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回家,小别墅的院子里已经挂满了小彩灯。
一个下午的大雪,陶阿姨和陶小宁已经堆起来了好几个雪人。雪人们憨态可掬,有些鼻子上插着胡萝卜,有些头上盖着铁皮桶,还有些脖子上围着旧围巾手上举着破扫把,原始粗犷的艺术感。
哥哥你看,那个是你。旁边戴小红花的是宁宁,大的那个是妈妈。
陶小宁软乎乎地拉起裴临的手,一个个指着给他看。雪人旁边的板凳上还放着好几个圆滚滚的雪球。
那是陶阿姨和陶小宁专程给他搓好的,就等他回来三人再一起堆一个。
可是再堆个什么好呢?裴临看着那些圆滚滚的雪球,从小狗小兔子想到猫咪和仓鼠,在一家三口旁边堆个小宠物肯定最应景。可惜他家从来没养过宠物,他在某个瞬间甚至想过要不要堆一只seth?
陶小宁看傻子一样看着他:当然是一起堆个爸爸呀!
裴临:
对哦,他都快忘了他还有个爸爸。
很快,裴利斌也被堆好了。
多亏裴临的帮倒忙,大大的新雪人成了最丑最违和的一个,站在三个漂亮的小雪人旁边仿佛是小红帽一家三口和格格不入的大野狼。
陶阿姨却挺喜欢,回客厅高高兴兴拿出相机:来来,跟爸爸一起合影留念!
裴临微笑营业,牵起小宁冻得红红的手。
小彩灯闪出快乐的光,陶小宁用小雪球偷袭他。于是一家三口又开始打雪仗,本来陶小宁有备而来都要打赢了,结果她那欢乐的咯咯声又震得屋顶雪崩,直接落了所有人满头。
最终三方皆惨败,只有大自然宣告胜利。
裴临脖子里全是冰,却气喘吁吁玩得很开心。
不管将来会变成怎么样,至少重生第一年的冬天,他相信不管是他还是宁宁或陶阿姨,都已经没有遗憾、认真地、好好地过了。
很快,圣诞节连着新年一起将近。
满大街都是节日氛围十足,热闹非凡,就连医院楼下也不例外,歌曲和叫卖成天吵乎乎的。
自从看到那本《彼得潘》以后,裴临每次来看霍修珣,都给他带些书看。
那些书当然都是成人品味,从名人传记到散文和诗都有,但更多的还是裴教授私心偏爱的文学作品。每次医生护士走过,看到床头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毛姆、海明威,都会一脸迷惑地再看看病床上装模作样捧着书的四年级小朋友。
疯了吗,给那么小的孩子买的这么难懂的书?
学校老师这么替家长望子成龙的吗?
霍修珣上辈子幼年一直寄人篱下,不像别的小朋友有爸妈给买各种各样的文学名著,以至于后来长成了一个极度偏科的人。
科技水平很高,文学素养却几近没有。
对于大部分世界名著的理解,都还停留在仅仅从语文课本上看到过它们名字的水平上,几乎一本都没读过。
没有文学素养不影响生活,不影响赚钱,但影响气质。
至少霍修珣这么认为。
他觉得文学可以赋予人一种特殊的沉静气质,那种气质甚至从视觉上是带着香气的。他始终记得,高中时有好几次他看到裴临靠在学校的樟树下,修长的手指捧着一本书。阳光透过绿色的叶子落在他的脸,他在远处,都会无法压抑升起一种冲动
将他捞过来,埋头闻一闻的话,会不会是满满书卷页的沉香?
不知道,一直特别想知道。
那种求而不得的焦躁,逐渐酝酿变成了不爽,变成了又恨又酸装逼被雷劈的嘀咕。
小弟们一开始还愣乎乎地应和:霍哥,不顺眼,咱们弄他?
弄什么弄!
被凶了几次,小弟们明白了,霍哥虽然不爽姓裴的那个优等生装逼犯,但谁让裴临是小校花的哥哥,被老师护着,加上又背靠赵星路那帮人。
就算彪悍如霍哥也惹他不起,唉,只能期待雷劈他。
再后来,很多年后。
裴临始终没能接回家的那只小金毛,被霍修珣派人抢先一步从宠物商店带走。
裴临房子里的衣服、书籍,也被他一并抢走,犯罪分子下手飞快又不讲道理,把一处的人气得要死。
霍修珣在英国有一处房产。
从裴临开始装修自己的小公寓,霍修珣也开始慢慢打造那间房子。裴临的好几面墙都是书架,把整个房子弄得仿佛一个大大的书房,霍修珣就也照样全弄。
如今,新房填进去裴教授的东西、裴教授的狗、裴教授的书,几乎就是一比一复制的裴教授的家。
最后霍修珣把自己也关了进去。
任凭手下哭天抢地,他只像个疯子一样拼命去读那些裴教授喜欢的文学作品,一本连着一本。
他是那么的了解裴教授,所以他也一定会喜欢裴教授喜欢的故事,一见钟情或是相见恨晚那样地疯狂迷恋。
他坚信不疑。
可他错了。
《局外人》,极其沉闷且无聊的故事。
霍修珣读完一遍,根本不明白故事到底想表达什么,又读了一遍还是不明白,只知道男主最后死了。
《老人与海》,同样沉闷且无聊的,男主最后也死了。
《面纱》没有前面两个那么沉闷无聊,结果男主还是死了。
他半死不活在书房待了那么多天,想要通过阅读去触碰一丝丝那个人的最后的余温,就得到了这么个破结果,差点没把书架全砸了。
不愧是裴教授!在活着的时候让人难以触碰,就连死了也只留下一堵冰冷的死胡同。
残忍又无情,一个只喜欢看主角努力挣扎最后却死了的丧气文学的男人,怪不得自己也死得那么丧气。
霍修珣谢谢裴临。
重头来过,他拿给他的文学名著倒每一本都是不错的结局,《基督山伯爵》《傲慢与偏见》,让人看完心情舒畅,没拿他最喜欢的那堆丧气文学来气他。
不过那年冬天的第二场雪,裴临带来的书还是暗戳戳地夹带了私货。
菲茨杰拉德的《夜色温柔》。裴教授博客上提过,他的最爱。
一本当年差点骗了霍修珣上当的书。
书的前半部分讲了一个看似温馨的故事。年轻有为、洒脱典雅的美国精神医生去替一个可怜的精神病富家女孩治疗,在这个过程中他爱上了她,不顾众人劝阻,他娶了她。终于,女孩在他精心照料下,慢慢变得健康起来。
很甜的故事,原来裴教授满书架的冰冷寂寞里,也藏着一点点人类温情。
然而霍修珣天真了。
富家女孩恢复正常以后,也恢复了曾经奢侈而挥霍的生活。而她与医生之间本就存在的阶级鸿沟、贫富矛盾,也越发暴露明显。
最终她不再依赖他,转而爱上了能够给她提供奢靡物质生活的男人。医生则为他一厢情愿善良天真的救赎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爱情和事业双幻灭。
《夜色温柔》,温柔的书名。
却是从一场华丽的梦中醒来,在夜色温柔中不见一丝光明。
霍修珣其实完全能理解裴临为什么喜欢这书。
一个看起来温和而完美,骨子里却冷静理智、什么都不会真的去相信的人,当然会喜欢这种揭露现实、嘲讽感十足、具有强逻辑性又本质残酷至极的文学,这实在是太正常了。
书的男女主,从一开始就根本不是一路人。
上流社会的富家千金,只有疯着,她才会爱一个穷小子。一旦男主成功拯救了她让她恢复了理智,她也同时自然而然地恢复了上等人的精明和算计,精致与奢靡,高傲和虚荣。
真实又残忍的故事里,人不会因为一时的感激或感动,就改变自己多年以来的本性。
于是男主付出一切最终得到的只有幻灭。
精妙绝伦,逻辑严丝合缝,从一开始就是这种必然的结果,嘲讽程度拉满。裴教授当然看得开心。
霍修珣却接受不了。
甚至某种意义上,他就是被《夜色温柔》这最后一根稻草压倒,才会跑去看了一大堆网络文学无数开端和《夜色温柔》相似的故事,一方治愈了另一方,然后非常梦幻地发展,另一方也会学着珍惜和改变,最后大家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霍修珣有段时间疯了一样不吃不喝,就躺着一本又一本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