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大,桂嬷嬷这样的仆役处于府里的最低层,一直在厨房干活,极少得见主子,有的干了一辈子,都不知道王爷福晋长什么样。且若华是女孩子,平日里又少露面,她还画了妆,就更加难以辨认。若华现在的身份是一个低微的侍女,不敢像从前一样自信,生怕露馅。只低眉顺眼道:
是。
说罢将三两银子,以及汀兰跟自己写的保证书交给了桂嬷嬷,岸沚在这之前已经给了一吊钱,但那只是辛苦费,而若华给的,是防止人逃跑的押金。
一个侍女想要拿出三两银子,差不多要工作五年,且在不吃不喝,不买任何衣裳首饰的情况下才能攒下来。一般想外出的丫头们根本掏不出这钱,多数是跟两三个好姐妹借的。桂嬷嬷拿上菜篮子,领着若华往后门出去,冷冰冰道:
一会出去了可记得按时回来,逃跑的话你我和你的姐妹都活不成。
这私自带人出府是死罪,桂嬷嬷虽说做的是不怕死的生意,但她十分小心,不仅要收高额押金,还要有人保举,一旦出去的人敢逃跑,那她就敢把若华和她的保举人岸沚推出去,到时三个人一起死。若华已经将这其中的门道都摸得清清楚楚,点头道:
是,嬷嬷。
实际上敢跑的没几个,她们这些没有特批,需要打点才能出门的包衣奴才,卖身契都在王府里,谁要是敢逃跑,便是违抗了大清律令,就算是跑出去,也无容身之处,凭借王府的权势,很快就能把人给抓回来。这前有姐妹的财产和生死,后有官府王府的追杀,她相信没有哪个丫头会这么傻。
况且,她还有个人牙子姐妹,如果真跑了人,可以兜住的,那么押金不退。拿一二两去买一个进来凑数即可。若华不得不佩服桂嬷嬷的经营方式,果然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确保人不会跑,这生意才初步定下。桂嬷嬷给若华一个通行证,两人从后门出府,往前绕,来到正侧门,厨师马远出来了,三人这才朝东大街走去。
太久不出门了,看着热闹的街市,若华心情大好,正打算在外面吃个早餐,却看见了明珠。
明珠知道贞儿若华两人要见面的事,但他不放心,所以提前出来瞧一瞧。不成想才道这里不到一刻钟,便见了若华,只见她肤色比以前暗沉不少,也不穿自己的衣服,便知道她是乔装出来的,见了面,打量了半天,笑道:
这打扮......
这打扮实在不好看,不过明珠有求生欲,不敢说出来。若华知道自己现在模样不太好,但没办法,谁让她现在不能光明正大地走正门呢,想想还是当格格好,不过就是出个门,竟然要如此繁杂的步骤。整理着自己的衣袖,冲明珠抱怨道:
还说呢,为了出门,我真是使了浑身解数!
明珠想着两人都是刚刚出来,肚子空着,便道:
先去吃点东西吧!
说罢拉着若华坐在馄饨店前,两人一人一碗大馄饨。由于馄饨汤有些热,若华因为吃东西,嘴巴旁边的的脂粉全部脱了,露出原来白皙的肤色,明珠坐在她对面,直摇头道:
不行!
若华正吃得香呢,他莫名其妙的冒出这一句,若华哪里知道他在说什么:
什么不行?
明珠抱着手臂,带着玩笑的口吻,道:
我说金公子,你今天怎么也是来见仰慕者的吧?这副打扮实在不行!
说话间,居然透露着一股子酸气,不知道是不是在吃贞儿的醋。明珠见过若华盛装时的样子,因此看到这样的若华他有些不习惯,贞儿又是个爱打扮的,今日定会悉心装扮才出门,明珠不想若华在贞儿面前失了光彩,心里打算一会给她来个全面的大改造。
这是其次,主要的是若华这个样子去见贞儿,到时候贞儿还以为他随便找个人来糊弄她,若华可就白费那么大功夫出来了。因此,若华今日在体面上绝对不能输给贞儿。他一定要让贞儿认清,她一心仰慕的金公子,其实是个女孩子,并且还是她未来的表嫂,他明珠更没有什么断袖之癖。
若华不知道明珠心中所想,她只是单纯地想出来正明自己的身份。打扮?她今天没注意,就连头发都是她自己扎的,没让汀兰帮忙侍弄。
那什么打扮好?
跟我走。
于是趁着贞儿没来,明珠带着若华开启了买买买的一早上。
明珠先把若华带到了成衣铺,不管三七二十一,买了一身料子样式最好的衣裳,再去首饰铺置办了几件赤金足银的首饰,又去了如玉堂,将原来那暗沉的妆容给洗掉了,给若华画了个桃花妆,一套流程下来,就如同丑小鸭变白天鹅一般。
当然了,若华能够及时换装备,明珠的钱包功不可没。
第32章 身份揭晓
贞儿今日起得晚了, 因为她昨天收到若华的信之后便彻夜难眠,差不多到了天亮才入睡。小蝶因为对若华抱有偏见,更是让贞儿多睡了一点时间, 待到贞儿醒过来时,已经很晚了。贞儿边怪小蝶不提醒她, 边找首饰衣物,一番左挑右选, 涂涂抹抹,竟然用了半个时辰。
这已经是贞儿最快的速度了,平日里她打扮起来, 怎么也要花上一个时辰。由于迟到的缘故, 贞儿本来一个矜持的女孩子, 此时此刻正提起裙摆, 往相约好的地点跑。头上的步摇被震出清脆的碰撞声,脑后捶着的发丝微微向后飘起,她又生的漂亮,光是远远地看着,就能感受到少女的鲜活与魅力。
路人不禁艳羡,小姑娘这副打扮,分明是去会情郎, 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子如此有福气, 能得到她的青睐。
小蝶跟在后面,都快要追不上了,一边跑一边喘, 终于在赶上贞儿的时候, 拉着她的手让她放慢了脚步:
格格, 你急什么呀?
贞儿一个小姑娘家, 这样跑,实在是有些失态。金若华那小子害得她们格格那么苦,让她在外面等久一些怎么了?贞儿由跑变成了快步疾走,焦虑道:
咱们都迟到了,还不走快些,误了时辰怎么办?
说罢脚步越来越快,小蝶瞧着她头上细密的汗珠,心想这样劝她她不爱听,不如换一个方法,于是双手一拍,心里便有了计划:
格格,您这样赶,一会出了汗,把脂粉都化开了,可怎么见金公子?
这些胭脂水粉遇了水可就全都糊了,到时候这里一块儿那里一块儿的,别提什么美若天仙,就是想要自然清丽恐怕都难。贞儿刚刚还想要跑,一听小蝶这样说,赶紧放慢了脚步。拿出帕子小心翼翼地将额头的薄汗给擦掉。想着现在也快到街市了,便完完全全地恢复了闺秀模样,迈着细碎的步子,不疾不徐地浏览着街市的一切。
你怎么这副表情?
贞儿看着小蝶愁眉不展的,还时不时撇嘴瞪眼,心里觉得好笑,也没那么焦虑了。
我一说金公子,你就马上什么都听了,可我不说,您就不放在心上。
小蝶心里暗暗发酸,只要一说金公子,她便马上收敛了,可是自己怎么劝她都不听。怎么说她也是从小跟贞儿一块儿长大的呀,难道还比不过那个上个月才出来的金公子?虽然她这样比有些不自量力,但是在感情这方面,小蝶自以为能占一份位置的,可今天想想,是她自己太过高看自己了。想到这,小蝶撇了撇嘴。她只不过是一个服侍人的丫头而已。
好了,你那嘴都撅得快能挂把壶子了,我一会给你买一盒胭脂还不成么?
贞儿今天心情大好,对人也不免多了些耐心。她轻排着小蝶的肩膀,给小蝶这炸了毛的猫顺毛。
这厢,若华和明珠已经在如玉堂等了许久,地方是若华定的,两人在如玉堂相识,便在如玉堂结束罢。明珠在一旁,如同一个发现丈夫出.轨的怨妇一般,交代道:
你这次可得说清楚,必须断得干干净净!
天地良心,他明珠可不是拈酸吃醋,而是急着想证明自己没有男风之好,他明珠是正常到不能再正常的男人。现在府里已经开始流传他好男风的事,传得有鼻子有眼睛的,要怪就怪那本内容与封面严重不符的《醒世恒言》,若不是在他书房找的,说不定他还可以置之不理,别人说两句,没证据便也慢慢就没兴趣了,而如今在他书房搜出了铁证,府里那些七嘴八舌的人是越说越来劲,如果他再不做点什么,他就是傻子。
若华拿着如玉堂的小菱花镜,用粉扑补了一会儿妆,拿手指沾了一会儿胭脂,抹在唇上,道:
你放心吧,我比你还急呢!
由于如玉堂是专门置办胭脂水粉的地方,所以女人们当着众人的面化妆也并无不妥。说话间,只见贞儿已经从街角款款走来,距离两人越来越近。明珠朝自己的妹子招招手,示意两人在此处。
贞儿一眼便看见了明珠旁边的若华,接着才是招手的明珠。之前她一直质疑若华的性别,今天见了女装的若华,不用上前查证,她便相信了。无他,只因若华那模样,那满身的风流气韵,只要人往那一站,便显露出来,这是盖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