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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杨等人协助新武林盟主上任后,帮衬着料理尽了陈家人遗留下来的烂摊子,又帮着商议后制定了新的规矩。因十二门派如今死的死,残的残,今后也就不再有十二门派之流,裴盟主决定要中原武林百花齐放,不必搞曾经官僚主义的那一套,各个门派根据大小兴衰自行排名,大的要有礼让之心,小的要有敬畏之意,切磋可以,不要喊打喊杀......
不过个别从那一场大战后尚存的原十二门派,诸如孔雀山庄之流,因的有了天下第一坐镇,也愈发兴盛,其他只存在于传说中的门派,也随着祖辈规矩归隐进了山林。
至于前武林盟主留下的那些毒瘤,则尽数被清理干净。江湖中隐隐冒出的血腥味终于平息,又随着新帝登基大赦天下,遂一片祥和。
回合欢宗的路上,陆杨睡不好,吃不香,总是愁眉不展,李青问起,他便答:之前,对你父亲留下的印象不好。后来又连累了你和你的宗门,他要是见到我,只怕不会开心。
还没等李青说些什么,他就又低下头去,犹豫再三才开口:......不如你跟着我回万丈峰吧,或是无相山,咱们在那边辟几亩田,买几头牛,我白日里种种地,你给我缝补衣裳就行了。
李青嘴角一抽。他没敢在这守财奴面前说,自己从生下来到现在,衣裳从来都是脏了就扔,鞋面染上一点灰都要换,在家也是十七八个人伺候着穿衣洗漱,哪里稀罕缝补这门活计。
况且自己之前扎破了手指硬是给他做出来的荷包,他还嫌针脚又乱又丑来着,若是......
李青赶紧道:没事的,我娘一早就给我传了信,她与我爹带娃出海遨游去了,不晓得何年何月会回来,还顺便把宗里的下人都遣散了。如今我们回去,山里连个人影都没有,不会有人打扰我们的!
陆杨听此,嘴角也是一抽:......连个厨子都没留下吗?
两人面面相觑,半晌后对着笑起来。
无妨。李青挺起胸膛,将他揽进怀里,道:我买最好的厨具,请最好的师父,给我十年时间,我一定学会做一桌色香味俱全的饭,到时候让你一饱口福。
陆杨脸埋在他的肩头,与细腻的绫罗绸缎挨在一处,心中默念:十年?怪不得老风以前天天带着师父下馆子,原来在这世道,厨艺竟比武功还要难学。
此时正是夜间,两人皮肤一挨,眼神一对,有些气氛,就莫名暧昧了起来。
李青的手滚烫,抚摸着他锁骨处的疤痕,眼神中满是炙热的欲望,果然宗内书中所言是对的(至于什么是对的,由于某些会被锁章节的原因,所以这一段大家自行想象)。
陆杨这段时日与他慢悠悠地赶路,白日里早就被调戏惯了,夜里也没羞没躁惯了,他的眼尾一红,自个儿便知道要发生什么,反正都早已老夫老妻,还有什么可羞的,自然地将自己外袍褪去,露出松散的里衣。
穿这么少。李青伏在他身上,与其耳鬓厮磨,滚烫的呼吸喷洒在耳边,纠缠出一股股的热流:是为了方便我脱下来吗?
陆杨被他摸得有些痒,偏过头去,在他耳朵边低低道:......你觉得呢?
李青呼吸一滞,他最受不了这个人这般说话,像钩子一样在他心尖上打转,没完没了地撩拨人心,哪有先前视自己为洪水猛兽,视这事儿为祸乱纲常的正经样子。
我觉得是。
陆杨轻轻笑了一下,垂下眼的表情最得李青的心意。
他轻轻地,像是揭开礼物包装纸一样,剥下了陆杨仅有的衣裳。
于是,春宵帐暖,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第二日清晨,陆杨悠悠转醒,浑身酸痛就算了,身上还盖了半拉人,沉甸甸的。
他挣脱开此人的胳膊和腿儿,挣扎着穿好衣裳,走在窗边向外望去,秋意正浓,风景正好,街上孩童嬉戏,百姓安居乐业,再不像前几年一片黯然灰蒙之色。
有个不知从哪儿蹦出来的半大青年,揣了把桃木剑,就敢拦下当街抢劫的恶人,陆杨停在窗边多看了一眼,觉得那孩子的气质,似乎与一位故人有些相近。
不过半柱□□夫,窗下的两人就分出了胜负,又有围观的喊来了官府,恶人被制,小青年虽说受了些皮肉伤,不过看样子倒十分精神。
他拿着荷包还给了一名瘦小的女子,背着剑,大步向前走去,那模样,充满了自信,仿佛这世上无人能打败他。
陆杨看到这里,依稀想起,自己七八岁的时候,是不是也想要做个英雄来着?做大侠,扬名立万?他不记得了。
不过来到这世上,起初辛苦不说,日子也难熬,后来也过得不太顺利。不过最后,终于还是等来了幸福,这样,就挺好的。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结束啦,接下来更新的就是番外。
其实当初写下这本书的时候,没想过能写这么长,因为以前从来没有连载过这么久又这么长的文,其实有些忐忑,不过好在最终顺利地结束了,而且没有断更,也没有坑。
看到很多读者大大留下的评论都是哈哈哈哈哈,能给大家带来快乐,这就够了。
头一回写完结三十多万字,以前都只是写个开头便放下,几乎没有坚持下来过,如今总算这么坚持过一回,心里十分开心,原来我也是个有毅力的人呀。
其实当初计划这本书时,大概将书内的时间规划到了共计十二年,很久,不大好写。且初设定里,陆杨与李青是一对师兄弟,李青的性格并不像最后写的那样奔放活泼,反倒是一个闷葫芦,陆杨相对更活泼一些......不过后来还是觉得,现在这一版最好,并且写出来了。
(如果有什么关于本作的疑问,都可以发评论问我哈)
感谢各位读者大大为本书投的营养液、雷,进行的收藏和评论,这些无疑是我最好的回报。
下一本书,什么时候开,待定(我想应该会在过年之前开),我要好好学习去了,祝福各位天天开心,早日发财,能找到最符合自己偏好的小说,可以阅读到令自己愉悦的作品,如果有可能,就下一本书再见啦。
第107章 番外1 红尘一万丈
哥,我是沈云开。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死了。
不是被你所杀,就是被所谓正道杀了,这么一想,我大概不会留下全尸。
你若是恨透了我,恨我私自决定与武林盟开战,或恨我脾性古怪,不听人进言,恨我嗜血成性,滥杀无辜,我都认。
毕竟我,也从来一直都深深地记恨你。
记恨你自幼就比我聪明好学,记恨你天性善良救苦救难,记恨师父宁肯要将我丢下山去,也只想要收你这一个徒弟,记恨世上那么多人爱慕你......
我其实一直都不明白,这么久,你为什么不写信回来。但我想,你大概有自己的苦衷。十六还没死的时候说过,说我们的大师兄是个最有成算的人,你做什么,大抵都不会是错的。
你无音讯的那一年,我怕的要死,以为那三千两银子是你的买命钱。我不晓得仇人是谁,不知道你埋在哪里,等下了山,我瞧见谁,谁就是我的仇人。
我经营毒坊,卖绝户散,重新修缮山庄,师弟妹们过上了顿顿有肉吃的日子。可我吃不下,四处派人打听你的踪迹,却都一无所获。你当年到底死哪去了。
后来一条消息传回,有人在乌里国捡到我绣给你的发带。你竟跑到西域去,医治好乌理国主,中原武林渐渐传起你的大名,郑大乾,郑大乾,我怎么就没想到。
我领人急匆匆赶去西域,遇上一伙沙匪,他们说见过你的人,你的行踪,要价一万两银子,我给了。
可我再赶到他们说的地方,却没发现你人。那帮沙匪太过贪婪,见有利可图,又诓骗着带我去另一个地方,找不到后,再是下一个地方......坑够了钱,见我们人少,觉得我们是可以随意宰的羔羊,就在饭菜里下软骨散,要彻夜将我们埋进沙漠里。
我发现后,急火攻心一怒之下,见一个就杀一个,等我反应过来之后,我已宰了见过的所有沙匪。
再回山庄,发现咱们老窝差点被人一锅端了,武林盟欺人太甚,逼十七交出之前来报仇的人。可那帮人早就自食因果化为飞灰,拉都拉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