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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要什么代价?”老人问。
“爸爸,不要这样吧,我都死了……”寒江怕他爸爸太难受。
“你本来还有十年官运。要是强留你儿子的话,就把这十年官运给我吧。至于你,借别人的尸身复活,就欠了别人因果。逢年过节,好好给人家烧纸。你是冤死的,倒是好办些。不过,我替你办这件事,也是费劲。我看你算是个能干还忠厚的。我需要个跑腿的。”
“啊?这也太……太灵异了吧?”寒江震惊。
“你都变成鬼了,还跟我唯物主义呢?”三娘白眼。
老人有点无语,忽然就伤心不起来了。
“我替他同意。只要能叫他复活……我都同意。”老人道。
“爸爸。”
“你妈妈去的早,爸就你一个孩子。你要是死了,我怎么办呢?”老人道。
寒江顿住:“可是……这……”
他接受了三十一年现代教育,真心没法信。就算是自己都变成鬼了,还是没法信。
“龙老板,只管听您的。都听您的。只要他能复活。”
三娘点个头也不管这寒江碎碎念,直接将他装进了一个小瓷瓶。
她空间里一堆小瓷瓶。
“你先回去吧,我抓住那个鬼之后就会去办这件事。想要后面的事好看,就自己辞职去吧。”
说罢三娘就顺着窗户跳下去了。
吓的老人叫了一声,这还能不信?
三娘顺着那一丝若有似无的鬼气是不好找,不过这不是还有寒江么,他被鬼杀了,自然能找到了。
很快,就在小区一户人家里,找到那个鬼魂。
三娘不顾那东西鬼叫,直接抓瓶子。
然后带着寒江,直奔本市最大的医院。
不费劲,就找到了一个死于中毒的年轻男人。
“我猜你也不喜欢顶着别人的脸,回头给你一颗药,吃了在家窝几天就变成你自己的了。记得每年给人家上香烧纸。至于你,并不是真正的活人。要是遇见高人了,也别怕。你与正常人的区别只有一样,那就是你的寿命是限制的。我只给你五十年。五十年后,哪怕你身体无病无灾,也会死。”
说完这些话,三娘就把他的死魂塞进去了。
然后用了个法术将寒江的身体运走。
至于医院丢了个尸体这事,一个小法术就盖过去了。
直接送去了寒江爸爸家里。
也没说什么注意事项,就说三天后就醒了。
然后就提溜着这个野鬼回去了无味馆,她都走了一天了。
将鹿头鬼叫出来,先把那个人皮绿度母里头的恶鬼交给他,又告诉他寒江的事。
鹿头鬼自然赔笑:“三娘想留就留,是他有福气。”
“这个鬼我也要先问清楚,既然是收了人家的东西,就要做好了。等我问清楚了,再给你带走。”三娘道。
鹿头鬼高兴的很,忙应了。
要说接普通鬼魂回去吧,就是正常事。可这种有罪或者死后杀人的鬼魂,那可是业绩好嘛。
三娘可真是个好神。
三娘也没想到啊,如今的地府也卷成这个样子了。
三娘将那个杀人的鬼放出来。
这是一个看起来四十多岁的男人。光是外形,就真是不怎么样。
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胡子拉碴,看起来就是活着时候几个月没打理头发,也有十来天没洗脸。
整个人透着阴郁,眼神也躲闪。
“大人饶命,我啥也没做啊……我是被杀的,是那臭娘们杀了我!我冤枉啊!”
三娘才懒得听他瞎比比,直接看水镜。
男鬼叫李大成。
是南方人,之所以在帝都,是因为寒江之前出差的时候,从南方带回来的一个花盆里有他骨灰。
当然寒江不知道。
那是一盆多肉,他想着反正是开车,就带了回来。
其实带回来的当天就摔碎了,被保洁爱意打扫了之后,李大成就留在了梅林小区。
这个李大成,活着的时候就是个恶棍,死了也是个恶鬼。
不然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害人呢?
加上寒江,他害死四个人。
三娘看他生前的事,他确实是被妻子杀死的。妻子孙红梅与他同岁,今年都是四十七。
李大成懒惰成性,还爱赌博,生在一个贫困乡村里。
但是那里这几年重点扶贫也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可他就是那种扶不起来的烂泥。
给他鸡崽子叫他养着,结果他全给炖了,还要恶心人家村官。
反正怎么泼皮怎么来。
在家也是,对妻子孙红梅家暴了二十年了。
第274章 家暴的后果
好几次,把孙红梅打进医院。只是本来村里就很穷,思想也封闭,想要离婚什么的,实在是太难了。
孙红梅也不敢提起,一提起,就是一顿拳脚。
而且她娘家也不支持,只要是诉苦,就只会和稀泥。说什么女人不就是这样的,还不是你不好,反正过几年就老了,也就不动手了什么的。
再说多了,她娘家嫂子还要冷嘲热讽。反正就是说离婚后,她娘俩没地方去,娘家是不可能收留的,丢人什么的。
孙红梅本身就身体不大好,又被李大成打的流产了两次之后,终于生出一个女儿。
可因为生的是女儿,月子里就被打。
大概家暴这种事,是有瘾的。
一开始他打孙红梅,还会有个原因。比如说饭没做好,比如说是话没说对之类的。
可发展到了后来,就是习惯性的。
心情不好要打,心情好还要打。
有时候有人来做客了,他当着外人故意打。就为了显示他的地位。
孙红梅只能默默忍受。
直到最后一次。
又被打了的孙红梅坐在地上,半天也起不来。
她也四十七岁了,这些年日子过的太艰难,又经常挨打,她老的像是五十七岁的人一般。
这一回,她不想忍耐了。
那是一个会有大雨的天气。孙红梅找了个理由,说城里的表哥送了点东西。
李大成贪财啊,自然要去拿。两口子骑着摩托进城。
表哥确实给了东西,是二十斤猪肉。
这也是孙红梅安排的。
得了肉,李大成高兴的不行。
还没回来,大雨就下来了。
本来李大成想等晚点回的,可孙红梅却故意心神不宁起来。
李大成当众给她两个嘴巴子之后问她是怎么回事。
孙红梅就说来的时候看见河沟那好像是有个戒指,怎么看都像是个金的。要是下雨,只怕是就看不见了。
李大成听了这话,还能坐得住?当即就要回去了。
又骂她败家东西,不早说什么的。
孙红梅只说是没确定,本来想回来看的,没想到要下雨了。
李大成赶得及,走到一半雨下来了,可他也没停下。
小河沟有座桥,平时是没事的,可要是这天气就要小心些。
孙红梅说的地方,就是刚过桥那。
李大成是个极度贪财的人,所以就算是天气这样不好,想着一个金戒指,怎么还不卖个一千多块啊?能潇洒多少天了,怎么能不要?
于是,停了摩托下去找的时候就恶狠狠的:“臭娘们儿,要是没有,我回去就打死你。”
孙红梅吓得一个哆嗦,只是指着一处告诉他就在那。
下雨的时候,小河沟的水就湍急的很,李大成不会游泳。
他是一点都想不到妻子想杀了他,或者是经年的殴打叫他觉得不可能。叫他觉得孙红梅就是个弱者。
所以毫无防备的去了。
孙红梅从后头猛然将他推进了河里。
这里的河水还是很深的,何况大雨之下,水流湍急。
李大成第一反应就是扑腾,可下了狠心的人,哪里叫他扑腾出来?
孙红梅搬起石头就对着他砸过去。
她在岸边,石头多得是。
李大成怒骂都不行,一张嘴就是一口水,此时正是山上的水下来,都是泥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