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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等忙完这段就能好好休息了,愿意干就让人干吧,他多看着点对方不勉强就成。
三个人坐着喝了几口水,落了落身上的汗,刘芳远远的便提着篮子过来了。
林二柱大老远的瞧见,放下水壶起身迎上去,伸手去接篮子,“今儿在家里身子没有不舒服吧?”
“我好着呢,你放心。”随他接过手里的篮子,刘芳笑了笑。
她月份越来越大,反应就小了许多,最近吃的也多,人也跟着圆润了些。
两人并肩回到树下,刘芳叫了人,坐到钱婶边上去,“忙了一上午饿了吧,赶快先吃点东西。”
林二柱掀开盖在篮子上的布,问了一句她吃没吃,得到肯定的答案,先拿了个杂粮馒头递给周松。
因为对方一个人住,收成这几天林家都会给他带饭,他们两家人也没那般多客套,周松平时也会给他们送野物,彼此已经不在这些吃食上客气了。
除了这些吃的,刘芳还给他们又带了一陶罐的水,天热干活出汗多,她估摸着几人带来的水都空了。
每个人都拿了馒头,林二柱把装着炖杂菜的陶盆端出来摆在中间,大口吃起来,忙了一上午早就饿了。
他觉着收完这波地,自己都能瘦二斤。
“今年的收成还不错,应该是能宽裕些了。”钱婶咬了口馒头,转头张望未收完的田地。
“嗯,过些时候等孩子出生了,手里也能有些多余花销。”林二柱想到他马上便能当爹了心里高兴,乐呵呵地看他媳妇儿。
刘芳被他看的有些不好意思,伸手推了他一把,“吃饭。”
周松看了眼他们,很快又垂下目光。
以前他看着别人夫妻和睦,心里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只觉得跟自己没关系。
现下再看到,脑海中却是浮现出沈清竹的脸,不知道对方若是成了亲,与他的夫君相处起来,会是个什么模样。
谁若有幸能娶到他这般的坤泽,定是要捧在手心里爱护的。
“等孩子生下来,二柱你这小子可要学的稳重些,莫要再跟个皮猴子似的,将来孩子都让你带坏了。”钱婶看他坐的东倒西歪便忍不住想训他。
她这儿子整日里就是没个正形,都要当爹的人了,还跟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样。
“天天跟着你松哥,能不能学学他稳重些。”
又无端被骂的林二柱半点不觉得羞愧,反倒嘿嘿一笑,道:“我松哥是稳重,但他没媳妇儿呀。”
“嘶,你这个小兔崽子!”钱婶笑骂他。
而平日里听到他说这种话总是毫无反应,仿佛没听见的周松,这回凉凉的看了他一眼。
大热天的,林二柱打了个寒颤。
他缩了缩脖子,心道,这有了心上人就是不一样啊,都能因为这等笑言瞪他了。
摸了摸脖子,不敢再提,老老实实坐正了吃饭。
钱婶还当他终于懂事儿了一回知道听话了,欣慰的给他又递了个馒头。
几个人坐在一起吃了饭,也没多休息,又开始下地忙活了,刘芳自己提着篮子先回了家。
赶在傍晚之前,周松收完了第二亩地,林二柱他们那边也差不多,第三亩收了小半。
两家各自都有板车,但是麦子多,估计得跑两三趟,他们便让钱婶在这里看着麦子。
村里总有那么些个无所事事的懒汉想趁着收成的时候浑水摸鱼,一般到了麦熟这段时间都会经常到地里看看自家的田地,有什么不对也能早早发现。
种地的除了怕天灾,就是这些人祸了。
不过栖山村的民风还算淳朴,里长也比较管事,少有这般胆大的,毕竟动了人家的粮食便是动了人家的命,跟小偷小摸些家里的东西可不一样,抓到了能将对方打个半死。
去年就有个癞子胆大包天,半夜三更的去割了人家一大片田,结果因为他家里莫名其妙多出来的粮食被发现。
后来被打了一顿不说,还被里长用来杀鸡儆猴给赶出村子了。
不过这种事儿虽然少了,但小心总是没错的,偷割好的麦子可比田里那些方便。
运了几趟麦子,天都暗了下来,林二柱叫周松回家吃饭,他给拒了,准备自己回家简单吃点。
两亩地的麦子放在一起还是蛮多的,等到剩下的几亩运回来怕是要将整个院子占满。
接下来的脱粒晾晒在自己家肯定不成,得去村子中央那块的晒麦场。
那里是专门开辟出来的位置给村里人打理麦子用的,地方很大,容纳几家人晒麦子不成问题。
每年这个时候都是排着队过去,谁家先收完了谁家先用。
周松将先前随意放着的麦子收拾了下,整齐的堆放在院子一侧,等到后面再运回来了也好拾掇。
完事儿之后他拍打拍打身上沾的麦壳,觉着脖子上都是刺刺的,在领子里摸一把,带出几片麦壳来。
他去灶房盛了盆水,简单的用布巾擦了擦才觉着好受一些。
忙完这些,他没急着去做饭,先去后院看了看鸡,给它们喂了点吃的,早晌喂过之后就没再吃食,显然是饿很了,一下子就涌了过来挤成一团。
看它们吃得欢,周松拍了拍手,去旁边的菜地里拽了点菜,回到前院去灶房做饭。
天已经黑下来了,灶房里看不清楚,他拿过窗台上的油灯点上,到灶台旁边生了火。
昏暗的光线跳跃,照亮了一小片地方,显得他独自一人的身影有些寂寞。
他起身,蹲在灶房门口就着浅淡的光洗菜,抬头便能看见满天的繁星,近处,是后院隐约传来的鸡叫声,远处,是不知谁家的狗在叫。
周松轻叹了口气,不知为何,突然觉着偌大的院子有些过于安静了,安静到这些声音都能听的一清二楚。
第十四章
农忙时候的栖山村,四处可见来来回回运送麦子的村人,有些家里人多能腾出手的,干脆也不往家里放了,直接送到了晒麦场去。
整个村子里最悠闲的,恐怕便是沈清竹他们这两个手里还没有田地的外来户了。
闲着也是闲着,沈清竹好奇心起,想去田地里看看,他自小住在京里,还从未见过这种热火朝天收麦子的景象呢。
他跟吴婶一路走在麦田边上,一眼望不着边际的麦田此时已经空了一大半,许多人都还在弯腰干活。
沈清竹浅浅吸了口气,空气里弥漫的都是麦子的香味,他叹道:“先前只知粮食来之不易,却不知是如何的不易,现今也算是见到了。”
偶尔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村人,或用板车推或直接背着收下来的麦子,满脸都是汗水,晒得皮肤都是红的,却依旧没有停下做活的脚步。
他们此时也顾不上沈清竹这个稀罕的外来人,从他身边匆匆走过也顾不上抬头看上一眼。
在他们眼里,不管再大的好奇心跟热闹,怕是都没有拿到手里的粮食重要。
“我还隐约记着小时候,也到田里帮着收过麦子呢。”吴兰淑看到这般情形,也有些感叹。
沈清竹这时才想起什么,“对啊,吴婶以前便是住在栖山村的。”
但是,对她来说,家人的记忆应该并不美好。
吴兰淑的父母重男轻女,自小便不喜欢她,在弟弟可以满村跑着疯玩的时候,她只能帮着家里干活儿。
后来弟弟稍长一些,为了送他去读书,吴兰淑便被发买了。
那时她觉着人生已是没了什么希望,谁知她因为长得还算讨巧,被人伢子与其他挑选出来的人运到了京里去,从而才能遇上沈清竹的娘亲。
对方是她的恩人,如今对方去了,她必定要代替她照顾好她的孩子。
因此在对方交代她要带沈清竹去一个偏僻之地时,她首先想到的便是自己生活过的村子。
她先前已调查过,她那备受疼爱的弟弟被宠的不成样子,早些年因为意图欺负村里的姑娘,被人家里人找上门,嚷的全村都知道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