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就从我的名字说起?程忌言说。
孟星灵点点头。
他的名字,听起来,就像包含了许多复杂又难以开口讲述的故事。
从昼到忌到别,从白天到黑夜,到底经历了什么。
我其实叫徐昼,六岁那年我母亲给我改名为程忌言。这些我好像都说过了。程忌言笑笑,笑声听起来却不太明朗。
我的故事,其实挺俗套又狗血的。
我出生的时候,徐家还在鼎盛期,可在我开始记事的时候,父母就开始无休止的争吵。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做破产,但我知道爱这个字。因为在那之前,我的爸爸妈妈每天都会说爱我,而那天之后,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爱我了,也不再爱对方了。他们只会吵架。
程忌言用最朴素,甚至有点孩子的语气对她说,好像在把自己代入到那时的情景里去,代入到小时候的程忌言。
世界上最严重的病就是穷病。我父亲沉溺在他会东山再起的美梦里,每天如行.尸.走.肉一般,只会说自己会把钱给赚回来,却从来不干实事,甚至问我妈要钱去炒股。他们不仅会吵架,还会打对方,从那之后,来我家最多的不是亲戚,不是客人,而是警察。最严重的时候,我甚至拖着警察的袖子,哭着求他把我抓走。
我说,警察叔叔,我不想要爸爸妈妈了,我是坏孩子,你把我抓走吧。
没有人考虑过我还是个小孩,这样无休止的争吵,会给我带来多大的伤害。只有一个人,是真的心疼我。是我的舅舅。可是他后来也走了。
程忌言的声音开始有些不稳。
孟星灵的心揪着疼,拉住他的手:不想说就不说了。没事的,没事的。
程忌言摇头,贴着她,感受到她的温度后,那些记忆好像就没那么痛苦了。
后来,我妈就和他离婚了,她准备去美国。其实她一开始也没打算带上我,因为她在那边已经寻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会很忙,我会变成她的累赘。但她终究没狠下心来,带着我走了,只不过在那之前,她就改了我的名字。
和她一个姓。她恨透了只会说空话,不做实事的父亲,所以才给我取名为忌言。这个名字,一开始就包含着她的个人恩怨,太重了,我想摆脱,才会取江别这个艺名。
江是我舅舅的姓。那年我母亲打算抛下我,我父亲也没有能力抚养我,更何况他自己也没有这个想法。只有舅舅说,如果他们执意要扔下我,那我以后就是他的孩子,以后与他们再无关系。他走的时候我没能好好和他道别,所以这个名字,是在纪念他,也是在和他说再见。
程忌言从来没有对谁说过这么多有关于他自己的事。
不想说,也没必要说。
只有孟星灵,让他有着强烈的倾诉欲。
因为她是这世界上唯一一个会心疼他的人了。
不过他也暂停了,拍拍孟星灵的脑袋,笑着说:这个故事太长了,后半段下次再讲?
他想讲给她听,可是也不想她为自己难过,不想她哭鼻子。
如果把他过去的经历,分段分次地讲给她听,应该会冲淡点悲伤的基调吧。
好。孟星灵很听话。
她忽然看见了最上面那张照片。
照片有点老了,又贴在高处,所以她刚刚并没有发现。
她指着那张照片问:
这是那只兔子吗?你小时候的那只。
程忌言点头。
如她梦里的一样,那就是一只普通的白兔,连体型都和她梦中的一样,胖胖的。
你一定很想它吧,才会把照片保留了这么久。
那张照片的边角都开始泛黄,但那只兔子却依旧清晰。
很神奇,就像一直在守护他一般。
嗯。程忌言的嗓音哑得不像样,却又满含柔情,
可我的兔子,已经回来了。
作者有话说:
二合一哦~这章发红包,和前面有一章没发的一起发
第49章
孟星灵半仰起一双清澈的眸子, 环住他的腰,笑意绵软。
以后我就是你的兔子啦。孟星灵眨眨眼,可不许把我给弄丢。
她的眼睛里藏着无数星星, 只为程忌言一人发出光芒。
程忌言轻轻吻住她的唇,气息沉沉,从喉咙里溢出一个嗯。
我不会丢下你的,你也不能不要我。
也不许吃掉我。孟星灵趴在他胸口处, 说话愈发大胆,手还不听话地在程忌言腰上游走,勾勒他的肌肉线条, 尾音脱得很长, 蓄意惹火, 毕竟, 你可是狼,而我只是一只柔弱娇小的小兔子.....
说着还装作可怜巴巴地蹭蹭他。
程忌言浑身过电一般, 一路麻到头顶。
这一刻他才发现,这只兔子,好像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单纯。还有点坏, 也真不怕引火上身,把自己兔尾巴都给烧没。
这一点我可不能保证。程忌言坏笑,有点难。
孟星灵又抬头看看照片上的那只兔子, 问:你是怎么把兔子养到这么胖的?
跟个白色的毛毛球一样。
我就一个要求, 以后可别把我喂这么胖。毕竟你做饭太好吃了,会长胖的。
你做饭为什么那么好吃啊?不会是偷偷去新东方进修过吧?孟星灵摇着他的手臂,开玩笑地问。
程忌言一只手牵着她, 微微垂下头去, 掩盖住眼底突然漫上来的异样情绪。
他会做饭, 并且能做得像模像样,不是因为有多喜欢,只是以前没人照顾他,很多事只能靠自己。
但他没有说实话。
他弯唇,眸光微动:是啊,没有想到吧?
喜欢她就是,她的每一句玩笑话,他都会回应。
可是孟星灵的话锋却一转:程忌言,我都看出来了。
她认真地瞧着他,眼神里已经有了答案。
像她这样按部就班长大的人,就算常常和爸妈斗嘴,总归是吵不散的一家人,每天回家都能吃到热腾腾的饭菜。
所以她是这两年单独搬出来之后才慢慢开始学做饭的,水平忽上忽下,就能吃,毒不死自己的程度。
做饭这件事,看起来简单,自己上手要做得好吃,其实没那么容易。做饭好吃,要不就是有天赋,要不就是长年做饭积累下来的经验。
程忌言看起来不像是前者,那么就只能是后者了。
孟星灵想到这里,很心疼他,但还是笑意盈盈的,拍拍他:没事,以后我做饭给你吃。虽然我做得没有你做的好吃,但是有爱的味道我。
她一边说一边还特别浮夸地在胸口处比划了个爱心,发射给他。
程忌言配合她,捂着胸口,做了一个被击中的姿势,幼稚好笑却又很暖心。
现在这样就是最好的状态。
她是最能理解他的那个人,不需要任何语言的加持。
而他是最愿意陪着自己闹的那个人。
不会嫌她幼稚,不会责备她老是长不大。
这些她常常被家里人拿来批判的天真,到他这里都变成了优点。
其实在孟星灵表达自己的心意之前,她就和周小意打电话说了她喜欢程忌言。
周小意表示很惊讶,因为她觉得很突然,好像前不久她都还没摸清楚自己的心思,怎么一下子就想明白了?
孟星灵说,这些天来,她虽然嘴上吐槽着程忌言这人嘴毒又拽,但她好像从来没有抗拒过他的存在,甚至他不在的时候,她也会感觉到不习惯,心里空落落的。
她向来不会过分依赖某个人,如果这都不是喜欢,那什么才是呢?
她小时候,不小心放掉过很多个气球,从那之后她就明白了,要牢牢抓住那些原本不会飞走的东西。
......
孟星灵想到这里,主动抱住了程忌言,贴在他的胸口,轻轻说。
其实我的家庭情况,可能和你的是完全相反的。
他们太爱我了,我妈虽然老看不惯我,但对我说过的最狠的一句话就是生你还不如生个叉烧。
但有时候会觉得他们的爱太过漫溢了,会让人有负担。告诉你个秘密吧,我小时候差点被一个坏老头给拐走。我那个时候已经被他给骗上车了,后来还是我哥和我爸发现得及时,追上了他,要不然你现在可能就看不到我了。
这事儿把他们吓坏了,从那之后就格外紧张我,从小学到高中,放假的时候,我基本都不会和朋友们出去玩儿。一开始是我家里人不同意,后来我求他们,他们勉强同意了,就是隔一个小时就会给我打电话,还会给我朋友打电话。这样时间一长,再好的朋友都不愿意带我出去玩儿了,觉得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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