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坦白地说,刚和叶臻分手时我很平静。
和叶臻分手这事让我有种不真实感,同时又很真实,我住在与他日夜相处了一年半的平层里,日子照常过,但也再也没能吃到那么好吃的溏心蛋,被窝的温度也冷到让人难以入睡。
于是我把平层卖了,很快就有人看上了这套房子,卖了千百来万,比我预料之中要高。
把房子卖掉之后,我本来想在同小区租一套房,毕竟这里地理位置实在优越,而且我经常要去这附近的一家理发店打理我的头发。
然而有一天,演出结束后同事带我去吃宵夜,说有家烤肉店虽然地理位置不好但是非常正宗。
我跟着他走,越走越觉得眼熟,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上下城区交界处的小区。
是啊,当然眼熟,我怎么能不记得这里呢?我和妈妈曾经来过的。当时她想在这里租一套小房子,手上剩下的钱她准备拿去让我读小学。
我们那时已经看上了一套小单间,只是妈妈说小学择校费要30万,她还得再存存,但我们可以先搬过来住。
那应该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也许人生里最璀璨的时刻不是真正得到什么的时刻,而是最有希冀与期待的时刻。
但第二天,妈妈带着浑身伤与酒气回家,头发乱糟糟的。
她痛哭着和我说,宝宝对不起,妈妈把钱都输掉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她在一晚上输掉了31万,除去手上的26万之外还欠了5万,几乎和房东打了一架,才把新房子的押金要回来,但还是不够。
再然后,我就去了宋家。
直到现在我都没法相信她会因为缺这五万块钱而卖掉我。
所以我愿意在她喜欢的小区里买下一套小房子,等她来找我,实现我们永远生活在一起的承诺。
08
宋明正确实是回来了,他一回国,连沈懿这种日天日地的性格都要拉着我去给他挑礼物,更不论大大小小的接风聚会。
我不理解为什么大家都那么喜欢宋明正。
平心而论,我长得有七分像宋明正,我们在外貌上都遗传宋致知比较多,但他长着双清润端庄的长凤眼,而我像妈妈那样长着一双没什么攻击力的圆眼。
就是这一点小小的区别,就让我们的气质看起来云泥之别,他看起来确实要比我昂贵多了,再加上他平时也是那种温和有礼的人,怎么能让人不喜欢呢?
沈懿带我去了一个小众手表品牌的专柜,说让我帮忙挑一下给宋明正的礼物。
我欲言又止:“沈少,我不知道哥哥喜欢什么类型的,要不还是你来挑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沈懿显得有些紧张和烦躁:“我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他平时不戴手表。”
两个人在专柜里焦头烂额,我随手选了几个款式,沈懿马上就否决了,说都不够大气,配不上宋明正。
我实在挑累了,趴在柜台上看沈懿皱眉的样子,沈懿转过头来,眉头稍稍一松,和我说:“别装出这幅委屈的样子。”
他很大方地说:“喜欢哪只你自己挑。”
我还趴在原地,装出很乖的模样仰望他:“不要,我就要你挑的。”
沈懿顿了顿:“是吗?”他随手点了一只表,“这只怎么样。”
我摆出一副星星眼,他说什么我都嗯嗯嗯,又挽着他的手臂和他说:“谢谢沈少送我手表,你最好了。”
其实我连那只表长什么样都没看清。
但他送宋明正的表我倒是看清了,那只表是限量款,甚至没有现货,要等一段时间,可是沈懿一看到图片就很喜欢,说很配宋明正。
经理暗示说这只表需要配货,于是沈懿送了我一只昂贵的配货。
09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沈懿订的手表终于到了的那天,他组了一个挺大局,邀请一堆人在他家开泳池派对,为宋明正接风洗尘。
我不会游泳,因此也没想着下水,只是换了条泳裤在岸边,看沈懿被各种漂亮弟弟轮流搭讪,上身还是件纯白色的T恤。
有几个明显和沈懿比较熟的人过去打趣他:“今天怎么把人都打发走了?改吃素了?”
沈懿懒懒地笑着,用手撩起湿透的刘海,有些锐利的眼神落在我身上,回答说:“今天有人看着,不敢不打发。”
那几个人一愣,转过头看向在岸边玩水的我,又问:“你什么时候开始和女孩子谈了,赶紧带回家里,你爸得开心死。”
沈懿沉沉地笑了声,“不是女朋友。”他朝我的方向游来。
“是男朋友。”
“诶,诶??”他的朋友们诧异地叫了起来,紧跟着沈懿也朝我这边来了。
沈懿出了水,面对着几个还目瞪口呆的好友,和他们介绍:“宋决,我刚谈的对象。”
又敷衍地和我说:“这帮男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就不和你介绍他们了。”
他的朋友们七嘴八舌地和他拌着嘴,看向我的眼神却有点复杂,大概是已经想起了我是谁,也想起了我身上的那些传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仍是笑着,没有插话。
等他们走后,我还在岸边,望着泳池底部被折射得扭曲的纹路发呆。
难道沈懿向别人介绍自己的床伴时,都会介绍成是对象吗?
啧,那我以后怎么和下一任金主解释。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身后突然传来一道冷淡的声音:“你谈恋爱了吗。”
我抬头,是叶臻。
我有些讶异,问:“你怎么在这里?”
他不回答,只抿了抿唇,莫名地给我一种他在懊恼的感觉。
他主动开的口,却不再说话,也没有看我,转身离开去了宴会厅的方向。
怪,他会出现在这里很怪,莫名其妙问我一句话很怪,问完之后一言不发直接走了更是怪上加怪。
不过我听闻叶臻的家境是很好,和他们认识也不为奇,只是他之前一直都没有参加过这种聚会,这次怎么突然来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难不成是特地要来找我复合,所以听到沈懿自称是我的男朋友所以吃醋了?
想到这里,我的心砰砰跳,立马跑去更衣室换了一套衣服,然后追去宴会厅。
来到宴会厅我才知道,原来宋明正已经到了,正与人闲聊,楚毓在他身边刷手机,不时去给他拿一些吃的。
他们两人之间有一种别人无法插进去的亲昵与默契,如果有谁告诉我他们在一起了,我铁定是信的。
我只是在外围远远地望了他们一眼,楚毓却敏感地抬起头来,看到我之后似乎想要过来与我寒暄,我打了个冷战,马上离开了,继续找叶臻在哪。
找了一圈,终于在接近大厅角落的位置看到了叶臻的身影。
他应该是在和人谈正事,表情比平时严肃,我没想着打扰他,因此只是躲在屏风后面偷看。
三个月没见叶臻,他看起来好像瘦了一些,也有可能是因为我第一次见他穿西装,头发都梳了上去,露出冷峻却艳丽的眉眼,好看得我心跳加速。
如果叶臻真的要继续包养我,那我肯定屁颠屁颠地就要回到他身边,反正我和沈懿没签包养协议,不用给毁约费。
正当我美滋滋想着的时候,一个高挑的女生出现了,她一手端着小蛋糕,一手挽上了叶臻。
那个女生很瘦,皮肤苍白,眉眼细长上扬,不可否认她很美,像壁画里怜悯世人的菩萨,她的美是一种带有神性的美。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看到叶臻转过头看她,眼神里有种我很熟悉的,他看到能让他产生灵感的物件时的欣赏。
可恶啊,明明大家都是为他带来灵感的花瓶,为什么她能陪叶臻出门见人,我就只能出现在他的顶楼大平层里给他泄欲呢?
突然,一只手搭上了我的肩膀,我打了个寒战,转头与沈懿四目相对。
“怎么在这里。”沈懿挑了挑眉,他在人前倒是比平时温柔,来牵我的手。
“走吧,去吃点东西。”
他的手有点粗糙,包住我的手掌时,我才发现自己的手原来这么冷,不由得瑟缩一下,被他握得更紧。
我们从屏风后面出来,动静有点大,叶臻一行人都看了过来。
我牵着手和沈懿一起穿过回廊,走到无人的地方时,他才无奈地叹了口气,停下脚步。
“怎么还在哭。”他温热的手帮我擦去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