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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善就更不可能了。
常善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昨日还被魔族吓得手足无措,向他求救……
此时,常善开口道:“我们常家村地处偏僻,常有野熊野狼来村中觅食,先前也有村民被野熊野狼抓去过。”
“是这样吗?那是我多虑了。”
听到常善的话,江閑心里最后一点疑虑打消了。
昨日他黄昏时分去打猎时看到过一两只野熊野狼,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他避免与其发生沖突,是绕着它们走的。
如果是野熊野狼闻到血腥味前来觅食,叼走了魔族的尸体去吃掉不是没有可能。
再加上……
常善抓着江閑的袖子,嘴里哼着童谣,心情很是愉悦的样子。
小孩的话总是能让人信服,常善是个乖小孩。
乖小孩哪儿有什麽坏心思呢?
第135章 桃花玉财姻缘财缘
回到屋子里, 桃花仙君果然醒了过来,正坐在稻草堆上伸懒腰,打着哈欠, 见到江閑他们回来了, 一蹦跳了起来, 完全不见昨日那副要死要活的疲惫模样,跟换了个人一样。
他还有心思戏谑道:“哟, 鹤清回来了啊?一早就不见人,这是带小朋友去哪儿玩了啊?”
说着说着,他走到常善的面前, 弯下身子, 一只手撑着膝盖, 一只手想去捏常善那看起来就软乎乎,很好捏的脸,结果被常善灵巧地躲了去。
桃花仙君也不恼,反倒歪着头,跟常善继续开着玩笑:“小善小朋友, 告诉桃花哥哥, 今早跟你的鹤清哥哥跑哪儿去玩了呀?鹤清哥哥那麽个无趣的人, 能带你去哪些好玩的地方, 不如跟着桃花哥哥混,哥哥带你去……”
见桃花仙君还想继续胡说八道下去, 江閑不轻不重地拍了下桃花仙君的肩膀:“你自己不正经就算了,别教坏小孩子。”
桃花仙君被江閑拍得一个激灵, 收回了后面的“带你去歌舞楼玩”。
常善悄悄牵上了江閑的一根食指, 甜甜地笑道:“谢谢哥哥好意,不过不必, 仙君哥哥是个很有趣的人,能和仙君哥哥在一起,我已经很高兴了。”
“怎麽每个人都这麽喜欢鹤清呢。”桃花仙君疑惑地挠了挠头。
他承认江閑是要长得好看一些,比他好看那麽一丢丢。
但明明他长得也不差,在万花丛中混得风生水起,片叶不沾身。
江閑冷着一张脸都有人喜欢。
最近他想多找几个红颜知己的,却一个没找到,每个漂亮姐姐都笑着对他说不好意思,连个名字也不肯告诉他。
“难道这些年来受欢迎的类型是高岭之花?”桃花仙君扶着下颌上下打量了一番江閑,若有所悟,连连点头,“下次试试看装高冷。”
江閑自然是注意到了桃花仙君的目光,不知道桃花仙君又在瞎想着些什麽,一句话打断了桃花仙君的思绪,催促道:“既然醒了那就该啓程了,再浪费时间下去天黑就得留宿苗黔城外了。”
桃花仙君一想要留宿荒郊野岭的苗黔城外,暂且把红颜知己一事抛之脑后,风风火火地往外窜。
不等江閑反应过来,面前的桃花仙君一霎就不在了。
他往门口望去,桃花仙君扒着门框,探出一个脑袋。
“鹤清你们快跟上啊!”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见苗疆国的美人儿了!
江閑还是担忧常善的脚,于是问道:“能走吗?”
“嗯。”常善温顺地点点头,指着自己的脸,“昨夜休息了很久,仙君哥哥的灵力已经完全把身上所有的伤口治好了,不疼,走路没什麽问题。”
江閑看着常善的脸,昨夜留下的痂已经脱落了,只留下了淡淡的一道白痕,惊奇道:“好得这麽快?”
他记得昨日常善脸上还有道疤,他治疗术不精,常善脸上的伤一晚上就好了?
常善当然不能说是自愈好的,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本就没受多大的伤,仙君哥哥的灵力强大,好得自然快些,不足为奇。”
江閑:“能走就好。”
要不能走的话,他就背着常善去苗黔城,常善只是个普通的十三岁小孩,不算重,他轻而易举就能将其背起,走到苗黔城不成问题。
……
苗疆国不如元御国以及大梁国,发展较为落后,苗疆国主城苗黔城在树木丛生的山之间,四面环山,只有一条两山之间的空隙能进苗黔城。
还未进苗黔城,江閑就看到城外的许多村庄,苗疆国之人信奉神明,比其他国家信神的人更多,再加上村庄里人多,自有信奉神明的,虔诚的信徒修了许多仙观。
在此处仙观随处可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