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温暖的阳光为沈弗藜镀上了一层金边,勾勒出他完美的侧颜,鼻梁至鼻尖那道挺翘优美的弧度仿佛化作了一柄泛着寒光的弯刀,冷冷道:
就算交给沈氏旗下的娱乐集团重新挖掘培养打造新人作为专属代言人,我也不会用你。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我们可以慢慢耗。
萧初海收起笑容,你就这么不想用我吗?如果不是为了表达歉意,你就算求我,我也不会来。
沈弗藜已经转过头,用后脑勺对着萧初海,冷冷道:你的歉意未免太廉价了,我还有事,你可以出去了。
萧初海死死的盯着沈弗藜的背影。
很好
他一脸冷酷,转身就走。
秘书小心翼翼的关上办公室的门,将办公室留给两位沈总。
沈斯寒笑道:萧初海确实是最佳的代言人选,你真的不考虑吗?
沈弗藜忽而弯起了唇角,露出小酒窝,睇了沈斯寒一眼,神情略带调皮和得意。
然而,目光落在沈斯寒身上时,却顿了一下,像是才看清身边的人是谁后,缓缓的收起了表情,变得一脸严肃。
沈斯寒乍然见到他这个调皮可爱心照不宣的小表情,惊讶了一瞬间,仿佛被什么东西凶猛的撞击了一下心脏一般,令心脏砰砰砰急促的跳个不停。
心中的冰川也被这一撞慢慢崩裂。
然而等沈弗藜忽然顿住,并收走那个表情之后,他才反映过来。
沈弗藜刚刚以为他是其他人,并不是在对他笑。
那么,沈弗藜以为他是谁?
沈樾棠?
那个心照不宣的表情,是面对沈樾棠时才有的?
心中顿时醋海翻腾,已经出现裂缝的冰川又重新冻结。
沈斯寒沉默了一会儿,将怒火压抑进冰川之中,看向沈弗藜,好像刚刚的一幕没有发生一般,和颜悦色,笑的像个温暖阳光的邻家大哥哥,伸出手对沈弗藜道:
工作计划泡汤了,今天天气如此晴好,走吧,带你带薪游玩H市怎么样?
沈弗藜看了一眼沈斯寒朝他伸出来的手。
白皙,修长,骨节分明。
手腕上的价值千万的名表更是将这双手衬的更加名贵不凡。
这是一双贵公子的手。
沈弗藜的手从裤袋中抽出,往前递了递,却最终不知想到什么,眼神掠过一抹幽暗和晦涩,拂袖转身向办公室门口走去。
一直注视着沈弗藜的沈斯寒,这次没有错过沈弗藜眼中的神色,忽然福至心灵,像是一瞬间明白了什么,心底忽的一软。
这是嫌他的手拉过别人了。
醋劲儿还没过去呢?
沈斯寒收回手,他腿长,很快追上了沈弗藜,并顺手从衣架上拿了沈弗藜的风衣搭在自己手臂上,十分绅士体贴的为沈弗藜拉开了办公室的门,笑容温柔和煦:
入秋了,多带件衣服。
沈弗藜站在他的身前,身高只到沈斯寒的唇边,几乎直面沈斯寒修长的脖颈和胸膛。
沈斯寒穿着全套的极其考究的手工定制西装,愈加衬的他身材修长挺拔,一派闲适从容,气度温文尔雅,矜贵不凡。
身上有着淡淡的草木香水味,味道清新淡雅,混合着他的体温变成一丝丝暖香,若即若离,飘忽不定,整个人都散发着致命的魅力。
沈弗藜脸颊迅速染上一层绯色,嘴唇一抿,头也不回的出了办公室。
沈斯寒轻笑,不紧不慢的跟在他身后。
心尖似被羽毛轻轻划过,冰冷的眼眸深处逐渐化开。
眼底都是沈弗藜的背影,脑海中都是沈弗藜刚刚一闪而过的绯红的脸颊。
心中的阴云逐渐散开,回忆与现实逐渐重叠。
小藜还是小时候的样子。
沈斯寒凝视着沈弗藜的背影,心想:
明明总是板着一张小脸,包裹上坚硬的外壳,努力扮成大人的样子,不苟言笑,像只猫儿一般炸着毛虚张声势,却又偶尔会在不经意间,透露出原本的柔软与稚嫩,以及致命的弱点。
惹人疼惜。
千里之外的S市,沈樾棠正在开会。
会议室里乱哄哄的一片,沈弗藜不在,沈樾棠下属的集团元老们一时没人能够镇得住,而且由于沈弗藜不遗余力的扣黑锅,早就对沈樾棠多有不满,一个简单的会议,偏偏各种挑事,弄得乌烟瘴气。
但是,会议开始一个小时之后,会议室中开始逐渐安静下来,原本头疼不已的苟悠等人意识到的时候,顺着所有人的目光向坐在会议桌一端的沈樾棠看去。
嚯!
老大这脸色
苟悠等人相视一眼,不由打了个哆嗦。
好好的,怎么了这是?
那些找茬的元老们都是商场里打滚多年成了精的人物,惯会审时度势,见沈樾棠和平时不太一样,当然知道不能在这个时候撸虎须,便十分有默契的偃旗息鼓,很快结束了会议,然后等着沈樾棠说散会。
直等了半个小时,神思不属的沈樾棠目光才落在他们身上,淡淡道:散会。
声音堪比寒冬腊月里的西北风,透心凉。
让绵绵准备私人飞机后,沈樾棠连办公室也没回,磨着牙直奔机场而去。
最新评论:
【好奇怎么知道的】
【短小】
【嘿嘿嘿他急了他急了】
完
第 28 章
无可救药
沈斯寒让保镖们都上了后面的车,他亲自开车,带着沈弗藜往H市最繁华的历史悠久的文化区峨澜山驶去。
沈弗藜堂而皇之的坐在驾驶后面的座位上,毫不客气的将沈斯寒当做司机使唤。
沈斯寒一点也不在意,一边开车一边给沈弗藜讲解周围的建筑和典故。
他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清雅温和,透露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那是在这座除了新城区之外仍旧保留着古色古香历史建筑和文化特色的城市熏染出来的底蕴。
听着听着,浮躁的心就会渐渐沉淀下来,仿佛被带进了久远的历史中,平静的如同在这座城市中川流不息的潇江。
他们最先去的是群英祠,那是小时候沈弗藜想让沈斯寒带着来玩的地方中一直高居首位的名胜古迹。
站在群英祠的山下,仰头望去,古朴庄重,浓浓的历史感扑面而来。
沈斯寒笑着看向沈弗藜,伸出手,走吧。
沈弗藜看了他的手一眼,仍旧没有搭理,兀自登上第一级台阶。
这里的石阶和这座群英祠一样,都是千年前留下的东西,石阶的棱角已经被磨的圆润光滑,缝隙里长着潮湿的青苔。
沈斯寒收回手,跟在沈弗藜身后,笑道:台阶有点滑,小心。
沈弗藜仍是没搭理他,沈斯寒只是笑着,坠在沈弗藜身后慢慢拾阶而上,目光始终追随着格外沉静的走在前面的沈弗藜的身影。
小时候,沈弗藜喜欢考古相关的东西,沉迷历史和传说,曾经眼睛里充满星星的对他说自己以后要当考古学家。
那是沈斯寒窥见沈弗藜真正的兴趣爱好的时候。
后来,沈弗藜渐渐长大,那些幼时喜欢的书便都不知道哪里去了,再也无法从他的书房中找出一点蛛丝马迹。
时刻身处危险之中之人,连真正的喜好也不能让人知晓,必须像野生动物一般,掩盖好自己的气味,以免被天敌找到致命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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