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页(1 / 1)

('

他揉了下眼睛,身子是干净的,套着沈诩的衣服,他闻了下,很香,还是上次那种洗衣液的味道。

是什么来着,简筝仔细地想了下,应该是薰衣草。

客厅的桌子上放了一份快餐,边上有一张便签,字迹来自于沈诩。

简筝

我这几天不会回来了,

在离开前我要回家一趟

照顾好自己

简筝把这张便签看了不下五遍,最后用沈诩的字很漂亮这个理由原谅了他的不告而别。

他没舍得像刚离婚时那样把便签揉皱扔掉,而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了一边,沈诩给他留的快餐早就凉了,他拿去厨房用微波炉热了才吃。

不是很好吃,但他还是吃完了,还不忘把吃光的餐盒拍给沈诩看,告诉他吃得很干净,也想告诉他,我能照顾好自己。

不过他没有说,内心很抗拒沈诩的离开,他知道,他在未来很长的时间里都不会再见到沈诩了。

在心里骂了沈诩好几遍混蛋,最后又用无数遍我很喜欢你掩盖。

回到住处他又开始发烧,觉得很奇怪,沈诩好像没有射在他里面,又怎么会发烧?

齐明珠给他买了退烧药,他吃了就睡,夜里浑浑噩噩地看手机,沈诩还是没有回复他那张吃光的餐盒照片。

这次发烧时间比以往短,三天就好了,只不过后来有点咳嗽,齐明珠准备婚礼忙得不可开交,简筝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几乎时刻抱着手机发呆。

一周后,简筝买了机票打算回南宁,齐明珠不舍得,问他:“就不能在这儿待到我结完婚吗?”

“不了。”简筝摇头,他又瘦了许多,下巴很尖,“不能一直在这,等你结婚,我再来。”

没有沈诩的城市没有任何意义。

“好吧。”齐明珠自知不能做过多的阻拦,简筝总要自己慢慢走出来。

“明珠,再见了。”

回南宁的第一天,简筝把长时间没人住的家里打扫了一遍,累得腰都直不起,一直忙到半夜,他才洗澡上床,嘴里念着沈诩,迷迷糊糊睡着。

一周后,他正式收到了齐明珠的结婚请柬,同时,也收到了一封署名为沈诩的信件。

他坐在家里客厅的沙发上,整个人缩在角落里,电视还在放着不知名的综艺。

直到电视画面里刺耳的笑声跟欢呼声吵得简筝回过神,他才打开那封信。

简筝:

其实有很多话想说,但又觉得似乎没什么重要的,从家里离开那天,你睡得很熟,就没叫醒你。

我回了老家一趟,看了我的父母,小侄子最近因为生病没去学校,缠着我给他讲题,他很聪明,讲一遍就会,家里人都说他很像我,但他以后一定比我好。

毕业那年我原本就该走的,我确实放弃了那次机会,但我没有后悔,身边的人好像都觉得我做错了,但我并不这么认为,人总是会在各种衡量以后做出最后的决定。

我的选择就是留下跟你结婚而已,那个时候确实太喜欢你了。

至于为什么,也许是因为见面第一天你在饭桌上替不会抽烟的我解围,就记下了,再也没忘掉。

跟你说这些,是想告诉你,我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我自己的选择,你不用愧疚,包括现在决定再离开,也是我权衡之后的决定。

方千帆的婚礼上,你喝多了,原本轮不到我送你回去,有人起哄,他们知道我对你的心思,作弄我罢了,方千帆要我送你走,我答应了。

在车上你一直叫他的名字,到家以后也是,你抱着我喊方千帆,我再三挣扎,见不得你难过,最后理智崩塌。

我甘愿和你结婚,也接受你所有的指责,我承担所有的后果。

以前总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想,你喊着数遍方千帆名字的背后,有没有一次想到过我。

我被困着,喜欢是真的,累也是真的,所以后来选择了及时止损。

以前总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很轻松的事,后来发现爱才沉重。

简筝,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北州大见面是几月几号吗?

我不太记得了,只记得那天虽然很热,但天气很好,我也很好。

后会有期

作者有话说:

昨天太忙了,手机里面数据还丢了不过现在好了,差不多都能恢复

等俩人再次见面都是更好的自己啦

第25章 .-3

八月底的北州热得像蒸笼,没有一丝风,空气似乎都是粘稠的,未来的一周会迎来雨季,但温度却仍旧是居高不下。

简筝坐在齐明珠店里,桌子边有辆婴儿车,里边躺了个白白嫩嫩肥嘟嘟的小婴儿,穿着连体的屁屁衣,露出的四肢跟藕节似的,嘴里的奶嘴被他扔到一边,两腿不停上下蹬,不满地哼唧着。 ', ' ')

最新小说: 板桥战神 爱丽丝之梦(兄妹骨) 为夫治阳痿 快穿:病态偏执狂为我哭红了眼眶 倦爷,你家夫人是大佬 全员娇宠:首富千金她只想报效祖国 我真的是龙 虐文女主她拒绝变美[快穿] 满级大佬穿书后爆红全网 反派女配但求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