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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点燃了火柴以后,仅仅是一瞬间的火光闪过,很快就熄灭了。
他的阿冽,也是一样。
裴云洲犹豫了一下,合上了电脑,然后再一次打开,输入了这串密码。
反反复复,反反复复。
直到第不知道多少次的时候,电脑的开机键,突然就失灵了,不论他短按还是长按,屏幕都没有了反应,也不再出现那个能让自己输入密码的数字框。
耳边的嗡鸣令裴云洲的大脑变得茫然。
好像,又把事情搞砸了啊。
“这个项目很重要,我们裴氏那么多年的努力能不能有成效,裴家能不能真正成为上流世家,就看这个项目了。”
“小洲,做得好,妈妈永远以你为骄傲。”
在一阵阵的耳鸣声中,裴云洲依稀分辨出父母殷切希望的声音。
他猛地想起来,自己打开电脑,原本是因为到了八点,到了每晚睡前例行处理工作的时间。
而他却把电脑弄坏了。
今天不止弄丢了他的阿冽,还弄坏了电脑,弄砸了工作。
怎么会这样呢。
裴云洲低头看着自己的熟悉又陌生的手,手指细长又苍白,骨节分外明显,整双手几乎没有半点血色,只除了手背上密密麻麻的新的针孔,以及斑斑驳驳的淤青。
目光最终定格在自己的指尖。
那里正留着漂亮的指甲,带着微微的锐,似乎是整间病房里,最后的有棱有角的东西。
下一秒,颤抖的指尖便彻底失去了主人的掌控。
锐利的指甲搭上了另一只手的手腕,落在苍白得有些瘆人的皮肤上,其下就是青紫的血管走行,似乎只要轻轻一划,就会有瑰丽的血液流出来。
他实在是太瘦了,不盈一握的腕骨与空荡荡的病号服衣袖里,渺小得几乎如从18层高楼向下望去的人们一般,成了随时都可能被碾碎的蚂蚁。
而现在,这具身体好像也成了蚂蚁中的一只,甚至,是最卑微的工蚁。
指甲接触皮肤的时候,裴云洲感觉不到什么痛,甚至只是失望地看着皮肤上留下的一道红痕。
没有预想中的,艳丽的颜色染上皮肤的画面。
皮下的血管虽然表浅,到底也有一定韧性,不是脆弱的指甲轻易就可以洞穿,更何况,颤抖的指尖早已变得虚弱无力,根本做不到主人所愿望的划开血管。
这具身体好像彻底地不属于自己了。
不然,为什么连最基本的、本该可以在自己身上实现的愿望都做不到了呢。
第21章 回到故地
在医院呆了两天以后,裴云洲还是选择了出院,北城新区建设的前期工作大抵已经完成,就差最后的选址,项目就能正式开展。
在医院的这两天,裴云洲难得地没有去联系裴冽。他本以为阿冽那天只是一下子气过了头,等缓过来后两人也就恢复了先前的关系,可这一次,阿冽好像是真的生气了,竟然真的两天没有来看过他一次,也没有给他任何的电话或短信。
若是放在从前,两人一旦起了什么争执,裴云洲总是先服软的那个,只要他温顺地伏在裴冽的怀里,裴冽很快就不会再生气了。
可是现在,他就连这一点都做不到了。
阿冽根本就没有给他机会。
其实若是自己主动联系裴冽的话,以阿冽对自己的爱,一定也会忍不住回来陪伴自己的吧。
但裴云洲终究还是没有拨出那通电话。
他实在是太累了,累得好像就连打电话都变成了一件很困难的事。
裴云洲觉得自己好像已经累得喘不过气了,但事实证明这只是他的错觉。
精妙的钟表无需人为操控,也能按既定程序完成使命。
就比如现在,他已经同应许一起,驱车来到了北城新区,站在荒凉的田垄上,任夏天的风吹过自己的衣摆,目光放空地望向空寂的四周。
北城新区从前是一片原野,只是因为土质并不算好,农作物产量年年下降而废弃已久。
裴云洲觉得很奇怪,明明自己从没有来过这个地方,为什么会在一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就隐隐觉得有些熟悉呢。
可是这样离市中心驱车足有近三个小时的郊区,从前的他怎么会来?
废弃的农田久久无人打理,变成了附近村民的垃圾投放地,就连周围的工厂和建筑工地,都会在这里堆放工程垃圾。
哪怕环境很空旷,在这样的情况下,也空气里也免不了发臭的味道。
“真没想到,在经济发达的明城还有这样未曾开发,也没有管理的地方。”应许感叹道。
“……繁华只是表面,内里什么样子,有谁真的清楚呢。”裴云洲低低地说了一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