧见她没跟上来,便在原地等。
孙兰莺拧着眉头,不断地深吸气,才觉得大腿磨损处没那麽难受,可依旧火辣辣的,估摸着磨掉皮了。
看见淩六郎询问的目光,孙兰莺咬着下唇,羞于说出口,只说太热了。
女郎红着脸,擡手擦了下额头并不存在的汗,对淩六郎笑了笑。
淩六郎视线快速扫过她,而后再上路时速度慢了不少。孙兰莺并不知晓,她只暗自松了口气,时不时用手指挑下裤子,别让裤子沾在腿上,就好受许多。
天快黑时才到。
“郎君,杏花家就在这附近,我想先买点东西再过去。”
去友人家带礼是常识,淩六郎便把马牵去附近客栈寄存,陪着她去买东西。
天色渐晚,那些摆摊的小贩们也陆续收拾东西準备回家,卖胡饼的郭家婶子收拾东西放在小推车上,余光瞥见一个倩丽人影走过来,柔声喊道:“婶子。”
郭婶子起身,在看清来人后哎哟一声,赶忙拽着孙兰莺的胳膊往旁边躲,四处看了看,见没人注意这里后,她还是压低声音,道:
“孙小娘子,你这些日子去哪了?赵家人可一直在寻你呢!”
孙兰莺就猜到这些,所以她来的路上乔装打扮了一番,若是不熟悉之人是认不出她的。
俩人躲在暗处说话,淩六郎眯着眼睛看着,习武之人耳聪目明,将她们谈话悉数听清。
孙兰莺说:“我打扮过加上天黑,旁人看不出的。”
“那也多加小心,这些日子赵家时不时的过来找,还问我们见没见过你。哎哟,孙小娘子啊,你怎麽就命苦被这种恶人盯上了?我听说他家势大,官场也有人!那赵郎君放话了,若是抓到你直接给你送牢里去,等你出来后名声尽毁,他再收你当通房!”
说这话完全就是想让孙兰莺听见服软,主动过来找他,意思就是主动来还能有好下场,若是被他抓见,那就只剩下糟践了。
孙兰莺咬着唇,说不怕是假的。
“没事,我小心着,婶子,我来是想让你帮我个忙。”
郭婶子听完应下,转身的时候才看见站在墙根底下身材颀长的郎君。
“这位是……?”
郭婶子平日里对孙兰莺多有照料,除了杏花,只有郭婶子对她最好,所以孙兰莺也没什麽好隐瞒的,羞涩的声音道:“他是大郎,我的未婚夫。”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