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对自己的血统自卑过吗?
莉齐头脑乱糟糟的,半晌才答道:能。
好姑娘。艾德勒摸了摸她的头发,有了女儿后,我才发现,这个世界对女孩来说,真的太残酷了。哪怕我有钱有势,也无法让你毫无痛苦地得到应有的一切。
莉齐抬起一双茫然的眼睛瞅着他,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尽管她不时会冒出一些叛逆的想法,可她的身体仍处于一个保守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女孩始终是被呵护、被疼爱、被追捧的对象,只有男人才能接触到世界残酷的一面。
艾德勒没有解释,只是说:时间到了,我的小猎人。再跟我待在一起,你尊贵的伯爵先生会伤心的。他好像融入不了我们的上流社会。你快去跟他说几句话,安慰一下他那颗格格不入的心灵。
莉齐点点头,内心还在默默琢磨父亲的话这个世界,对女孩来说,真的很残酷吗?
她想不出答案,就暂时把这话抛到了脑后。
兰斯看上去的确不太适应美国人的社交,面有倦色地应付着各种问题。
的确,他来自于一个文明的国度,这个国度曾是欧洲的中心和焦点,就连傲慢的英国人都热衷于模仿法国人,吃法国菜,更别说美国人了。他看不上这些模仿者是正常的。
那么,他会看不起她吗?莉齐想,他要是看不起她,她该怎么办?
就算他看得起她,法国的上流社会也总会有人看不起她,到那时,她又该怎么办?
父亲的话像是一个题目,一张试卷,等待她去作答。可她才十六岁,刚从未婚少女变成一位太太,她无法从有限的人生经历中找到答案。
七月份,他们结束了蜜月旅行,前往巴黎。
这是她第一次来巴黎。仅从外表来看,这座城市与纽约、波士顿、新奥尔良等年轻城市没什么区别。街上跑的仍然是马车,而不是据说要取代马车的无马车。
电车的铃声和喇叭声跟新奥尔良的一样吵。女人的帽子倒是与美国女人的大不相同,但也看不出高明之处。
一辆轻便马车经过,一位太太擎着阳伞伞面几乎遮不住她那高高耸起的发髻,惹来了不少艳羡的目光。莉齐不由大惑不解,不知道她们在艳羡什么。
人人都向往巴黎,人人都模仿巴黎,究竟在向往和模仿什么呢?
夏洛莱府邸在圣日耳曼区。那里极其安静,除了各家花园里修剪草坪的仆人、享用下午茶的贵妇,以及冷不丁蹦出来的松鼠和兔子,基本上看不见别的活物。
莉齐终于觉出了区别她在纽约、波士顿、新奥尔良的住宅虽然也很豪华,但绝不会这样安静,如同肃穆的教堂。
走下马车,对面的太太见她和兰斯手挽手,立刻亲切地朝她打了声招呼。
莉齐已经知道,大多数贵族都非常温柔可亲,哪怕他们很看不起一个人,也不会当着那个人的面作出鄙夷的神态,说一些尖刻的话。
不过,他们的仆人就不会这么有风度了。那些仆人似乎继承了主人的身份、地位和意志,是主人的另一张嘴。主人碍于体面不能干的事,全由他们来干。
莉齐觉得,要不是她足够有钱,那些仆人说不定会张口骂她乡巴佬。
要是没有父亲那番话,就算她是个叛逆的女孩,也会尽量去讨周围人的尊重和欢心。这是一个人来到陌生地方的本能。
但父亲的话,不时就会在她的脑海中回响她不能像母亲一样,被名誉捆绑,去做一些无用功。
她嫁给兰斯,是为了拿到上流社会的门票。
现在,人们只要提到艾德勒,就会想到德夏洛莱家族,想到漫长的法兰西岁月,想到神秘的圣日耳曼区,不会再说他是北方佬或投机家,也不会再在宴会上有意无意地疏远他。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至于别人怎么想,就随他们去想吧。
她和兰斯始终相敬如宾,毫无激情。
老实说,她总觉得兰斯还活在上个世纪或者说,中世纪。
他爱看书,却不爱接收新知识。
车夫们聚在一起窃窃私语,说资本家想让一种没有马的车替代马车,他们可能要失业了。
他听见这话,立即把车夫训斥了一顿,说只要德夏洛莱家族存在一天,就不会放弃马匹,去坐那种肮脏的东西。
没有哪个上等人会坐没有马的车,他冷冷地说道,你见过上等人骑自行车吗?
莉齐不觉得骑自行车有什么问题,感觉他的火气来得莫名其妙。
除此之外,他的爱好也像与时代脱轨了一般。已经一八九五年了,他和他的朋友们却仍然沉迷于正歌剧。
噢,那简直是折磨!
莉齐完全想不出那玩意儿有什么可看的,剧情冗长,旋律沉闷,女主角都是仙女,男主角都是男神,跟活人的世界没有丝毫关联。
最要命的是,无论是说还是唱,都是意大利语她一个美国人,为什么要枯坐在法国的剧院,听意大利的歌剧?
为什么不看电影呢?她想不通,三个小时的正歌剧,够看多少部电影了。
她隐隐意识到自己嫁错了人,但因为父亲的存在,并不惊慌,也不害怕,继续过着伯爵夫人的生活。反正不管怎样,父亲总会支持她的。
哪怕她要离婚,父亲都会支持她的。
直到一封信打破了她平静的贵妇生活那天,刚进入九月份,她正在镜子前,试戴新帽子,欣赏自己的风姿,突然收到了一封从新奥尔良寄来的信。
她不由有些纳闷谁会给她寄信?一双冰冷的金色眼睛在她的头脑中一闪而过。她没能捕捉到。她早已忘了有谁长着一双金眼睛。
噢,她想起来了!她在新奥尔良救过一个魔术师,让他有困难就给她写信他叫什么来着?记不清了。
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寄到巴黎来的,但她还是颇愉快地拆开了信封。
然后,就看到了一行简洁而恐怖的文字:
艾德勒先生已于一周前在加勒比海失踪,特此通知。
埃里克回到了新奥尔良。
离开的时候,他狼狈不堪,冷汗直流,在火车的行李车厢住了将近半个月。
回来的时候,他骑着一匹黑色烈马,一身剪裁考究的黑色大衣,衣摆垂至膝盖,里面是白衬衫和深灰色波纹绸背心,纽扣上垂着一截黄金表链,脚上一双窄紧的皮靴,银马刺锋利锃亮。
他扯着缰绳,在街上慢慢地走着,神态平静沉稳,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般来说,除了那几个特别有钱的、不需要用马车证明身份的上等人,人们对骑马的人都持有偏见,认为他们是乡下来的下等人,马路上撞见了也很少避让。
然而,没人敢不避让埃里克的烈马。
不仅因为他一身新装,气质冷峻,看上去像个有地位的绅士,而且因为他骑马的动作,具有一种冷漠而凶狠的力量,仿佛体内流淌着掠食野兽一般危险的血液。
人们不禁怀疑,假如他们不避让的话,他会一扯缰绳,用马刺一踢马肚,毫不犹豫地从他们身上跨过去。
新奥尔良人只在西部尚未开化时,见过这类人不能说是人,而是十恶不赦的亡命徒。
再说,他也的确像个亡命徒,尽管西装革履,脸上却戴着面具,皮带上还挂着枪套和绳索什么样的人才会随身携带绳索?这里又不是草原,需要他用绳索去套牛角,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这绳子是用来绑人的。
是了,只有穷凶极恶的逃犯,才会有这样可怕的气质,才会用面具遮掩自己的面貌。
一时间,人们纷纷逃进屋里,家远一点儿的,便逃进旅馆和打牌室。不一会儿,巡逻的警察就过来盘问了。
埃里克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