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行了,瞧你那副没出息的样儿!”赵小禹安慰道,“哥们再给你介绍一个更好的。”
“唉——”张律师低头看着泛着黄碱的尿池,“曾经沧海难为水啊!”
“那不是水,那是尿!”
“这是比喻。”
“比喻个屁,你趴下舔舔,看是水还是尿?”
吃完饭,陈慧送李佳铭上学去了。
剩下的人讨论了一会儿案情,就一起去了刑警队。
这个案子似乎已无悬念,根据各人的口供和证据,复原了案发时的情景,叶春梅怕是难逃故意杀人的指控了。
据叶春梅本人的供述,当时冯义欲强行和她发生关系,她把冯义蹬下床后,从里屋逃到了外屋,冯义当时已终止了犯罪行为,是她一时头脑冲动,正好看见了放在案板上的菜刀,于是拿起菜刀,返回里屋杀了冯义。
从刑警队出来,张律师说,已排除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可能,妥妥的故意杀人,加上叶春梅的杀人手段残忍,且在杀人后没有自首,所以情况不容乐观。
李建国问:“会判死刑吗?”
张律师说,现在要想办法证实,叶春梅和冯义同居,是不是受到了胁迫,两人在同居期间,冯义是不是对叶春梅进行过多次强奸或虐待。
也就是说,要证实冯义是不是恶贯满盈,其行为是不是达到了让人无法忍受的程度。
但这些,都是软指标,不好取证。
而且,两人同居了那么长时间,冯义并没有限制过叶春梅的自由,叶春梅完全可以寻求警方帮助,但事实上,她并没有,她甚至没有选择离开冯义,而是继续和他一起做传销,间接地证明,她对冯义的行为是允许的,最多是个“半推半就”的态度。
“不好办啊!”张律师忧心忡忡地说,“她如果自首,情况就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