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是很好,圆朴古雅,雍和从容,字典里可以淘出万千词汇,但或许我就是个俗人,我看不出究竟好在哪里,我挺喜欢瘦金体。
你爷爷是什么样的人?
凌歌靠到椅背上,似乎陷入了遐想:我很少见到爷爷我以为我最像我妈,从长相到性格都像,因为我是她一手塑造的,后来我才发现,其实我最像爷爷,基因的先天影响占比很重。他让我练二王之后,我妈每天逼我临帖,有一年之久,我甚至练到了能把整本默下来的程度,凡是看过的人都说我能以假乱真。但我在爷爷面前脱帖写了一段后,他说:
你不必讨好我,写得好写得坏,都是你自己的财富,书法的好万法归一,最后只有一种好,但坏有很多坏,病气、媚气、馆阁气、功利气你占哪几种?等你看明白了,你就到了下一个境界了。
当时我万分羞愧,我才发现原来我的性格中竟然有谄媚的部分,为了获得长辈的肯定?还是为了趋炎附势?我狠下心剖析我自己后,我发誓永远对自己真诚。
我握住凌歌的手:有这样的爷爷真幸运,他对你没有要求,给你最大的自由。我隐约想到如果他爷爷向着他,我们或许不会这么艰难。
不,他一直要求我,做对国家有用的人。
对,这样才对,想想也应该是这样,我努力笑出来,低声说真好。天快亮了,今天我们吃什么?我转移话题。
你就想着吃,让我摸摸你的肚子,啊,这是软软的小肥肉吗?
我腰部敏感,被他一摸就忍不住弯腰向后躲,嘴上还振振有词地反犟:不是吃得多,是因为这几天吃完就被你拉去躺着,积食了!
话是这么说,喝完牛奶后我还是去健身房锻炼了半小时。上午九点我们开车出去闲逛,我打开导航,第一次自己从玫伦区开到令港区,直奔一口巷的罗记饭馆我大学时常吃的小饭馆,三年前我带椋梨源来这里吃过饭,可是一直没带凌歌来过。
现在看店的是名年轻女子,她是罗姨的女儿,她告诉我,罗姨今年三月去世了,脑血栓,走得很突然,几乎没什么痛苦。凌歌将手帕轻轻按到我眼角,擦去湿痕,我将自己的手帕递给罗姨女儿,阿妹别哭,节哀顺变。
罗阿妹没有要,拿纸巾擦擦眼泪,妈妈走了,这家店我不想开了,我怕伤心,平时还要照顾先生和宝宝,这个月底就准备转让了,你们要吃什么?我给你们做。
我不想让她伤心,但她坚持要做,于是我又要了以前的老四样,清蒸鱼,狮子头,炒干丝,紫菜豆腐汤。我尝过第一口之后,罗阿妹问我味道还和以前一样吗?我点头,但其实已经不一样了。
墙上挂着我穿军装的照片,是我曾联想到《千里江山图》那一幅,罗阿妹说这是隔壁卖云吞面的李阿婆送的,李阿婆前年就不干了,去养老院享清福,我身为区长,年轻时的照片挂在店里,可以帮忙招徕生意。
玻璃镜面已浮满灰尘,凌歌用拇指擦干净,注视照片上青春蓬勃的我,他笑了,你几乎没有变过,特别是这双眼睛,骗人以为你很温柔,实际上你倔死了。
临走前罗阿妹把照片送给我们,我许诺帮她尽快找到买主,回到车上电话联系覃奕,让他草拟任务书,下达给规划局,准备重新调研一口巷美食街的经营状况。
我不知道像罗阿姨和李阿婆这样的老人还有多少,老店陆续关闭,风味美食街是否需要转型,如果市场调节的能力有限,那就要政策来保驾护航。
接下来去哪儿?
不知道诶。
要不要去看你妈妈?
我犹豫片刻,说好。去舟杉道前先去买了两枝玫瑰,一白一红,凌歌问我喜欢哪枝,我想到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白玫瑰,是男人梦中的千古难题吧,我装出粗嗓子: Red or white ,that is the question.
凌歌笑了,我喜欢红玫瑰, 因为小王子爱上的玫瑰就是红的。
哈,情话满分啊凌先生,你油嘴滑舌的本事见长了。
你不喜欢吗?
不喜欢哎呦,别亲了,我正开车呢。
路上空荡荡,前后左右都没有车辆行人,接近沙滩时才看到零星人影,上次卖我玻璃瓶的小姑娘也在,这次她向我们兜售海螺,买几个吧先生,放到床边,晚上可以听见海的声音!
结果我们当然是买了,一人拿着一个大海螺继续走,潮落时期,墓地附近干燥无声,我放下玫瑰,妈妈,我把凌歌带来了,你看,他也长大了。
阿姨好。凌歌向墓碑鞠躬,他从兜里掏出一包湿巾,我们蹲下来擦拭妈妈的墓碑,除掉黏在缝隙里的沙砾,海星,贝壳,阳光从云层中撕裂大口,倾射下洁白光柱,淡青色大理石的边缘流动一线晶莹,像疗养院里,妈妈面向雪山看景时的肩膀。
妈妈,我过得很好,和凌歌在一起,我很开心。
我们坐在墓碑前享受清风,绵厚云层的裂口延伸向这里,阳光下的沙银白泛光,凌歌揽住我肩膀,我们给妈妈讲一个故事吧。你说一句,我说一句,故事里必须带上妈妈,王子,玫瑰。
好啊。
这个接龙故事十分美满,因为小王子不仅有妈妈,还获得了玫瑰的爱,他们在B612星球上观测宇宙,小王子负责研究,妈妈负责保养仪器,玫瑰负责整理数据和散发香气。
第123章 《失乐园》
下午三点的时候我们离开,我主动提出去看剧院表演,滨川国家剧院,自从不堪聂甹悠陈钟岳凌辱而跳海后,我从未想过还会再光顾这颗大榴莲,我以为我很怕,我以为这是我一生的阴影,但和凌歌走进去时,我平静得不可思议。
还是过去的装潢,棕木墙板,金色吊灯,前台接待温声细语,四点钟有一场舞蹈诗剧《梁祝》,我请客,买下最高价的二楼中央包厢位置。
盛大的欢喜和悲哀在我心上拉锯,我喜欢梁祝的小提琴协奏曲,胜过舞美和灯光,梁伯山和祝英台合舞时,大提琴与小提琴交相辉映,凌歌讲起一段往事:我在麻省那会儿,去希伯来大学交流过,其实以色列的教授们过来更方便,但我们一群学生偏要过去,因为年轻,图刺激,只听说过中东叙利亚之战,没有实地经历过。
我忍不住提高嗓音:你真去了?好在这是独立包厢,打扰不到其他人。
对,到达特拉维夫的当晚,就遭遇了巴勒斯坦哈马斯的火箭弹袭击,以色列启动铁穹防御系统,当时天上全是霰光制造出的夕阳和烟花,很漂亮,街道上特别安静,因为犹太民族经历过太多苦难,国内常年战乱,全民皆兵,我们在一个餐馆吃饭,周围的人不慌不忙,照常用餐,老板放了一曲《梁祝》,我和另外一个中国学生放下餐具,听了很久,我问那个犹太人老板为什么放这支曲子,他说:因为很美。那是我第一次听音乐听到流泪。
晚十点回到家,我换上阮小芃送给我的霁夜长袍,拿一把折扇,给凌歌表演戏曲,他还从未见过我唱戏,我很久不开嗓、不练身段,早已生疏了,但是在他面前我无所顾忌,没什么心理包袱。他不因我有才而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