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 作者:管仲
第 25 章
嬴嬴縮縮,因而為當。死死生生,因天地之形,天地之形,聖人成之
。小取者小利,大取者大利,盡行之者有天下,故賢者誠信以仁之,
慈惠以愛之,端政象,不敢以先人。中靜不留裕德無求。形於女色,
其所處者柔。安靜樂行,德而不爭。以待天下之濆作也。故賢者安徐
正靜,柔節先定。行於不敢,而立於不能,守弱節而堅處之。故不犯天時,不亂民功。秉時養人。先德後刑。順於天,微度人。善周者,明不能見也。善明者,周不能蔽也。大明勝大周,則民無大周也。大周勝大明,則民無大明也。大周之先,可以奮信。大明之祖,可以代天下,索而不得,求之招搖之下。獸厭走而有伏網罟一偃一側,不然不得,大文三曾,而貴義與德。大武三曾,而偃武與力。
正第四十三
制斷五刑,各當其名。罪人不怨,善人不驚曰刑正之,服之、勝
之、飾之、必嚴其令,而民則之,曰政。如四時之不貣,如星辰之不
變,如宵如晝,如陰如陽,如日月之明,曰法。愛之生之,養之成之
,利民不德,天下親之,曰德。無德無怨,無好無惡,萬物崇一,陰
陽同度,曰道。刑以獘之,政以命之,法以遏之,德以養之。道以明
之刑以獘之,毋失民命。令之以終其欲,明之毋徑。遏之以絕其志意
,毋使民幸。養之以化其惡,必自身始,明之以察其生,必修其理。
致刑其民,庸心以蔽,致政其民,服信以聽。致德其民,和平以靜。
致道其民,付而不爭。罪人當名曰刑,出令時當曰政,當故不改曰法
愛民無私曰德。會民所聚曰道立常行政,能服信乎?中和慎敬,能日
新乎?正衡一靜,能守慎乎?廢私立公,能舉人乎?臨政官民。能後
其身乎?能服信政,此謂正紀。能服日新,此謂行理。守慎正名,偽
軸自止。舉人無私,臣德咸道。能後其身,上佐天子。
九變第四十四
凡民之所以守戰至死而不德其上者。有數以至焉曰:大者,親戚
墳墓之所在也;田宅富厚足居也。不然,則州縣鄉黨與宗族足懷樂也
。不然,則上之教訓習俗慈愛之於民也厚,無所往而得之。不然,則
山林澤谷之利足生也。不然,則地形險阻,易守而難攻也。不然,則
罰嚴而可畏也。不然,則賞明而足勸也。不然,則有深怨於敵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