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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了吧,认命了,这本来就是我的选择。”他想。
博尔赫是海城人,父母早死,他跟着师傅在城里闯蕩。戎马半生,在一次沖突中没了师傅,自己堪堪捡了半条命,后来就大彻大悟般决心从那欲望之都逃出来。
一朝之间,城里的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不见了;令人捉摸不透的笑骂声和不知何时会响起的枪声也不见了。
博尔赫是不后悔的,而且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感觉愈发坚定。
他由衷感激当年的自己舍弃繁华来了这里茍命,只是看着满天白沙和比白沙还萧条的经济,博尔赫还是会时不时做个关于海城的梦。
噢对,还有刚刚那个男孩——叫什麽来着?——祈夭!他也常常让自己想起海城。
那男孩是十二年前跟他爷爷一起到这儿的,他不常来光顾,来了也只是买抑制剂或者营养液,顶头了买瓶润滑剂,绝不奢侈。
他年纪虽小,但不好忽悠,多一分都坑不到。
祈夭的成长性机械右臂让博尔赫由衷感到亲切。即使博尔赫在这地方呆的时间比在城内还长,但他始终把那惊心动魄的青春当做故乡。
在城内,博尔赫见过大小固定的义肢,顶多是根据购买者的尺寸再二次加工一下,祈夭的右臂却能跟着年龄一起成长。
这类高级义肢会出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博尔赫现在想来还是会觉得匪夷所思。
但就像没人问起博尔赫沾满血腥气的曾经一样,他也从不过问那高级玩意儿的由来。
博尔赫觉得祈夭这孩子神奇,有年轻时自己的灵气,又有暮年的他经历风霜后的通透。所以即使他年纪小还不给自己无脑送钱,博尔赫依旧乐意多跟他聊几句。
而每次閑聊的话题,绕来绕去最终总会落到“海城”,到了那时,祈夭就自觉不作声了,少年乖巧坐在一旁,听着博尔赫自言自语似的念叨:
“海城有霓虹灯,不分昼夜地亮,晃得人眼晕;海城的人总是擅长打架,或者说,擅长打架的人才能活着。他们追求侵入性的人体改造,什麽钢筋铁块都往身上装——那句老话怎麽说来着?对了,人本身是无比渺小的,有了机械加持才变得伟大。”
“海城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怪物,诶,别怪叔说的太吓人,你这胳膊到了城里,保準要被人大卸八块的。”
“怎麽办?不怎麽办呗。记好喽,有人想动你,你就直接给他一拳!赢则活,输则死,最简单暴力的生存法则。”
“以前有人问我:活了这麽久,最惊喜的事是什麽——我脑子里闪过地下赌场的豪掷,也闪过了擦着我后脑勺而过的枪子儿,最终说出口的,却是‘活到了四十七岁’。”
“听起来平平无奇吧?啊哈!你不知道,城里的人啊,25岁没熬出头,那就活不过30了。能越过这个坎的,不是大富大贵就是祖宗烧了高香,三十七岁,我年轻时想都不敢想…”
“嗯?我年轻时想什麽?哈哈哈!跟其他人一样,叔也是个大俗人,钱、权、欲,我都想,可惜都没成。
那种地方,贫民窟旁边就是摩天大楼,人是控制不了自己的灵魂的,贪欲将人们一步一步拉向深渊。”
“好好待在这儿吧,苦点累点,至少活着……”
博尔赫的神情变得苦涩,好像下一秒就要滴下泪来,“上帝总是公平的,哪有绝对的好事?”
祈夭没回应,只垂着眸。
他没跟博尔赫叔叔说,自己从不信仰上帝。
野川
天高地阔,霜染万物。
祈夭把报纸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这样可以让掌心缩进袖子,不用被风刮得生疼。
他顺着天光走去,影子没他本人一半高,暗淡得似乎下一秒就要消失,磨磨蹭蹭拖在身后。
街上没人。
或者说,这只是一段白花花的土路,根本称不上是“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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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一座无所属的郊域,挨得最近的城区是海城,其次便是青城。
城里人自己那块儿地还没修整明白呢,自然懒得管城外这贫瘠的荒芜之地,任由它野草一样生长。
于是本地人自命名这里为“野川”。
野川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赶不及城区繁荣,在荒郊野岭中却也算得上稳定祥和。
相比动蕩刺激的城区,野川的人均寿命遥遥领先,但设施资源短缺,要油没油,要金没金,当地的人只能靠接待过路人为营,赚了钱再去买廉价的营养液填饱肚子。
一百出头的常住人口,全从事服务业,第一産业是难以置信的空白。以至于每次5级以上的雨雹过后,野川的人们都要齐心协力支起坍塌的土房,更换被酸雨腐蚀的承重梁,然后把手缩进袖子里,继续在这落后的地方生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