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花摘叶 作者:蓝莓的刺蓝色的树绿色的海
第2节
苏叶看出“哥哥”有点不高兴,便没话找话的说:“沈叔叔和王公子有点像我爹和娘亲,爹爹活着的时候总被娘亲支使的团团转,他还笑嘻嘻的很高兴。”
杰克“咚”地一声将一个茶杯放到她面前,把她吓了一跳。
“喝口水,这菜太甜。”
苏叶不敢反驳,连忙端起来喝了一口,下一瞬却“噗”的一声全喷了出来——杯子里装的是酒。
“哎呀,对不住,没注意给你倒了酒。”杰克连忙道歉,用手帕给苏叶擦嘴。
苏叶觉得他就是故意的,决定自己还是少说话多吃菜的好。
苏叶不说话了,杰克却又开了口。
“小妹妹,你觉得沈大侠和王公子谁比较好?”
苏叶不傻,所以她答道:“都好。”
杰克笑道:“哦?”
苏叶咽下嘴里的苹果解释道:“沈大侠心眼好,脾气好。王公子长得美,医术高。”
“小鬼灵精。”杰克笑着点一下她的鼻尖,又问道:“喜欢沈大侠吗?”
“喜欢!”这次答得不假思索。
“王公子喜欢你吗?”
“……”
“你觉得沈大侠能劝动王公子帮你吗?”
“……”
“知道王公子为什么不喜欢你吗?”这次杰克自问自答了。“因为你和沈大侠的儿子年纪相仿啊,沈大侠的儿子也没有父亲在身边照拂,所以沈大侠格外照顾你。王公子看了心里能高兴吗?毕竟他又不能给沈大侠生小孩。”杰克意味深长的笑了。
苏叶看着杰克森白的牙齿,不想吃拔丝苹果了,想哭。
此刻,被人背后嘀咕的王怜花正舒舒服服的半躺在浴桶里,玉白的手里握着一只翡翠酒杯,颐指气使的摆布沈浪为他服务。
一忽儿要吃葡萄,一忽儿要添酒,一忽儿直呼水凉了要沈浪快添热水。沈浪丝毫不介意自己已经沦为小厮的角色,正如苏叶所说,他笑眯眯的还挺高兴。并在完成王公子的指令之后主动搬个春凳坐在浴桶旁边,为王公子洗头发。
王怜花见他如此识趣,反而无趣起来。一口一口的抿着杯中美酒,不知在想些什么。沈浪忽然叹道:“可惜那一捧桃花,若此时将那花瓣洒在浴桶中,王公子正好可以洗个香喷喷的花瓣浴。”
王怜花冷哼一声,问道:“沈大侠可知桃花几月盛开?”
沈浪偏头想了想,大道:“若在温暖的南方,大约三月即可开花。此地偏寒,四月能开就算早的了。”
王怜花道:“却也未必,北地也有爱花之人,早在深秋之日就将那花树移入盆中,精养于温室之中,那花期甚至会比南方更早。”
沈浪点头道:“正是。那苏叶说是自己从山上采回来的,可见是说了谎。”
王怜花白了他一眼,讽刺道:“沈大侠现下可算知道这孩子不诚实了?
沈浪慢条斯理的洗着手中那把乌黑润泽的长发,笑答道:“非也。”
“在下是从王公子无缘无故的搡了那孩子一把之时,就觉得她有蹊跷之处。”
王怜花闻言瞪起眼睛,一把夺回沈浪手中的头发。怒道:“那你还……”那你还对她那样好?!
沈浪看着自己空了的手,略一思索,又捞起布巾给王公子擦背。
“她还只是个孩子,许是救母心切,又许是受了他人的胁迫。人之初,性本善,如果加以引导和感化,也不是无药可救。更何况……”他露出一个很有趣味的笑容,却打住不说了。
王怜花按耐不住好奇,烦躁地追问道:“更何况什么?莫非那孩子貌似忠厚老实,内里却诡计多端,与沈大侠如出一辙,是沈大侠不为人知的一个女儿?”
沈浪闻言,却“噗嗤”一声笑了。随即懒洋洋的答道:“王公子想多了。沈某不过是想看看王公子吃醋的样子而已。”
王怜花一愣,随之气结。想要鞠一捧洗澡水泼在那张俊美却狡猾的脸上。又觉得此举颇似泼妇,便硬生生的控制住自己的手。换个舒服的姿势,把自己的长发交还沈浪让他继续洗。慢声道:“我和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吃什么醋?倒是沈大侠,好似对我那英俊潇洒的师弟有几分不善呐。”
第五章 奇毒
沈浪其人,相貌讨喜,脾气谦和,无论是他人对他表示善意或恶意,他都能一笑置之。
自与杰克相识,他也保持着一贯的温雅有礼,保持微笑,未出一句恶言。王怜花的指责,好像是欲加之罪。沈浪也问:“何以见得?”
王怜花神秘莫测的一笑,附耳道:“感觉。”
沈浪也笑了,学着王怜花的样子也附耳道:“王公子的感觉……准得很。”然后他收起笑容,正色问了一个问题。“王公子你说……一个男人突然发现他的妻子和另一个男人悄悄跑掉了,会是什么心情?”
“当他千辛万苦找到妻子,发现他们原来是青梅竹马,彼此互相信赖,他又是什么感觉……?”
“那个拐走他妻子的男人博学多才,而且英俊潇洒……”
王怜花几次要插嘴都没成功,只好笑倒在浴桶里,拍着水叫道:“妙极,沈大侠这是承认自己吃醋了?”
沈浪的回答干脆而严肃。“是!”
王怜花更是笑得前仰后合。笑着笑着,他感觉有点不对味。
沈浪静静的看他笑,一言不发。
沈浪真的生气了,他的感觉准的很。
“那是我的师弟啊。”他又想笑:“沈浪你这味儿吃的可不对头。”
沈浪道:“在下不知王公子也是有师门的人,在下还以为王公子一身绝学都是令堂王夫人所授。”
王怜花哭笑不得:“我怎么就不能有师门了?三人行,还必有我师呢!本公子虽然天纵奇才,也不是生下来就开口能言,提笔能写的。”
“我母亲自然是没少教我本事,但她……她也是很忙的。”
王夫人是很忙,忙些什么,沈浪也是知情人。于是他的脸色缓和了一些,试探的问道:“尊师能将王公子教成空前绝后的一带奇才,想必是个令人钦佩的武林前辈吧?”
说来说去,还是怀疑王怜花在编造私逃的借口,王怜花气结。“哗啦”一声从浴桶里立起,水淋淋的跨出来就要走。
沈浪拦住了他。“你去哪里?”
“去找师弟,”王怜花目无表情,冷声道:“你去盘问他,本公子累了!”
沈浪一把抱住了他。
“你没穿衣服。”
“本公子长得周全,不怕人看!”王怜花被他勒的透不过气来,胸臆间怒火更盛,抬手在沈浪背上大穴上乱捶乱擂。这沈浪倒像是真练过金钟罩铁布衫,任他捶打就是不撒手。凶戾之气浮上漂亮的桃花眼,王公子捻起了指间闪亮的银针,直刺向沈浪后颈的大穴。
但是沈浪说了一句话,让他刺不下去了。
他说:“怜花,对不住。你突然不告而别,我慌了。”王怜花的心突然有些柔软。沈浪是从不慌的。至少认识他的人都未见过他有任何慌乱的时候——即便钢刀压颈,生死一线,他也总能游刃有余,将危机云淡风轻的化解开来。现在,他抱着自己,告诉他自己慌了。
因为自己不告而别——带着情绪的不告而别。
情绪来自一次茶馆里碰到的一个游历海外归来的武林同道,由于他在海外打败过几个东洋武士,更喜在茶馆酒肆里夸夸其谈,大肆宣扬自己的光辉形象。
其时沈浪和王怜花也被他那夸张的谈吐吸引,有趣的旁听他如何一刀震飞武士的长刀,如何打的那武士跪地求饶,又如何使得那些人追着他求着他拜师学艺,被他言辞拒绝……
王怜花听了不由暗笑,向着沈浪悄声笑语这骗子如何欺世盗名,东洋武士又是如何的看重荣誉,绝不肯失败后求饶,他顶多是打败了几个闲汉浪人,又或者连浪人也没打过,根本就是在自吹自擂,哗众取宠。
沈浪看他扮作一个面貌普通的商贾,一双隐在假面之后的漂亮眼睛闪闪发光,摇头摆尾的卖弄见识,不由生了促狭之心,低声笑道:“王公子何时被他打败过?”
王怜花一愣,随即不屑笑道:“他打败我?”
沈浪眉眼弯弯。笑道,“你不就是个‘浪’人吗?”
王怜花哭笑不得:“我什么时候扮过浪人?我怎不知?”
沈浪意味深长的低笑:“你现在不就是沈浪之人么?简称‘浪人’。”
王怜花这才知道不知不觉着了沈大侠的道。想发火,因为受了调戏。又想拍掌喝彩,因为这话说的实在有趣,又很打动人心。
两厢折中,他把手伸到桌下,想狠捏一把沈浪的大腿,以示惩罚和……亲密。
但沈浪浑身都是眼睛,他刚伸出禄山之爪,就被牢牢抓住,并被按到桌上的茶杯旁。
“上好的雪花毛尖,凉了就不好喝了哦。”身边人笑语盈盈。
王怜花有点想把茶泼到他那张俊美和煦的脸上。
这时,有别的听众起哄道:“张大侠,你那些英雄事迹咱们都听的腻了,你不如讲讲你在海外的艳遇来听听,也让咱们提提神。”
那张大侠挠挠头,大喇喇的道:“那东洋娘们儿个子矮小,说起话来叽哩哇啦,露出一口歪歪扭扭的牙齿,远不及咱中土的小娘儿美貌,在下可不愿和她们艳遇。”
这话引起一片善意的哄笑,都嘲他大约是吃不到葡萄故意说葡萄酸。那张大侠也不以为意,傲然道:“你们别不信。我问你们,要是你们眼前突然出现一颗光彩照人的明珠,还顾得上去捡米粒吗?”
不待众人再次发出哄笑,张大侠得意非凡的继续道:“你道我在海外看到了谁?”
“大名鼎鼎的第一美人朱七七!”
王怜花只觉沈浪的手顿时僵住,目光也牢牢锁住了那口若悬河的张大侠。
张大侠看此言镇住了所有的听客,愈加得意起来。
天下第一富豪朱百万之女朱七七,下嫁天下第一的名侠沈浪,是当年盛极一时的美谈盛事。后来这对伉俪淡出江湖,不知所踪,引起的猜测众说纷纭。
有说他们与好友归隐海外的,也有说沈浪与魔头王怜花生死一战,鱼死网破的,终是无法证实那种传言是真的。
如今时隔多年,又听到这对传奇夫妇的踪迹,不由群情激扬起来。立刻有人追问:“可曾看到沈大侠?”
张大侠颇为沮丧的摇头:“不曾见沈大侠露面。不过却看见沈大侠与朱夫人生的那个小公子!那孩子生的!真不愧是第一名侠和第一美人的后代,真真是气度非凡一表人才,还会叽哩哇啦的讲东洋话呢……”
王怜花抬眼看沈浪。
沈浪却只盯着那个张大侠。
他面无表情,目光专注的看着那张上下翻飞的嘴,仿佛就算此刻天降巨雷,震聋了他的耳朵,他也要看清那个人的唇语,不会漏掉任何一个字……
王怜花知道,此刻莫说将茶水泼到他的脸上,就算将钢刀插进他的胸口他也会岿然不动,以免错过那张大侠的只言片语。
王怜花抽出了自己的手,沈浪恍然不觉。
王怜花站了起来,沈浪仍在看那张大侠,听那张大侠。
王怜花走出了茶馆,沈浪没有跟出来。
王怜花抬头看天空,阳光明媚,普照万物。
他觉得身上有点冷,心里有点涩,整个人都有点不好。
可他又知道自己不该埋怨沈浪。沈浪为他抛妻别子,沈浪为他牺牲太多。现在沈浪只是想听一听自己儿子的近况,并没有过分——简直是可怜!
可是自己……自己……
王怜花突然惊觉自己变了。如果是以前,王大公子不高兴了,可以杀人,可以放火,可以去暖香阁和姑娘们笑闹胡混。
可现在……他都提不起兴趣。为什么呢?“是沈浪!”他想,“我被沈浪带坏了,居然连坏事都不想做了!”
“怎么办?我要杀了他?好像有点难。”
“要不,离开他?永不相见?好像更难。”
王公子站在大街上,满身都是阳光,却满心都是阴霾。
直到一个戴着大斗笠的青年满心欢愉的跑到了他的面前,大叫一声:“师兄!可找到了你!帮帮我吧!”
王怜花这才颤巍巍的吐出一口闷气。
那就,先离开他一小段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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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总算解释了王公子的不告而别了,今天脑洞有点发散,写到“师兄!可找到了你!帮帮我吧!”的时候,脑中出现了沙和尚的“大师兄!师父又被妖怪抓走了!”。
写到‘那就,先离开他一小段日子吧。’的时候,又想起灰太狼经典的“我一定还会再回来的~~~~~~~~~~~~~~~”
我是肿么了,别人都在毁童年,我是在童年毁同人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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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忽回眼前,王怜花叹着气收起了银针。沈浪还紧紧的抱着他,他还一丝不挂的光着身子。这场面有点滑稽,也有点令人心酸。
轻咳一声,他拍了拍沈浪的肩膀。“让我穿上衣服行吗,我的沈大侠?”
沈浪的个子比他稍微高了那么一点点,闻言就稍稍垂眸看着他的脸,那目光里有那么一点小心翼翼。
王怜花回看他。四目相接,好像有点尴尬,也好像有点释然。
便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沈浪松开了他,去捡地上王公子洗澡前脱掉的小衣。
王怜花却径直走到壁角那华丽的衣橱前,“哗啦”一声拉开了柜门。柜子里挂满了绯色的华服,貂裘绮罗、长袍短衣、白袜银靴、应有尽有。就连那铁骨折扇,也齐整整的摆着三四把。
沈浪不由咋舌:“这人为了冒充你,真是下了血本。”
王怜花却不以为意,随便拿出一套边穿边道:“这算什么,我在洛阳的时候,有十八个成衣匠专为本公子量体裁衣,三层小楼专门摆放我的各色衣饰。本公子心血来潮时,一天可以扮出百八十个形象来。”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
沈浪回想起初见王怜花时他那奢华的装扮和做派,再想想二人携手相伴后,他的大少爷做派明显打了大折扣。倒不是没有能力大手大脚的摆排场了,而是迁就了沈浪随遇而安简单生活的习惯。
这样一想,他又发现王怜花好像有点瘦了。不知和那个金发碧眼的杰克苏在一起的时候,那人会不会慢待他的怜花,让他的怜花受到委屈?一点愧疚,漫上心头,蹙在眉间。
王怜花穿好衣服,发现沈浪仍在失神看着他,便扬眉一笑。道:“沈大侠可是仍在好奇在下的师门?这也好说,将那好酒好菜布上桌来,本公子与你细细言说。”
这虽是误会,却也提醒了沈浪——王公子光顾发脾气,刚刚只是喝了几口闷酒,吃了几粒葡萄,还饿着肚子呢。连忙按照吩咐摆好酒席,请他的怜花入座。
王公子的心情彻底好了。喝一口美酒,他脸泛桃红,双目潋滟,却悠然的叹了一口气,说了一句废话。“沈浪,我师父死了。”
沈浪只好说:“这个我知道了。”
“我师父死于一种奇毒。”
“哦,这我倒是不知。”
王公子点头,又问一句废话。“那你知道我师父是谁吗?”
沈浪哭笑不得。无奈道“如果知道就不会惹王公子发这一场雷霆之怒了。”
王怜花吃吃的笑了起来。虽然笑着,沈浪却听出他的心情并不好,不由心有惴惴。只听王怜花笑着说:“任谁也想不到吧,我的师父是我的乳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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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赶在雷暴之前又码了一小段~一会儿可能会断电,好像把沈大侠写的过于妻奴了。。。因为之后想虐,先呵护一下公子~~当然也可能不虐,因为我写东西从来没有大纲这种东西,兴之所至,信马由缰,胡言乱语。。。雷来了,我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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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华的洛阳城外有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镇上人口不算稠密,但一户苏姓人家却非常有名气。非是这家人有万贯家财富可敌国,也非是这户人家出过状元门楣光耀。
而是这户平凡的人家养出了一个极聪慧美貌的女儿。
此女名叫苏碧华。年方二八,朱颜乌发,腹有诗书气自华,曾与镇上最饱学的鸿儒赛文拼诗而大获全胜。又因她智计非凡英勇果敢,只身劝退过一伙欲洗劫全镇的山匪强盗而名声大噪。
当然,最令人称道的还是她的美貌。十六岁的少女,亭亭玉立秀外慧中,如同微风中一朵含苞待放的蔷薇花一样引人遐思。有多少豪门之后,雅士之裔携重金上门求聘。又有多少风流公子,登徒浪子手捧珠玉徘徊于绣楼之下期待一睹芳容。
但这多才少女也毕竟不是神人,她和所有豆蔻年华的小姑娘一样,犯了一个错误。
那就是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她是不俗的,是特别的,是爱才不爱财的一只初出水的水莲花!
她爱上一个穷秀才。当然,这个穷秀才很有才,能写出锦绣的文章,能吟出最美的情诗。最主要的,这秀才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
接下来便是俗套的两情相悦,花前月下,山盟海誓,暗度陈仓了。等到美丽的姑娘珠胎暗结,两个人这次大梦初醒——姑娘的父母绝不肯将这枝名贵的娇花随便攀折给一个穷书生的!经过商榷,姑娘拿出自己做绣工,卖字画所积攒的所有私房钱赠与秀才,秀才也背起行囊,赴京赶考,一心要夺去功名,为自己和姑娘博出一个未来。
秀才走了,姑娘的肚子慢慢大起来了。
小镇的名花突然变成了小镇的笑料。姑娘的父母气病了,姑娘的追求者变成了谩骂者。
只有姑娘波澜不惊,她相信秀才,她等着秀才。一直等到小儿呱呱落地,秀才还是没有回来。
于是一个深夜,姑娘在父母的房外悄悄跪别,抱着婴儿去京城寻找秀才了。
结果她很容易就找到了秀才,秀才在京城很有名气——他成了当朝宰相的乘龙快婿。
姑娘看到他时,他穿着锦罗绣袍,骑着高头大马。仪表堂堂,威风凛凛,哪还有当初半点落魄的样子?姑娘抱着婴儿,长途跋涉,风尘满面,脚上的鞋子都磨出了破洞,活像一个沿街乞讨的乞丐。
秀才看见了她,愣了一下。然后下了马,塞给她一张银票。十分悲悯的请她找个好客栈住下,将养好身体,别亏待了孩子。