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个字击碎了薛轻青所有的自尊和遮盖,刚刚浮起来的那一丝甜蜜和信任荡然无存。恋爱就是这样,前一秒中可能还在千里高空的云端,下一秒就有可能摔下来粉身碎骨。
眼泪突然不听话的夺眶而出,薛轻青拼命的在骂自己,不要这么不争气,不许哭,不许哭!可是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了……
陆朝南很快就回来了,看着她红肿如小兔子一般的眼睛,笑了笑说,去擦擦脸吧,你看,都成花猫了。
薛轻青闻言只是点头,去洗手间补妆回来的时候,她把单买了。
一顿饭又吃得如鲠在喉。
他的谈笑风生,他的幽默,现在都化成了悲伤的鱼刺,卡在她的心口,卡在她最致命的地方。让她不由得刺痛难耐。
出门以后,陆朝南捏了捏她还有些红的鼻头,说:“为什么偷偷去买单?想用这种方式跟我划清界限?!”
薛轻青说:“只是想在你我的关系上,尽自己能尽的努力。上帝只救自救者。”
陆朝南眯了眼眸看她:“你我的关系?!是什么关系?!你还没说你爱我。”
薛轻青低头:“我是没说你爱我,但不代表什么。真的。朝南。我不想解释。”
陆朝南开怀笑了:“小丫头,学我学得很像阿,你这个小家伙,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说你爱我!”
陆朝南,我不说,正是因为我太爱你。你永远都不会明白,你一直在骗我。哄我开心,难道是因为寂寞么?还是觉得我好骗?只是个初出茅庐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
本来说要送她回家的,可是临了陆朝南又接了个电话,薛轻青看得出来他的为难。于是懂事的摆了摆手:“我自己坐车回去,顺便去超市买点水果。”。
没等他说什么,自己已经紧咬着下唇上了taxi,头也不敢回,落荒而逃。
薛轻青不知自己是怎么回的家,她甚至都不想去洗澡卸妆,一头扎在被窝里,发呆。回想起认识陆朝南的这段日子,她觉得自己真像是在做梦似的,又想到那个女孩子,她那么漂亮、聪明、高贵、温柔,自己是个女人都看着喜欢,别说男人了……
他们还联系么?即使以前有过那样伤害的过往,陆朝南依然将她放在心头最隐秘的位置么?她从未这样心灰意冷过,她将自己蜷缩起来,压抑着呜咽的声音。
陆朝南啊陆朝南,你知道吗,其实我都原谅你了!薛轻青无助的流着眼泪,其实自己已经原谅他了,不就是曾经喜欢过一个人吗?不就是他动辄还带着那个人的痕迹吗?可老天为什么偏要让她看到那行字呢?
为什么!
痛定思痛地过了两个星期,说不发短信不打电话,不发e-il确实有些刻意。可是到后来,她实在是忙得无法分身。
之后又是年会,这次薛轻青要负责整个会场的策划和接待工作。
公司上上下下一千多人,差点把她忙坏了。
因为人力不够,而且又是年终,找不到兼职的礼仪小姐,所以只能自己上了。
那天陆朝南在酒店门口看见她,一袭紧身的蓝底烫金旗袍,脚上踩着六七公分的高跟鞋,一打眼看上去,真真可以说是光彩夺目,他敢说那天只要是看见她的男人,当天晚上或多或少都会想起她。
但这惊艳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紧接着他就觉得生气,心里夹着隐隐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至从那天吃完饭之后,她就如同准备从他的生活中淡去一样,再没有了一丝联系n上的头像,也都是晦暗的。
席间去洗手间的时候特地去了一趟大堂,站在二楼的回廊上,隔着透明的旋转玻璃门隐隐约约能看见她的影子,倔强的样子让他心里不由自主地竟会想起:她是不是还在生气了?倔强地挺直脊梁,固执的样子像个小孩子。就是这个时候看见了她趁人不备往后两步退至阴影里,表情痛苦地用力捶了捶腿,看见人来又立即站回原位置,脸上堆起笑,尽心尽力地迎接每一个来来往往的客人。
是个傻孩子,是不是?与其这样堆起笑脸逢迎每一个人,还不如只来逢迎他。只要她哄得他开心,她要什么他又会不给呢?
陆朝南对她的这点儿小骨气简直嗤之以鼻,很想看,非常想知道,她究竟能够坚持到什么时候。然而终究还是无端地放任了自己心里的那点舍不得,给她买最好的鞋,希望她会因此而觉得舒服一点。
没想到薛轻青生气起来还真是!秘书回来来告诉他的时候见他脸色难看,忙忙替他找台阶说:“我知道陆先生也是一番好意。但是按照我们老家的说法,男生送女生鞋,是希望她远走高飞的意思,寓意上似乎有些不太好。”
他以为她也知道送鞋的意思,所以随手转送给了那位值班经理,然而蓬勃的想要看热闹的心理一点一滴地膨胀起来。他很想知道,这个女人的骨气究竟能够持续到什么时候。
她没有再和自己联系,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两个星期,直到现在。她没有再和他说话,当他和她的那段过往像缕青烟一般挥挥手就散。他真是奇怪,一个女人究竟要修炼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做到这样处之泰然,即便当他假装镇定地站在她面前,她也能够安安静静表现得若无其事。
他知道她和他之前的那些情人不同。一个人的欲望,就算掩饰得再好再细心,也总会透过一些细枝末节而表现出来。眼睛是一个人表达自己感情的窗口。他注视过她的眼睛,真漂亮,平和安宁,找不出一丝贪婪的影子。可这样的眼睛看着他的时候太过专注沉迷,像一只手,骇然掀起他掩在心里的那层遮盖,底下却是惊涛骇浪,连带着翻卷起他心里深重的罪恶感和羞耻感。
陆朝南承认自己最初不过是想和她玩玩。因为众所周知,他有钱,他初次见到她的时候那感觉就像一个自负的猎手遇到了符合自己口味的猎物,那气味对了,没有道理,诱惑得人快速地出手追捕。而他,他太过清楚自己的魅力,何况,还有钱财为他镀得一身金光,所以,她的落入,毫无悬念,更无挑战。
虽然她懂得经营感情的策略,不过说到底,到他这个年纪,比她大八九岁,什么没有见过?得来的太过容易,他也就只把她当作自己衣柜里众多衣服中的一件,平时无事,挂在那五颜六色的衣服一起,偶尔他打开衣柜看一看,也算素白可爱。他累了倦了或被五颜六色迷了眼睛时,看到这片素白,心就安定下来,仿佛一个风尘仆仆的旅人,长途飞行之后,步下飞机,有豪华舒适的黑色车子在机场外接起,然而一路繁华过去,灯红酒绿、舞榭歌台,不过被冰冷的车窗隔在了尘世之外,只有当步入酒店,登记完毕,拿了钥匙刷开房门,最后放下手中的行李,这才安定,这才安定……
可她毕竟不只是一件衣物。她喜欢他,他看得出来,不知道是不是爱,但她的眼睛里面写着仰慕。他原以为她喜欢他,而他看上了她,已把她当成了一件私有财产,谁知这件财产竟和他完全没有干系。
陆朝南从长安街出来了以后,慢腾腾地开着车子游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