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没有比在街上乱逛更坏的选择了吧有一个地方落脚,又是在他家,不是别的乱七八糟的地方。
更何况就算再怎么样也只有他一个人。
一个人比很多人要好得多。
只是温降想不明白,他怎么敢大半夜把陌生人带回家去呢,他爸爸妈妈都不管吗?
转念想到他都已经好几个月没来学校上学了,估计也管不住吧
出租车在小区前停下。
迟越付了钱,带着今晚莫名其妙在路上捡的人下车。
小区外墙亮着柔和的灯光,装饰用的铁艺栏杆和欧式壁灯都被罩在暖融融的色彩中,隐约映出底下的一圈灌木。
江塘是个不大不小的临海城市,衔着罗阳江入海口,人口密集,还算富裕,房价被炒得居高不下。这处别墅小区是市区价格最高的楼盘之一,背靠秀丽的云顶山,周边的基础设施配备完善,是非常理想的家庭住宅。
温降虽然完全不懂房子,但也知道别墅长什么样子,进入小区大门的短短几步路,她非常直观地感觉到了奢侈和富有。
中央御墅是打着贵族享受的独栋别墅小区,一共只有十二户,整洁的路面两侧亮着地灯,到处都很安静,只有风拂过桂花树发出的声音,清泠泠的,很好听。
只是眼下已是深夜,一连路过的几座房子都已经熄了灯,抬眼望去和夜色糊作一团,体格大得如同堡垒。
迟越一路上都没有说话,温降跟在他身后,被他落下来的影子拢住,再次注意到他的身形很高,肩膀也宽,但从侧面看起来只有薄薄一片,带着独属于这个年纪的少年气,还有因为清瘦带来的疏离感。
小区很大,迟越领着她越走越深。奇怪的是,明明是这样陌生的环境,不论是绿化还是建筑,都在黑暗中显得幽森,温降却反而没有了刚才在车上的紧张感,脑海里什么也想不出来,只顾头重脚轻地跟着他。
直到迟越推开其中一幢别墅前院的栅栏,穿过两侧光秃秃的草坪,扫描人脸解锁。
玄关的感应灯自动亮起,迟越这几年来还是第一次带人回家,换完鞋在原地站了两秒,才想起推开一侧鞋帽室的隐形门。
片刻后,他从里面丢出一双全新的拖鞋,顺便把客厅的灯都打开。
拖鞋刚好落在温降脚边,啪嗒一声,她在周遭倏地明亮的同时怔住。
她在今天以前,从来没有进过陌生人的家,也没受过这样的待遇。
特意找出拖鞋给进门的人在她的理解里,是对待客人的方式。
她是客人吗?
作者有话说:
迟子哥:什么客人,未来老婆。
第5章 、降温
不远处的迟越注意到她又跟块木头似的呆住了,停下脚步,问:愣着干嘛?
温降被他一催,心头的那丝触动跟着破灭,赶紧脱掉鞋子,换上拖鞋,轻轻把身后的门带上。
他家的地面很干净,大理石光可鉴人,漂亮的金色纹路映着玄关顶部弧形的水晶灯,显然不应该被她的鞋子弄脏。
台阶下整齐地排着几双球鞋,应该都是迟越的,看得出有专人打扫家里的卫生。
温降直起身来,亚麻底的拖鞋走起路来不会咯吱作响,她进门后也没有东张西望,自觉走到迟越身后一米的位置站定。
迟越瞥她一眼,这才往餐厅走。
眼角的余光注意到她亦步亦趋地跟了上来,仿佛被一条无形的绳子栓到了他身上,长了尾巴似的。
岛台上的玻璃壶里还有水,迟越给自己倒了一杯,问她:你喝吗?
温降第一时间摇头:不用了,谢谢。
迟越不置可否,仰头喝完水,把杯子搁到一旁。
一杯冷水浇下去,胃里的灼烧感缓解了一些,他想了想又问:会做饭吗?
温降这次点了点头。
迟越也不跟她客气,都把人带回家了,总得给她找点事做:那你帮我煮点东西吧,什么都行,我去洗个澡。
好。温降答应下来。
他们一放学就去KTV了,喝了不少酒,应该是没吃晚饭。
迟越听她应下,正准备走,又收回脚步,想起来提醒:你要是饿了,也给自己做点。
要不然就她这副胆小怕事的样子,估计就是饿死也不敢有动作。
温降心头微动,抬起眼帘看他,喉咙里却发不出声音,连一句嗯都说不出来。
迟越转头避开她的视线,绕过中岛往客厅的方向,中途却听她迈着小碎步跟了上来,轻声问自己:可是,我现在做饭不会把你爸爸妈妈吵醒吗?
他的脚步蓦地一顿。
温降不知道自己的话有什么问题,只是跟着他停住。
等面前的人重新拾起步子,他的语气让人听不出异样,只回答:我家没人。
哦温降松了口气,老老实实转回去。
迟越家的厨房很大,而且有两个,台面都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尘不染,连锅和调料都看不见。
温降只好挨个打开橱柜和抽屉寻找要用的东西,几乎有些晕头转向,最后总算在那面与墙体连成一片的隐形门后找到嵌入式冰箱,此外还看到了蒸箱烤箱之类的大型厨具,她都不会用,只能默默关上。
冰箱里有不少新鲜蔬果,冷冻柜里更是满满当当,但她只会一些简单的家常菜,又没时间给他煮米饭,只能下挂面。
之后怕单纯的挂面不够丰富,还煎了鸡蛋,炒了一点洋葱牛肉做浇头。
然而即便如此,温降把那碗面端到餐桌上时,还是觉得太寒酸了。
他家的餐桌长到可以坐八个人,足够农村摆流水席,现在却只有一碗面。
可她已经来不及弥补,才盯着桌子看了两秒,就听耳边响起一个声音:做好了?
温降没听见他洗完澡出来的动静,猛地转过脸,差点被这声吓得后退两步,之后才心有余悸地冲他点点头。
迟越看出她被自己吓到,奇怪地皱了一下眉,在餐桌边坐下,把擦头发的毛巾丢到另一张椅子上。
他的黑发还湿着,侧脸轮廓挺峻,一如雨水洗过的崖上青松,额前碎发在眉眼间落下阴影,是拢着蒙蒙雾霭的山间林泉。
那件沾满了KTV里烟酒味的卫衣已经换下了,现在只穿了件简单的黑色T恤,把他的骨架映更纤细,放在桌上的手臂白皙,隐隐能看见手背上淡青色的血管。
温降看他伸手拎起筷子,不由紧张地咽了咽口水,怕他觉得不满意。
但迟越看到那碗面一句话也没说,只是低下头来安安静静地开吃。
他握筷子的姿势不是很标准,简直像小孩子,但手又分明是成人的手,修长,骨节分明,指甲也修剪得干净整洁,跟那些留着又脏又长指甲的混混不一样。
说起来不论是他的外表还是气质,都跟混混没有半分相似,完全是教养良好的公子哥。温降想不明白像他这样的人到底是怎么跟森骏混到一块的,还给他们这么多钱。
她想得走神,就这么站在原地盯着他瞧。迟越还没吃两口就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只好放下筷子,没话找话:你不饿吗?
温降摇摇头表示不饿。她下午吃了两碗馄饨,虽然不多,但现在还能坚持得住。
好不容易想到的话题瞬间结束。
迟越转头看她一眼,发现她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就这样在餐桌边站着,像是脚底下生了胶。
他觉得尴尬,但不知道该怎么办,抓了抓湿漉漉的头发,瞥了眼正对面的位置,让她坐到那儿去显然也很奇怪。
最后只能示意:你去沙发坐吧。
温降闻言,也反应过来,如获大赦地离开。
客厅顶部做了挑空设计,近三米的螺旋吊灯从二楼悬挂下来,把整栋房子照得明亮。温降坐下时,注意到他家的沙发尤其宽,少说有一米二,完全可以当做单人床用,要不是客厅空间足够大,放在这里会很拥挤。
她当然不能摊开手脚在沙发上乱坐一通,屁股只挨着高档皮具的边缘,背后空出一大截,坐得端端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