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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后很久,主人方知,她所居内堂,实是无伤早年所设的密室。自她出生之日开始,密室便成为了她的卧房。一直以来,没有仆人进出此屋。时日一久,她也习以为常,未觉有异。正因如此,主人避过了那场浩劫,却从此与父母天人永隔。
“宰相无伤,理朝有方,护国有功。……奈何英年遇刺身亡……本王定亲自彻查……追封无伤为护国侯,谥号忠武。”
一纸昭下,满朝哗然、百姓唏嘘,世人嗟叹:天下竟然有人能杀无伤?
无府上下一百二十九人,皆命丧贼人之手,无一生还。天下至强,竟落得如此下场,实乃可悲可叹。此乃坊间民众的说法。
主人忍受着百姓的流言蜚语,一路蹒跚跌撞,逃出王城。当日狂风大作、暴雨不歇,主人无处可避,藏身于一处破庙之中。庙外电闪雷鸣、庙内阴湿寒冷,主人缩身,抱臂坐于废庙一角,满脸的泪水比屋外的大雨还来得磅礴三分。
昨日的繁华满室、歌舞丝竹,此刻宛如一根尖利的钢针,直刺主人心肺,疼得她几欲死去,这是我从她心里窥视到的感受。
“自此之后,只有你们与我相伴。我本无双,今唤烙心。天下再无无双。”她右手紧握“抚尘”、左手轻抚我身,低声呢喃。那凄楚的声音听得我青光四射,我却只能与闪闪发亮的抚尘对视而望。看到姐姐浑身阴鸷的寒光,我知,今日之后,抚尘亦甘愿忠心于她。
抚尘与我,本就同心,本不相离。无伤将我赠予无双,便也将抚尘一并相送,不在话下。
此后,主人埋名隐于乡间。成日练剑,剑法日益精妙,逐渐可以以剑风割落近处的草木。偶有村人路过,皆唤她烙心,不是无双。
“终有一日,我会正名返乡,亲自手刃杀父杀母仇人!”某日,主人紧握抚尘,低头咬牙切齿地说。我看到她眸中寒光闪闪,心下欢喜,那是我喜欢的眼神。
又过三年,主人的剑法已经快到可以隐于无形。剑未出鞘,而三米外的百年大树已倒。
主人扬唇微笑,对自己的神速进境,她深感满意。可她不知,如此高超的剑法造诣,一半是因我和抚尘。世人皆知“抚尘”却不知“抚心”,然“抚尘”之利源于黑玉“抚心”。抚尘与我,同心而舞,若失了我,她也不过是一柄寻常好剑。且,我能读心,能最大限度提升人之潜能。无双有我,修为自然一日千里。
另一半,自是她先天聪慧,又得无伤真传。可是无伤剑法虽凌厉霸道,却有一个缺陷,此剑法只能慢慢修炼,不可图快,若进阶太疾,则修行者会患周期性血脉逆流之症。进阶越快,则发作周期越短,每个周期,有一日全身瘫软无力。那时,修习者将脆弱得堪比一只小小的蚂蚁。纵使如此,主人依然孜孜不倦、废寝忘食地整日练剑。
不久之后,主人携了抚尘,带着我俩离开乡间,四处云游打探消息。一路走走停停,倒从未为银两挂怀。少了银子,她便换上男装,替城中巨富保镖、行刺,一年如此三五回,盘缠也足够全年开销。常年习剑,她周身散发着勃勃英气,一袭男装加身,旁人竟也看不出她是个妙龄少女,只道:好个翩翩美少年。
如此又过三载,主人已经长到了十六岁。
经长期打探,主人获悉,当年灭门无府上下的,是一名叫齐风的年轻男子。此前,世人从未听闻此人。无府灭门之后,雁王亲查此事,结果无疾而终,那个叫齐风的男子也人间蒸发般,再未于江湖上露面。
主人听完颇感蹊跷,却不便细细追问,只知是个名叫齐风的少年刺客,杀了她的全家,将她的一切毁于旦夕之间。父母双亡那日,她曾细细打量无伤腹部的伤口,那伤口亦是为剑所伤,与一般剑伤不同,那道伤口被剑身没入之后,又旋了几圈,似是由内力所致。此等怪异剑法,江湖上能舞之人,恐怕不多。
主人低头,计上心来。
民间,向来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莫过于一年一度的武林盛会。大会举行期间,天下群英相聚一堂,比试切磋,各显其能。若去比武会场,或许可以了解一二,就算齐风不在,亦无妨。只要能打探到那剑法的出处即可。主人心想。当她这么思量的时候,我看到姐姐抚尘在微微作响,她肯定早已按捺不住、欲一试身手了。
待武林大会开始之日起,主人每日身着长衫、以白布遮面,赴身赛场。大赛进行七天之后,冠军决了出来。
主人沉默,比赛之人,无人使那剑法。此行无果。于是她观完赛事,便欲转身离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