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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吃不起。汤记单独定制的菜,一道菜一千起步,他吃不起。他还是再吃一碗麻辣烫吧,麻辣烫也无敌好吃啊。
光头男吃完碗里的肉片,把剩下的汤汁浇到米饭上。
梓潼镶碗的汤汁泡米饭,汤汁鹹香,饭粒入味。
每一口都能尝到汤汁和米饭融合出来的美味,又醇浓又软糯。好吃得他食欲大增,多吃了两碗大白米饭。
吃饱喝足,他摸着圆滚滚的肚子,道:“老板,再给我做一份梓潼镶碗,我打包带走。”
提着打包好的梓潼镶碗,光头男哼着歌儿撑开伞,整个人高兴得像是中了彩票大奖。
上了车,他打出去一个电话,“二大爷,您别不信,这家饭馆老板做的梓潼镶碗,没人能比得上!味道太巴适了,您想都想不到它能这麽好吃。等会儿我带回去了,你尝尝就知道了!”
“您不信?那赌一根金条怎麽样?”光头男扯扯脖子上的大金链子,笑嘻嘻道。
“成!”
二大爷的这根金条,他要定了!
彼时,一辆豪车上,唐诗咽着嗓子,道:“王伯伯说那家饭馆好吃,开始我还不信,一个破街上的小饭馆,有什麽好吃的。但我去吃了之后才知道,和那家饭馆比起来,我从前吃的那些都是些什麽,简直就是猪食!”
苏韵点着手机屏幕,指甲上的亮钻璀璨夺目,“真的吗?”
“真的!王伯伯都想请饭馆的老板做他的私人厨师呢,可惜人家不愿意。”
苏韵嗯了一声,把心里的不耐压下去。
前几天,她和唐诗约好今天来宽窄巷子吃汤记。她并不想来这种破破烂烂的地方吃饭。但好友极力邀请她来,她只能答应好友。
今天下大雨,她不想出门。而她本来也不怎麽想去汤记,是以,她跟唐诗说要不取消今天去汤记吃饭的计划。
唐诗不同意,“去吧去吧,我今天就想吃!”
“下这麽大雨也要去?”
“去去去!”
苏韵无法,只得跟着她去汤记。
抵达宽窄巷子,苏韵不想下车。这地方破破烂烂的,跟个城中村似的,空气里仿佛有一种破败的穷酸味。
她皱着眉,迟迟不下车。生怕下车后,身上的名牌衣裳沾染到这股穷酸气。
视线触及雨中的汤记,苏韵眉头皱得更紧,“诗诗,你……确定这家饭馆很好吃?”
“好吃的。韵韵,人不可貌相,饭馆也不可貌相,你别看它看起来不怎麽样,但它非常好吃,走,下车吧! Let#039s go!”
汤记后厨,汤圆手机震动了一下,有人发消息过来。
是程燕发过来的消息。程燕问她有没有在学校。
脑海里浮现出程燕瘦得皮包骨的样子,汤圆扶额。
程燕以前虽然胖,但看起来健康,如今减肥减成这个样子,已经很病态不健康。
程燕居然还觉得自己不瘦。
第44章 第 44 章
这样破烂的地方, 这样老旧的小饭馆,稍微有点钱的人,看到之后, 都会拂袖而去。
苏韵下车,不情不愿进入饭馆。一进入饭馆, 麻辣烫的香气便扑到脸上。
唐诗:“好香!韵韵, 你闻闻, 是不是很香?”
是很香。苏韵颇为意外。这家饭管的麻辣烫闻着倒是香。她环顾饭馆内部, 眉心皱得能夹住蚊子。这饭馆比她想象中的还要简陋老旧。
这样的饭馆,真如诗诗所说,比她吃过的任何饭馆都要好?
当苏韵吃到麻辣烫的那一刻,千金大小姐的优雅与得体消失不见,她的表情好似一个被掐了脖子的尖叫鸡, “这麻辣烫……?!”
“怎麽样怎麽样,是不是超好吃?”
如若被掐了脖子的尖叫鸡的苏韵,压下翻涌的情绪, 说:“很好吃……没想到这麽好吃。”
这麻辣烫, 烫,鲜,辣, 麻, 醇, 风味极其独特, 她从未在别家吃到过这样的味道。她从来妹吃过这麽好吃的麻辣烫。
“好吃吧?没骗你吧。”唐诗用勺子舀汤, “这汤太鲜了, 也不知道怎麽做得这麽鲜的,嘶!”她埋头喝汤。
苏韵也低头继续吃。这麻辣烫, 越吃越香,越吃越能感受到它独特而入骨的鲜气。
她的舌头,完全被这麻辣烫所折服,恨不能整个人埋进这香浓的麻辣烫里,一辈子不出来。
麻辣两重天,快活似神仙!
酣畅淋漓地吃了一碗麻辣烫,痛痛快快地出了一身汗。她俩吃完,都摊在了座椅上。
唐诗打了个饱嗝,“撑不下了,可我还想吃……”
苏韵也撑不下了。她捂着肚子,很是后悔今天穿的是紧腰裤,若穿的宽松的裤腰,这会儿说不定还能再吃一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