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干净的侯城让人眼前一亮,他五官十分精致,有一双上挑勾人的狐狸眼,鼻尖处有一颗小小的痣,嘴唇颜色淡淡的,有病弱的美感。
男人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在自己的床边给侯城搭了一个柔软的地铺。
男人脱了衣服,里头是紧身的白色背心,将肌肉线条勾勒出来,这才是男人啊,侯城看得入迷。男人的脸俊逸硬朗,皮肤呈现发亮的麦色。
男人很快睡熟,侯城却在地铺上辗转反侧,他睡惯了露天的纸板,此时到有些不习惯了。
不知道磨蹭了多久,等侯城再次睁开眼时,男人已经不在了,侯城在房间里走动,四处看看,男人的家可以算是简陋,根本没什么值钱的可以顺走,茶几上有一条黑色绳子的项链,侯城拿起来看看,坠的是一枚不知道什么材质的东西,触摸上去像是有暖流流进身体里。
侯城将项链拿起来给自己戴上,贴着他的胸骨,小小的坠子突然亮起微弱的光,随即又黯淡下去。
侯城离开了,他决定为自己谋生。
街头巷尾突然出现一个小矮子,他打不赢别人,但擅长使阴招,将人踩在地上,戳瞎了东城大哥的眼,侯城因此声名鹊起,大家叫他疯狗,没有人敢惹他。
侯城什么都敢做,只要给钱,他就能干,有的人觊觎侯城那张好看的脸,被侯城扒了衣服剁下腿间多余的肉。
侯城干了票大的,没人知道他怎么成功地把本市最大地下组织的老大给抹了脖子,全须全尾的出来,截了一整条线的生意。
侯城在浑噩的打杀中过了十八年,他总是能化险为夷,冥冥之中像是被什么保护着。
他在24岁时成为了大哥,他这些年长了个子,但由于早先营养不良,最后在挨边175的地方停下来。
他带上了眼镜,其实没有度数,单纯是觉得好看罢了,他经常自恋的对着镜子看自己,想象着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喜欢自己的皮囊。
侯城又回到自己小时候那条小巷,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住在垃圾桶边的小豆芽了,他再一次看到了女人。
女人逐渐老去,他的儿子慢慢长大,神采飞扬,拿着录取通知书,踏入了大学的校门。
侯城再遇见男人的时,男人的枪口正对准自己,
别动
男人声音低沉。
侯城不怕死似的,张开嘴含住枪管,下流的吞吐,用猩红的舌头舔弄枪身,舔在男人手上。
两人距离猛地拉近,男人看清对面那张脸,
是你。
侯城笑笑,这么多年来他都带着男人的那个黑色项链,在雪白的胸膛上发光,男人被侯城弄得发热,他灵巧的手钻进男人的裤裆里摸那个大宝贝。
侯城很想男人,他第一次体会到心动是在男人的臂弯里,他发现自己喜欢男性,尤其喜欢面前这位。
若是能再碰见,侯城在很多年前心里默默的想,再碰见他就必须是我的人。
侯城被男人抱进怀里操弄,如此的不合时宜,外面是枪林弹雨,他们在小仓库里,侯城的腿被完全分开,低埋着头,当对方咬住自己的后颈时发出勾人的呻吟,男人不爱说话,动作很猛,把穴口的肉操得外翻,沉在侯城耳边低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