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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施嬅最主要的原因是给林霁当HR啦(耶耶面试官.jpg)

第22章 败兵

没过几天,邓明城的消息就准时出现在手机上,郑知夏回了趟自己许久未住的公寓换衣服,习以为常地推开银星的大门,音乐声淹没喧嚣,熟悉的侍应生顶着漂亮的脸蛋走过来为他点烟,低声说:“郑少,老板在那边卡座等您。”

郑知夏挑了挑眉,烟雾袅袅地模糊了面容。

“一楼?”

“老板说一楼热闹点,看着开心。”

侍应生解释完,领着他穿过喧闹的人群和光怪陆离的灯影,邓明城一个人坐在偌大的卡座里,没有黑丝大胸美女,倒是有一桌的酒瓶,郑知夏哂笑道:“准备喝死我呢?”

“少来,”邓明城郁闷的眼珠都有些红,“你上回可比我这喝得多。”

郑知夏在他身边坐下,薄薄的嘴唇一掀,吐了个漂亮的烟圈。

“真喜欢上了?”

“不然还能是假的?”邓明城骂了句脏话,“她把我联系方式全拉黑了!还和一个学弟吃饭,草!文学系的小白脸哪里比我好!”

“人家和谁约会关你什么事啊,”郑知夏嗤了声,“又不是你女朋友,你这连失恋都不算好吧。”

邓明城不说话了,闷声喝酒,郑知夏琢磨了下自己的话,不由在心里骂了句脏话、

不愧是好兄弟,玩到一起不是没原因的。

满桌子的酒花花绿绿什么都有,没过两个小时就开始微醺,昏暗暧昧的光影在视线中朦胧,郑知夏仰头靠在冰凉的沙发上,衬衫纽扣散开,指尖夹着燃了一半的烟。

“喂,”他鼻音微重,抬脚去踢邓明城,“你到底是真喜欢,还是觉得努力了两个月被拒绝,觉得不甘心不划算啊?”

邓明城似乎是醉得睡着了,没有说话,于是郑知夏也开始盯着天花板上斑斓的色彩发呆,描银的女神像端着华美的宝匣,对他投来冰冷的目光。

是潘多拉,神话中放出灾厄的女人,却也送给了人类希望,装修时他将她放在这个穹顶上,多少是带了些恶趣味的。

人间声色犬马,浮华万象,盒子似乎早就已经打开,紧锁的不过是一副空壳。

他们都是欲望的俘虏,是最好的污浊养分。

眼前倏然覆下一道阴影。

“好孩子。”

温柔而熟悉的声音如错觉般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响起。

“你不是在学校忙吗?”

一瞬间仿佛审判的雷霆从云端劈下,郑知夏被吓得一颤,被酒精麻痹的大脑强制清醒,一时间竟不知道是该丢掉眼还是放下酒杯。

最后拿起一边的外套往头顶一蒙,当自欺欺人的可笑鸵鸟,只是没坚持多久,就有只温热的手掌覆在他的手背上,毫不留情地扯下外套。

“躲什么?”林霁笑道,“看都已经看到了,我还能把你跟别人认错不成?”

郑知夏用手臂遮着眼,讷讷道:“我……我就是突然觉得空调有点冷。”

还好邓明城今天没有让什么Alice、Lilith之类的来陪着喝酒,他仍然留有解释的余地,不至于劣迹斑斑到再也无法翻身。

林霁似乎是笑了声,伸手从他指间抽走将要燃到尽头的烟。

“不仅会喝酒,还会抽烟,”他慢条斯理,一字一句咬得清清楚楚,“我不在的这几年,你学会了很多新东西啊。”

郑知夏抿着唇不敢说话,林霁倒还是那副温温柔柔的表情,命令道:“站起来。”

仿佛被驯化的狗听见铃声,郑知夏摇摇晃晃地站起身,肩膀打开脊背笔直,醉意的潮红迅速从脸上褪去,短暂的空隙间他飞快瞥了眼邓明城,衣襟散乱嘴巴大张,原本夹在手里的烟被按灭塞进屁股底下,装睡装得天衣无缝,气得他想笑。

狗东西,下次再算账。

“看什么?”林霁抱着手臂垂眼看他,“站好。”

“噢。”

郑知夏乖顺地垂着头,修长白皙的后颈从黑衬衫松散的领口漏出来,如同心甘情愿被扣上项圈和绳索的奴隶,他的视线悄悄扫过林霁闪闪发亮的手工皮鞋和熨烫齐整的西装裤,又慢慢越过袖口和一丝不苟的领口,最后对上视线,卖乖地微笑。

林霁身后还跟着位西装革履的助理,他看了眼自己的腕表,侧身低语,林霁微微颔首,说:“我知道了。”

他重新看向郑知夏,语气还是很温和:“扣子扣好,喝了几瓶?”

郑知夏默默竖起三根手指,却听见他笑了声,昏暗光线中的瞳孔晦暗深涩。

“不止吧?”

“真的是三瓶,”郑知夏指天发誓,“邓明城非喊我来的!”

林霁最讨厌旁人撒谎,他从来清楚,并因此而恐慌,心脏失序乱跳,在耳边嘈杂地压过喧嚣吵闹,或许是一秒,又或许是一分钟,林霁轻飘飘地收回视线。

“那么紧张做什么?”他笑道,“喝酒抽烟对成年人来说很正常。”

郑知夏小声说:“你又不是在因为这个生气。”

林霁挑着眉,微微垂着眼看他。

“看来的确才三瓶,脑子还没被泡发,你在这坐着等我,让他们给你弄一杯蜂蜜水——自己的店,应该能弄到吧?”

郑知夏连连点头,就差立即喊人把桌上的酒瓶子全撤了以表真诚:“我带你上去吧哥,是哪个房间?”

“不用,你就在这里坐着陪邓明城玩。”

林霁脱下西装外套丢给他,木质调的苦涩气息幽幽钻进鼻尖,郑知夏不明所以,只看见他对自己笑了笑。

“你这位置在风口,冷的话就披上。”

“……好。”

林霁和助理的身影融进人群,邓明城睁开眼,懒懒散散地嘲笑他:“哟,乖孩子被抓包了?要去哥哥面前撒娇打滚求原谅了?”

“滚蛋,”郑知夏没好气地踹他,“怂狗,你怕什么?”

邓明城打了个满是酒气的嗝,冲他一挥手。

“我这是——青春期阴影!还记得我们初中那次吧?我拉着你去跟隔壁学校的打架,结果林霁也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跑去跟我妈告状!我妈差点没把我皮给剥了!”

郑知夏抱着那件西装外套,很轻地嗤了声。

“那你笑个屁。”

“笑你完蛋了呗,”邓明城吊儿郎当地翘着腿,“你说你这好孩子人设维持了那么多年,突然一下被林霁亲自抓包,还怪倒霉的。不过要我说吧,这也不算大事,长大了喝点酒,泡泡夜店怎么了?他又不是你亲哥,啧啧,怕他做什么!”

郑知夏没答,他抱着怀里的那件西装外套,指腹一寸寸摩挲过光滑的布料,仿佛醉意回笼,垂着眼将脸庞藏在昏暗的阴影中。

在怕什么呢?

“你追施嬅的时候,不也清心寡欲,就差把从良两个字刻在脸上了么。”

“啊?”邓明城没懂,“这跟你害怕有什么关系吗?”

郑知夏眨了眨眼,声线清醒而冷静:“同类人才能一直走在一起,就像我跟你,狐朋狗友酒肉兄弟,但林霁不喜欢,他讨厌这些不正经的玩意。”

“嗐,你这说的,”邓明城不以为意,“真正的朋友哪里会在意这些,你也太小心翼翼了吧。”

郑知夏勾了勾唇角,将林霁的外套披在肩上。

“不说这个了,不是什么大事。”

他突然想起那晚和施嬅的对话,再一次扪心自问:我想要的,是什么?

这十几年里他都活在一场竭尽全力的追逐中,林霁走得太快,身边的人太多,怎么会有空回头关注一个自己全然不喜欢的人?可惜郑知夏当不来全然的好学生,也成不了最特殊的那一个,因而如今谎言被戳破,短暂的惶恐后他竟开始变得有些无所谓。

他学着成为林霁曾经喜欢的类型,能要的却只是一个最好朋友的身份,多少也有些荒谬。

空抱自欺欺人的幻想作为安慰是最可笑的一件事,太阳不会从西边出来,水里的月亮也不是月亮,谎话说的多了,就连自己也觉得想要的东西不过如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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