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这就是生活吧,台面上谁不在装呢?
还有什么好不舒服?有什么好奇怪?有什么好不满的呢?
可如果说“生活就像一场强奸”,但到了后来这些被强奸者怎么就互相攀比起谁才是更“合格”、更“称职”、更“优秀”的被强奸者了呢?
F**K…
看着眼前这形式花哨、内核千篇一律的婚礼场景,想到这场景背后同样千篇一律的种种,阿杰胸口不觉堵得慌,甚至有点作呕。
还好,这时黑暗中打出两道刺眼的光束交汇到了宴会厅大门上,接着,大门徐徐打开,一对光彩奕奕的新人出现在聚光灯下,脸上当然堆着这种场合所需要的甜蜜笑容,款款走入宴会厅。
这不是大雄和糖糖吗?
毕业几年后他们终于走到了这一步,这对大学里就勾搭到一块儿的男女按说也算修成正果。
如果放几年前,自己也许会由衷为他俩高兴。
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数年后…唉,不提也罢。
但一会儿按照这类场合的规定流程恭喜他们还是免不了的,闹出点节目也说不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借着明亮起来的大厅灯光,阿杰这才看清同桌的全都是大学同学。
看着一张张曾经还残存些许纯真的脸庞此刻在灯光背面的模样,阿杰在与他们雷同的婚礼表情下心底一阵枯寒。
这甚至已经不是强奸了,因为那至少还有个施暴者在狰狞。
可是这,比尸肉更冰冷无生的东西就这么扔在人面前,还是你没有选择必须接在手里并必须做出有滋有味模样生咽下去的现实…
人怎么能受得了?
...
咦?
自己这是怎么了?
哪儿来那么多感想?
像个幼稚园刚出炉的新人。
自己不是一直都这么过来的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又有谁不是这么过来的?
只要能维持这场戏不被戳破,没有什么是这些“人”不能忍受的。
哎?
前两天媒体上不是报道北方某地一个男人杀了妻儿老小自灭满门吗?
阿杰觉得自己好像有点理解那个人了,大概是什么事让这出他必须演下去的戏维持不下去了吧。
如果是因为对唱这出戏感到太苦、太难、太绝望而这么做,那就太菜了。
若没有自宫一刀还能装作若无其事并继续装横摆谱充愣、作有为青年状,把流出的血浆说成草莓酱的本事那就别来这世上混了。
在座哪一个没有这把本事?
哪一个不是装腔作势的行家里手?
哪一个不能在自己心底龟忍这种QJ而表面还作滋润状?不少人还能多开发出一套“有识之士状”的表情包以充形色。
哎?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自己这是不是也在强奸那个可恨又可怜的男子?
阿杰心里略有不忍,可转念一想,这世上人们活着除了互相强奸好像也没多少别的事做了。
也罢,不管怎么说还是别拿那家伙说事儿了。
正好,婚礼的下一个固定环节开始了,舞台上新郎新娘在司仪那煽情到让人反胃的套路说辞下开始相互交换钻戒。
阿杰忽然觉得能把这种生活过得哪怕只是表面上有声有色的也都是绝世高人。
而这世上几乎都是这样的高人。
再看看身边这些同学,还有那些不认识的宾客,更觉得的确如此。
呵呵…看到这儿阿杰不由好笑。
在此时的阿杰眼中,周围这些人不管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细看之下他们从某个层面开始就越来越相似、越来越相似...
看着这些路越走越窄,最终都汇集到同一条道上的人们相互间聊着他们仅剩的那几套永恒话题——票子、房子、马子、车子、孩子…
被强奸者们彼此间正强奸得不亦乐乎。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也劈腿了?看不出他也擅长这一手,动作还那么利落,到底是做过我偶像的人。”阿杰随口回应一个同学提起的娱乐圈八卦。
咦?自己脱口而出的怎么也是这一套?而且信手拈来、挥洒自如,就好像这张嘴根本不是自己的…
不,不仅仅是嘴里说的语言,而是意识所及所有地方发生的语言,乃至语言开始的地方。
阿杰惊慌地发现语言以及它所能构造的一切似乎都被某种无形力量彻底剥夺了灵魂而只剩躯壳,它再也不可能表达任何真实的、人的、本心的东西,而只能在同一种模式下唱同一套设定好的调调…
场子里热闹依旧,可阿杰只觉一股无法名状的荒凉…
自己是不是太残酷了?
干嘛要把画皮撕破?
既然里面除了具腐烂枯萎的死尸再没有别的,那给他涂上妆不是还好一点吗?
只是,在撕破画皮之后,这妆再怎么也补不回去了…
“砰”一声响,把阿杰的注意力又拉回婚礼。
就见两位新人正大手握小手一起托着香槟往酒杯金字塔上倒。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那位司仪也仍在一旁尽职分泌着煽情话语,对他那职业性膈应已经有点抵抗力的阿杰只从话里注意到不断被机械重复的两个字——“幸福”。
这两字与眼前这一幕忽然产生了某种类似化合作用的奇特反应,让两位新人在他眼里霎时像被剥去了所有伪装,剩下的只有两只被置于聚光灯下的无毛小白鼠,刺眼的光线使他们粉红表皮下血管的跳动都分外清晰,两只小白鼠一丝也不敢违抗地做着他们必须做的一切,照在他们身上的强光仿佛带有某种无形而又威力无边的魔法,让在它笼罩下的人无从抗拒,只有完全屈服于它全无形迹的强力之下,按它的指令作“幸福”状…
不断被强调的“幸福”是在欲盖弥彰吗?
这从未有过的想法让阿杰心头一阵刺痛,因为“幸福”也是他一直想要的:多赚钱、泡美女、开好车、住豪宅…
为了这些必须的、最终审判似的“幸福”,他不惜对自己做任何扭曲——更何况别人——只要能得到“幸福”。
然后把为此做的所有孽全都推给一句“人在江湖”或“为了生存”,而自己大可两手一摊作无辜状乃至迫不得已的受害者状。
在这世界上如果得不到这些“幸福”,所谓“人”是没有价值的,是垃圾,是Loser。
只有这些“幸福”才能证明一个人的价值乃至意义。
于是人们别无选择全都被驱使着挤上这条唯一的道路——不对,好像也没有谁真的在驱使他们——你争我抢,争先恐后,你死我活、不顾一切,为了得到那“幸福”无论怎样逼迫自己与他人乃至相互践踏、欺哄、舔饲、坑害…都无所谓。
奔逐在这条路上的人都是这么做的,他们眼里除了那“幸福”再也装不下别的东西,如果有,也只可能是获取“幸福”所必需的工具——这工具当然也包括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对占有那“幸福”的任何一丝怀疑、迟疑都会被视为绝对的愚蠢和虚伪。
只有不顾一切扑上去抢食才是唯一该做的,用来评判的标准只有一条——谁抢得更狠、更多…
阿杰忽然觉得这“幸福”怎么把人一个个全都变成了疯狗。
“幸福”本来不该是带给人快乐的吗?
怎么却成了把人逼为奴隶甚至狗的铁鞭?
“幸福”在这里简直就像瘾君子眼中的毒品,是唯一的、不惜任何代价也要得尝的渴求。
这究竟是“幸福”还是疯狂?抑或绝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