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 作者:管仲
第 117 章
〔二九〕安井衡云:古本衣作哀。張文虎云:哀疑●字之訛。張佩綸云:衣哀均辰之誤。●,古文觶。蓋●省為辰而壞為衣,或作哀。《鄉飲酒禮》、《燕禮》、《特牲餽食禮》均有舉觶之禮。君當拜,不當舉●也。郭沫若云:衣或哀殆卮字之訛。元材案:作衣者是。舉者提也,猶攝也。舉衣而問即攝衣起立而問,所以示尊敬賓客之意。《管子.小稱篇》管子攝衣冠起對曰云云,即其證。兩張及郭氏說皆非。
〔三0〕王壽同云:終當為給。下文民多稱貸負子息以給上之急,度上之求。是其證。陶鴻慶說同。聞一多云:令當作今,屬下讀。元材案:王、陶說是,聞說非也。下文云:吾聞子假貸吾貧民,使有以給寡人之急,度寡人之求,使吾萌春有以倳耜,夏有以決芸而給上事,子之力也。此言給其上令,與給寡人之急給上事,句例正同。
〔三一〕張佩綸云:齊首而稽顙,當作拜手而稽首。飲酒之禮無稽顙者。《儀禮》作再拜稽首。元材案:下文亦有齊首稽顙之語,證明此乃著者習用術語,與古禮無關。齊首,首與地齊;稽首,以額叩地,乃封建社會中最恭敬之禮節。張說太拘。
〔三二〕元材案:堂下,堂陛之下,解已見《輕重甲篇》。不言獻君而言獻堂下者,敬君之詞。
〔三三〕元材案:春有以倳耜二語,又分見本篇下文及《輕重甲篇》,解已見《甲篇》。
〔三四〕丁士涵云:寵疑窮字誤。于省吾云:按丁說謬。寵謂榮寵。《楚語》其寵大矣注:寵,榮也。此言寡人之德子而對於子無所榮寵也。元材案:于說是也。《漢書.成紀》陽朔五年詔曰:寵其強力。師古注云:謂優寵力田之人。與此寵字用法正同。
〔三五〕豬飼彥博云:故字曰字衍。王念孫云:衍
曰字。聞一多云:曰皆二字互易。元材案:聞說是也。
〔三六〕元材案:使無券契之責,解已見《輕重乙篇》。
〔三七〕元材案:父教其子二句,解已見《輕重乙篇》。
〔三中桓公舉衣而問,
桓公曰不可兩句中之桓公二字,皆當作君字講,使與上文君之棧臺之職、君因酌之二句用字相合。則此事全為著者假託管子運籌帷幄之言,更為彰明較著矣。此種文法,《戰國策》最常用之。《史記》記蒯通說范陽令事,亦與此同。
管子曰:昔者癸度〔一〕居人之國,必四面望於天下〔二〕。下高亦高〔三〕。天下高,我獨下,必失其國於天下。
桓公曰:此若言曷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